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简介共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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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和备案科对应业务的后续核查和监管 • 2、东西区间流转货物、区内流转货物的管理 • 3、废料的监管 • 4、区内企业货物的监管(放弃货物、存储期限超过
两年的货物)
各业务负责部门
• 综合科: • 1、区内企业的注册登记、变更、注销;分类
管理 • 2、区外企业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审批 • 3、“分批进出、集中申报”企业资格审核 • 4、业务统计 • 5、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管理
▪ 对于同一配额、许可证件项下的货物,海关在进区环 节已经验核配额、许可证件的,在出境环节不再要求 企业出具配额、许可证件原件。
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 办理正常申报手续。特别提示 ▪ 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 废料 ▪ 残次品 ▪ 检测维修货物 ▪ 外发加工货物
▪ 可签发退税联的货物:
法律依据
▪ 署令164 ▪ 颁布时间:2019.9.3 ▪ 执行时间:2019.10.3
可以开展的业务

(一)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
货物;

(二)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

(三)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四)国际中转;

(五)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六)商品展示;

(七)研发、加工、制造;
残次品
▪ 残次品等内销监管:区内企业在加工生产 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副产品出区内销的, 海关按内销时的实际状态征税。属于进口 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的,企业应当向海关 出具进口配额、许可证件。
检测维修
▪ 维修货物的监管:申请在综保区内开展维修业务的企业应当具有 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主管海关登记备案。区内企业所维修的产品 仅限于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售后维修,维修后的产品、更换的零 配件以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物料等应当复运出境。
外发加工货物
▪ 外发加工货物的监管:凭承揽加工合同或者协 议、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区内企业签章 确认的承揽企业生产能力状况等材料,向综保 区主管海关办理外发加工手续。
监管内容
▪ 进出货物通关管理 ▪ 区内企业管理 ▪ 区内货物管理
通关管理
▪ 与境外之间货物的监管 ▪ 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 特殊监管区域间货物的监管
与境外之间货物的监管
▪ 在主管海关办理手续 ▪ 实行备案制管理,使用进出境货物备案清
单 ▪ 对从境外进入综保区的货物予以保税例外 ▪ 从综保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 ▪ 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特别提示
▪ 综保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海关监管货物, 可以比照进境修理货物的有关规定,运往区外进行检测、维修。 区内企业将模具运往区外进行检测、维修的,应当留存模具所生 产产品的样品或者图片资料。
▪ 运往区外进行检测、维修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不 得在区外用于加工生产和使用,并且应当自运出之日起60日内运 回综保区。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运回的,区内企业或者综保区区 行政管理机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关申请 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检测、维修完毕运回综保区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 等应当为原物。有更换新零件、配件或者附件的,原零件、配件 或者附件应当一并运回综保区。
▪ 1.享受免税政策的:
▪ (一)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 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
▪ (二)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 修用零配件
▪ (三)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 用品2、需要征税的:
▪ 供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交通运输工具、生 活消费用品
各业务负责部门
• 监管科:综合保税区的物流监控业务: • 1、西区报关货物的查验、放行、进口舱单数
据管理; • 2、东西区出口转关信息发送,施封放行 • 3、东西区非报关货物、“分送集报”货物的
监管 • 4、西区卡口、监管场站,东区一、二号商务
通道的管理
各业务负责部门
• 核查科:综合保税区的后续监管业务:
• 备案科:综合保税区的前期备案审批业务: • 1、区内企业电子帐册备案、变更和停用 • 2、区内进口免税物资(含享受出口退税的国产基
建物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办公用品 等)的备案和变更 • 3、区内模具、原材料、半成品等外发加工业务的 审批 • 4、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外 发检测、维修业务的审批 • 5、商品展示业务的审批
综合保税区情况简介
▪ 2019.3.17原出口加工区A区、B区、原保税 物流中心进行合并,形成综合保税区
▪ 原保税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区B区形成综合 保税区的东区, 原出口加工区 A区形成西 区
目前功能最齐全,政策最优惠的海关监管特 殊区域 由园区海关驻综合保税区办事处进行管理
监管总体思路
▪ “一线放开、二线管住” ▪ “信息化、封闭化、集约化” ▪ “分步推进、平稳过渡” ▪ “守法便利、高效运作”
废料
▪ 区内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 品,以及加工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产生 的包装物料,区内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经海 关批准的,可以运往区外,海关按出区时的实 际状态征税。属于进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商 品的,免领进口配额、许可证件;属于列入 《禁止进口废物目录》的废物以及其他危险废 物需出区进行处置的,有关企业凭综保区行政 管理机构以及所在地的市级环保部门批件等材 料,向海关办理出区手续。
▪ 1、从区外入区供区内企业开展业务的国产货物及 其包装物料;转关入区的货物。
▪ 2、从区外入区供综保区行政管理机构和区内企 业使用的国产基建物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 设备、办公用品等。
▪ 不予签发退税联的货物;
▪ 1、从区外进入综保区供行政管理机构和区内企业 使用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 2、从区外进入综保区的原进口货物、包装物料、 设备、基建物资等

(八)港口作业;

(九)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Nhomakorabea各业务负责部门
• 通关科:综合保税区的通关业务: • 1、报关单审核、税费处理、抽单、理单、结关
(证明联签发)、删改单 • 2、通关环节保证金、保函的征延转退等 • 3、“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企业资格审核 • 4、免纸通关企业资格审核
各业务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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