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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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第一号)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中共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XX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2016年XX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3名,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XX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XX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包含工勤人员);

(三)参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岗位选调的人员必须是已经转正且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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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的人员须是已转正且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须为1971年1月10日以后;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须为1976年1月10日以后;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须为1981年1月10日以后,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岗位须具有两年以上在职在编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且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报考事业单位岗位须具有两年以上在职在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人员在服务期内的工作年限不属于在职在编工作年限。

(六)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七)具有胜任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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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制定公开选调计划。

按岗位需求制定计划,拟定岗位说明及公开选调条件。具体的公开选调条件和要求详见《XX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二)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和简章。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XX新闻网(/)和XX党建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和简章。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中共XX县委组织部和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对参加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及报名资料的收集。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会议室(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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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二楼)。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局机关会议室集中开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考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XX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XX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XX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XX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近5)原件各一份;

(3)按干管权限,中共XX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按干管权限,中共XX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人员分工(录用)文件复印件一份。

3.岗位选择。

参加报考人员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按照《XX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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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划分,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及其他条件,对照《XX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查找自己可选报的公开选调岗位,每一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

如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任选一种从属报名。

如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内的,报考人员需将所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交给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工作人员,由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公开选调岗位职能职责确定该专业是否符合公开选调岗位的专业需求设置。

4.信息公布。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开选调公告和简章的要求,对参加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每个公开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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