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第六单元和平与发展一联合国的建立及其作用联合国安理会素材新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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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
根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
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
根据《宪章》,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
安全理事会率先断定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
安理会促请争端各方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并建议调整办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
在有些情况下,安全理事会可以实行制裁,甚至授权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安全理事会还建议大会任命秘书长和接纳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
安理会还与大会一起选举国际法院法官。
安全理事会于1946年1月17日在伦敦威斯敏斯特的教堂大楼举行第一次会议。
自第一次会议后,安全理事会将其永久地址设在纽约市联合国总部。
安理会还曾前往许多城市开会,1972年在埃塞俄比亚的斯亚贝巴、1990年在巴拿马的巴拿马城和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
每个理事国的代表必须常驻联合国总部,使安全理事会可在出现需要时随时举行会议。
成员国
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
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
5个常任理事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俄罗斯联邦、法兰西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10个非常任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非理事国
有68个联合国会员国从未担任安理会理事国。
不担任安全理事会理事国的联合国会员国可在安理会认为影响到该国利益时参加安理会的讨论,但无表决权。
联合国会员国和非会员国如果是安理会审议中争端的当事方,可应邀参加安理会讨论,但无表决权;成员国参加讨论的条件由安理会设定。
任务
《联合国宪章》规定设立六个联合国主要机关,其中包括安全理事会。
《宪章》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赋予安全理事会,安理会可在和平受到威胁时随时举行会议。
根据《宪章》,联合国有四项宗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友好关系;合作解决国际问题和促进对人权的尊重;构成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
联合国所有会员国都同意接受和执行安全理事会的决定。
联合国其他机构只能向会员国提出建议,惟有安全理事会才有权做出会员国根据《宪章》必须执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