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银杏产业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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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银杏产业发展的意见
银杏产业是我县最具特色的优势产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
加快银杏产业发展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林农收入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优化、整合全县银杏资源,提升银杏产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银杏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银杏产业的目标、基本原则及产业布
局
1、发展目标:利用5年的时间,使全县银杏基地规模由现在的20.8万亩发展到25万亩,银杏绿化覆盖面积(林网、四旁、城镇绿化及道路绿化折实)由现有的24万亩发展到30万亩,定植总株数由现在的1400万株发展到2000万株;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银杏叶、果加工企业20家以上,新建和完善银杏果、叶、苗、盆景及系列产品专业市场6处,沿沂河初步建成银杏生态旅游观光带,银杏产业年综合产值超过15亿元。
2、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原则。
充分发挥“郯城银杏”地理标志的宣传引导作用,合理规划和布局银杏产业的种植、加工、销售,放大资源、技术、产品和市场的比较优势。
二是市场导向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不断调整银杏
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打造名牌产品,大力拓展市场。
三是技术创新原则。
引进运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与先进工艺,研究开发银杏新产品,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艺。
四是可持续发展原则。
加强银杏品种的人工栽培研究,加大银杏古树的保护力度,在积极开发利用资源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
3、产业布局:全县银杏产业形成“一线四片区”的产业布局,即以沂河沿线乡镇为重点,整合优化现有银杏基地,抓好四大银杏产业片区建设:一是优质银杏果生产片区。
以新村、重访、胜利、港上为重点,调整现有种植结构,大力推广银银、银菜、银粮、银药间作及早实丰产等模式,采用良种嫁接,建立优质银杏果生产基地8万亩。
二是银杏叶GAP生产片区。
以新村乡为重点,严格按照GAP标准,建成4万亩银杏专用采叶圃基地。
三是银杏绿化苗木片区。
以新村、重坊、港上、胜利、马头、郯城、高峰头、花园、归昌等乡镇(街道)为重点,建成8万亩的绿化大苗培育基地,重点培育胸径15公分以上的绿化用银杏大苗。
四是银杏生态林片区。
在沿沂河两岸及生态旅游观光道路两侧大力营造银杏生态林、观光林,建成5万亩银杏生态林、观光林基地。
二、创新银杏产业发展模式
4、深化产权改革。
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放开投资权,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银杏产业,形成多元化的银杏产业发展新格局。
银杏资源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
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
对农户宅院、宅旁隙地和原属个人的银杏树,坚持“谁栽谁有、合栽合有”、“地随树走”的原则,树权归个人所有,允许继承。
对于个人在承包地发展的林网银杏、间作银杏及银杏片林,优先确权发证。
5、培植龙头企业。
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成2个年加工银杏干叶2000吨以上,银杏叶提取物及系列产品技术含量在全国领先的银杏叶加工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大发展;建成5-6家具有较大规模、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的银杏叶茶加工龙头企业;建成10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银杏果加工企业;建成2家规模以上以银杏叶提取物为添加剂的银杏露、银杏啤酒等银杏饮料加工企业。
开展银杏产品有机认证,完成10个省级以上银杏产品认证工作。
6、组建专业合作组织。
在自愿、民主的前提下,引导林农建立多种形式的银杏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联合种植、技术推广、生产资料供应、产品营销等服务,促进银杏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鼓励有实力的银杏种植、经营专业户跨区跨县租地种植、经营银杏,拓展银杏发展空间。
7、拓展流通市场。
对新村乡银杏苗木市场进行扩建,完善交易市场功能,逐步建成以新村市场为中心,辐射全县,带动周边的全国知名的银杏果、叶、苗购销市场。
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测报分析机制,完善贮藏、运输设施,切实发挥郯城银杏市场的集散、调济功能。
加强银杏销售网络平台建设,与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和各类市场进行有效对接,设立分销网点,构建银
杏果、叶、苗销售的一级营销网络。
加大县内银杏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欺行霸市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8、开发银杏特色旅游。
以新村古银杏森林公园和广福寺建设为主体,借鉴国内外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的先进经验,聘请省级以上专项规划部门进行规划设计,打造沂河银杏生态旅游观光带。
充分发挥我县银杏种植历史悠久、连片成网、品种丰富等特色资源优势,在挖掘银杏文化上下功夫,加快银杏生态园、银杏品种园、银杏文化碑林等特色旅游开发,尽快形成接待能力,打造旅游品牌。
三、加大对银杏产业的扶持、保护力度
9、建立项目扶持机制。
招商引资奖励。
凡在县内落地的银杏加工项目,按引资总额的2%奖励引资单位或个人。
税收优惠扶持。
加工上,凡投资兴办银杏加工企业的,优先规划土地。
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最低标准给予税收上的优惠。
销售上,鼓励社会各界大搞银杏果、叶、苗及系列产品的销售,适当减免经营税费;项目申报及品牌认证奖励。
凡成功申报国家、省、市银杏开发或科技计划项目的,每个项目分别奖励单位5万元、3万元、1万元;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优品牌称号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当年新获得“无公害”、“绿色”或“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10、设立银杏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有关项目扶持资金,自2011年至2015年,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
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银杏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银杏基地建设、产业宣传、市场开拓、品牌申报和资源保护、考核奖励等。
对于新发展的银杏生态林、景观林、GAP采叶园、科技示范园每亩扶持资金500元。
凡经过认证并挂牌保护的银杏古树给予管护补助,根据树龄的大小及管护难易,每株树木每年补助100-200元。
11、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金融部门要建立面向林农等生产经营者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开展银杏树(林)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加大对银杏产业基地和经营加工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境外资金和本地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开发银杏产业。
12、深入开展城乡绿化活动。
县城范围内普遍栽植银杏树。
对县城及新城区主干道行道树,全部进行高标准补植完善,城区外环路以内的所有村街、外环路以外3000米以内的村庄驻地,利用5年的时间,全部更新成银杏树。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乡一条银杏路”、“一村一条银杏街”、“人均十棵银杏树”银杏绿化活动。
乡镇驻地全部以银杏绿化为主,配置灌木花草,提升绿化、美化效果。
13、加大银杏资源保护力度。
林业、公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银杏资源的行为。
林业部门要加大银杏大树、古树资源保护力度,对定植的银杏大树进行统一编号存档,凡定植园、道路绿化、重点绿化工程的银杏树一律不得移栽或出售。
四、增强科技对银杏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14、推广优良品种和最新实用技术。
依托林业科技推广网络,重点搞好优良品种和银杏丰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全方位提升银杏叶、果、苗、材生产档次,实现高产、优质、高效。
组织有关专家联合攻关,以资源培育和产品开发为重点,开展杂交育种、新无性系选育及银杏叶、核、花、材、外种皮综合加工的产业化前期研究。
通过送科技下乡、实施科技入户工程、举办技术讲座等方式为银杏种植业户提供技术报务。
15、建立银杏产业研发中心。
积极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并完善银杏产业工程技术中心,积极进行银杏加工技术的研发,为银杏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围绕安泰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银杏产业龙头企业,整合各种力量开展科研开发,进一步提高银杏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研发能力和加工能力,开发出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回报率、高科技含量的“四高”产品,重点是银杏药用成份的提取、分离、纯化和银杏药物、银杏化妆品、银杏保健品的规模化生产。
16、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有机产品认证。
按照银杏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立产业化基地和科技示范园区,形成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名牌产品,并通过基地和园区,辐射带动银杏高产优质高效配套技术的推广。
实行银杏果、叶、苗及系列加工产品标准化生产,以安泰生物科技能源有限公司为龙头,开展银杏产品的“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打造
“郯城银杏”驰名商标。
将其“健字号”银杏胶囊申报为国家驰名商标。
五、加强对银杏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17、县委、县政府成立加快银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六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成员,并确定一名副县级领导专抓。
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尽其责。
具体分工: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银杏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调度;县银杏产业发展中心要充分发挥传递信息、组织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优势,为加快银杏产业发展搞好服务。
财政、金融部门要优先安排扶持资金和信贷;发改局做好发展银杏项目申报工作;住建局、城管局、规划局等单位要积极搞好县城银杏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督促落实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将县城建成银杏森林城市;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并明确由乡、镇长负责,分管林业工作领导专抓。
18、加大对银杏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
在省级以上电视、网络及报纸媒体上开展郯城县银杏之乡的形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郯城银杏之乡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把加快银杏产业发展纳入县级媒体公益性宣传范畴,在全县叫响银杏口号。
郯城电视台、广播电台、《新郯城》报、郯城政务网等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全县加快银杏产业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着力宣传发展银杏产业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和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快银杏产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银杏生产技术知识讲座,大力培养农民技术员,提高银杏生产科技水平。
19、建立银杏产业发展奖惩制度。
对银杏生产实行专项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实行银杏产业发展行政责任制目标考核,重点对银杏基地建设、科研开发、技术推广、招商引资、品牌认证、商标注册等方面进行考核、奖励。
县政府设立银杏产业发展贡献奖,对发展银杏产业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
郯城县加快银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
郑连胜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裴娜县委宣传部部长
李作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谷礼勇县政府副县长
顿志强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
孙静波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俊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付海峰县财政局局长
孟卫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于金来县农业局局长
高振飞县林业局局长
鲁香武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杨传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胡广东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玉林外经贸局局长
高绍伟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贵平县科技局局长
县招商引资局局长
许文行县国税局局长
颜炳锦县地税局局长
谢伟县工商局局长
周继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建亮县城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振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