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评价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课程评价标准
一、评价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城市轨道交通服务的基本知识,熟悉城市轨道运行与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具有熟练的对客服务
的技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使学生具备从
事交通客运服务的基层管理工作的能力,能适应行业发展与职业变化。
二、评价原则
(1)改革传统的学生评价手段和方法,采用阶段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项目评价,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评价模式。
(2)关注评价的多元性,将课堂提问、学生作业、平时测验、项目考核、技能目标考核作为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理论考试和
实际操作作为期末成绩,其中理论考试占60%,实际操作考试占40%,占总成绩的80%。
(3)应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对在学习和应用上有创新的学生应予特别鼓励,全面综合评价学生
能力。
三、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
(一)仪态实训考核评分表
(二)化淡妆的步骤
四、评价组织
(一)评价方式、地点及资源
1.评价方式
采取口试、实际演练操作的方式
2.评价地点
实训室或者校外实训基地
3.评价资源
服装、化妆用品、桌椅等
(二)评价人员
评价人员由任课教师、企业专家、班主任等
(三)评价实施
1. 过程性评价
(一)学生学习过程评价:主要包括过程考核、学习态度考核2个方面。
(占总成绩50%)
过程考核(占总成绩30%):考核学生学习水平,主要内容为
过程评价中的各单元知识点,基本服务技能训练及各类技能活动的
教师评价成绩。
具体考核内容为:
(1)基础知识性内容考核:可在课堂内进行评价,如学生完成
教学活动任务情况及教材理论知识部分的考核。
①学生完成教学活动任务情况考核:专业教师提前设计每一堂
课程的任务,通过提前布置任务项目,让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探索,课堂上分组研讨任务项目,最后形成正确的定论,完成训练过程,
教师根据学生完成情况给予评定。
②教材理论知识部分考核: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教材的理论
知识学习,教师根据学生完成情况给予评定。
(2)基本服务技能考核:课堂进行基本服务技能考核,教师根
据学生完成情况给予评定。
(3)综合服务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技能、解决问题和创新思维的能力。
2. 结果性评价
(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科特点采用随堂考试或集中考试形式完成)(1)随堂考试
(由任课教师组织完成,随堂考试要将试题或题签,于考试前
三周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2)集中考试
(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集中考试要将试题或题签,于考试前三周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五、分值分配
(一)实行百分制,过程性评价占总成绩的50%,结果性评价占总成绩的50%。
(二)过程性评价包括职业素养和学习效果两部分,其中职业素养占20%,包括出勤情况、学习态度、课堂纪律等;学习效果占30%,包括完成作业情况、单元测试等。
(三)结果性评价包括期末综合评价和技能评价两部分,其中期末综合评价占20/%;技能评价占30%。
六、技能竞赛、职业资格证书加分
1.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国赛获奖,按学校一等奖学金记录学生学期学习成绩;参加省赛获奖,按学校二等奖学金记录学生学期成绩。
2.参加其他各类竞赛获奖的学生,相应课程各教研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凭获奖证书给予加分,一等奖在学科总成绩中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
3.学生考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课成绩由专业教研室研究给定。
七、关于补考的说明
1.学生缺勤达到课时数的1/3,此门课程为不及格,须补考。
2.技能考核不合格,此门课程为不及格,须补考。
3.期末综合考核不合格,须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