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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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经济持续发展之基在于产业,产业持续发展之基在于企业,企业持续发展之基在于创新。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速度,特制订本意见。

一、基本思路

全面摸清我省中小微企业现状,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为指引,以补齐短板为重点,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培育一大批企业尽快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尽快增强研发实力,尽快增加高新产品数量,加快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全国争先进位,进一步提升科技大省在全国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战略位置。

二、具体目标

5年时间内选择4000家左右有一定创新基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力争到2020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5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000家,并全力冲刺6000家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力争到2020年,上市高新技术企业500家。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基础建设

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围绕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规划,以园区和高校、科研院所为圆心,大力开展众创空间规划和布点,科学建设和利用孵化器。充分盘活生活服务和交通资源,为创客提供便利工作和生活条件。加速器和工厂化厂房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过渡阶段。加强与各类园区的配套建设,按照去产能、降成本的要求,充分盘活存量,适度建设增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主阵地。明确园区发展的功能定位,把经济开发区升级为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积极鼓励各地争创更多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增加高效和中高端供给,加快投资强度向创新强度转变,提高以科技为引领的全要素生产率。以市、县为单位,逐步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工厂化厂房→园区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功能完善、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培育通道。

(二)把握成长规律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1、发展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源头活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围绕产业配件、材料工艺、绿色环保等,拓宽产业链宽度,围绕研发中试、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延伸产业链长度,围绕长度和宽度建设各种类型的众创空间。

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优势专业,建设包括创客实验室、产学研结合“双创”基地在内的形式多样的众创空间。鼓励社会和企业围绕资源优势和企业生产缺项,建设包括徽商回归、众扶众筹、研发众包、线上服务等在内的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全面落实一址多照、工位注册和线上政务服务,变创客跑腿为数字跑路。建设融咨询培训、导师聘请、融资信贷、法律援助、税费减免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各级财政拨款资金,政府投入的天使基金、风投基金以及政府控股的担保机构担保形成的信贷资金,重点用于众创空间的房租、用能、网络、管理人员费用和创客交通补助以及首投、首担、首贷、首补、首奖等,为创客提供幼儿园式服务和母乳式喂养。积极支持社会众创空间开展天使投资和管理团队持股孵化,全力推进国有控股的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持股孵化,并根据运营实绩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充分激活全社会“双创”热情,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从无到有。

配套建设各种类型孵化器,对单个孵化器内,当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5家以上,分别给予30万、15万元的奖补,省、市(县)按1:1分担,其中50%用于奖励管理团队,50%用于孵化器的运营费用和对在孵企业支持。提升完善社会服务机构,为培育企业提供服务,在对高新技术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中把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工作成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2、科学划分阶段实行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分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三种类型,对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培育方案,分解任务,精准帮扶,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从小到大。

入库企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3年左右能够获得知识产权授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收入40%左右,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左右,且近几年占比增速较快,2020年能够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标准预期。

初创期企业条件:符合入库企业基本条件,对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尚有较大差距,有望通过3-4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成长期企业条件:工商注册1年以上,1年左右能够获得知识产权授权,对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尚有1-3项差距,有望通过2-3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成熟期企业条件:基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通过进一步完善研发管理制度和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有望通过1-2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挥对产业的领军作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和各市首位产业,遴选100家左右技术领先、竞

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其集聚,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建设重大研发平台和重大创新项目,综合能力挤进国家队,形成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把传统产业高新化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传统企业改革改造建设改组与创新创业结合,优先植入科技,放弃僵尸企业,不搞头尾兼顾,让更多的土地、资金和创新要素流向科技型企业。通过实施企业百强工程,打造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龙头企业,并以此为核心,将产业链横向并联,纵向串联,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大到强。

(三)壮大人才队伍,发挥第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开展人才培养。坚持科研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同步培养。以深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为核心,建立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按上限执行《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工程类教师必须有企业任职经历,评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用类科技人员,必须在企业或基层累计工作满1年。

开展人才引进。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以兼职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离岗创业,原则上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基金等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异地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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