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问题研究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对嘉祥县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查

中国人民银行嘉祥县支行

摘要: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文件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农场正在迅速兴起,并有可能成为带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核心增长动力。为了解当前家庭农场发展现状、金融需求及供给状况、存在困难和问题,人行嘉祥县支行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借鉴国外发展家庭农场的经验启示,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家庭农场是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民通常在自有土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在中国,家庭农场有点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它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同时,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管。目前,家庭农场的成立一般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后正式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允许正式挂牌成立。家庭农场的经营项目主要包括:经济作物种植、畜禽养殖、苗木繁育、农产品销售、休闲

垂钓等一体化。注册资金基本采用“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的模式。根据人行嘉祥县支行调查,在人行的积极推动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家庭农场数量快速增加。截至2014年12月末,已注册家庭农场130余家。

二、家庭农场发展中的金融需求及供给状况

(一)金融需求情况

一是融资需求额度普遍较大。根据人行嘉祥县支行调查,随着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家庭农场的融资缺口也不断放大,最主要的表现在融资额度的增幅较大。与普通农户不同,家庭农场一般经营规模较大,重视先进设备等资本的投入,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再生产循环过程中需要的资金更多,一般3-5万元的小额贷款已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据对100家家庭农场调查显示,占比70%以上的家庭农场贷款额度均在100万元以上。

二是融资期限逐渐多元化。相比普通农户主要以短期融资需求为主,家庭农场对融资期限的要求更加多元化,既有季节性较强的短期融资需求,也有较大规模的中长期融资需求。据人行嘉祥县支行调查,普遍农户贷款具有“短小频急”的特点,大多为临时性周转需求,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短期融资主要用于购买种苗、饲料、肥料等生产资料,期限一般在6-12个月,具有明显季节性特征;长期融资主要用于租用及整理土地、购置固定资产等长期投资,期限一般在1-3年。家庭农场为了提高生产能力、获得好的经营收益,需要在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方面进行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这些投资的回收期相对较长,因而对贷款的期限要求也更长。

三是融资用途、金融服务需求的日趋多元化。随着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种养殖业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挺进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期,农业产

业链条上的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等诸多环节都需要信贷支持,导致家庭农场等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信贷需求也发生了转变,贷款用途开始由单纯的传统种养殖需求向生产、经营与消费多元化需求转变。同时还产生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如资金汇兑、结算、信用卡等服务,另外,部分家庭农场反映,期望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相关方面的政策咨询以及农资、农产品销售、价格等市场信息服务等。

四是对农业保险具有较强需求意愿。规模化的农业经营项目易受病虫害、生态环境、气象灾害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面临较大的自然风险。且与普通农户相比,家庭农场的生产投资周期更长,投资规模更大,因此对农业保险分散化解风险的需求也更为强烈。

(二)金融供给情况

一是贷款额度小,承贷主体以个人名义为主。根据人行嘉祥县支行调查,近年来,随着金融支持“三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县涉农贷款占比逐年提高。虽然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出现的农村经营主体,但入股社员大部分是农户、种养殖大户等,他们已经从普惠制的金融服务“三农”中获得信贷支持。从调查情况看,100家被调查的家庭农场中,有18家家庭农场不需要贷款支持,其余72家家庭农场均获得了10万元以上到100万元以下不等的贷款支持。出于从风险控制角度考虑,这些贷款以个人名义承贷用于家庭农场经营者居多,占八成以上。

二是贷款供给以涉农金融机构为主,贷款方式以抵押保证为主。目前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的主要是农发行、农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涉农金融机构支持户数占到了八成,部分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也进行了支持,但数量较少。其中农村信用社对家庭农场的支持介入最早,支持金额最多,充分体现了支农主力军的作用。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广泛

分布于农村地区,点多面广大,与家庭农场距离最近,特别是许多家庭农场其前身就是种养殖大户,与农村信用社接触较多,取得过信用社的信贷支持,农村信用社对法人的情况比较了解。贷款方式上主要是抵押、保证、联保等,其中抵押贷款形式最多,抵押物主要是房地产,保证贷款主要有企业担保、法人担保、公务员担保和村委领导担保。

三是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信贷产品,涉农金融服务不断提升。近年来,嘉祥县金融机构深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广了一大批适合农村特点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家庭农场可选择的信贷产品范围逐步扩大,主要包括农户小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商品住宅抵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林权抵押等。同时,针对家庭农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涉农金融机构还尝试采用供应链融资等新途径,以不断满足家庭农场贷款需求。方便家庭农场的资金使用,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不断加快辖区金融电子机具和自助服务终端布设进程,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向行政村和社区延伸。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县金融机构已经建设自助银行55个,布放ATM机110台,POS机6650台,并为辖内家庭农场全面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土地流转与金融不对接制约金融支持有效发挥

家庭农场所拥有土地为农村耕地,主要通过包括出租、转包、抵押、担保形式流转而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虽然《物权法》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地位,但《物权法》和《担保法》还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目前,农村金融机构接受的抵押担保物范围有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宅基地等不动产受制于法律规定,无法直接抵押融资,而地上种养物、种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