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费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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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会计核算
1 项目经费使用总体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对专项资金要单独设账,与市县配套资金、单位自筹资金等实行统一预算管理和核算。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核算。
2 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现有会计核算体系,我们研究整理了《项目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细则(试行)》、《事业单位财政科技经费的会计核算(试行)》,以期在实际运用中逐步丰富完善。
2.1企业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企业项目经费包括:获得的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按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约定的自筹资金以及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借贷资金。
第三条根据各类科技计划的资金用途特点,按照财政科技经费补助方式,企业获得的省级财政科技拨款主要分为分期补助和事后补助(包括以奖代补)两类。
1.分期补助类是指与省科技厅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任务书),约定补助标准和开支范围,用于对企业开展相关研发工作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助。主要项目类型包括: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分期补助项目、一般科研项目、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
2.事后补助类包括以下两种类型:先立项后补助和奖励性后补助。
先立项后补助是指与省科技厅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任务书)约定任务指标,企业自筹研发资金先行投入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拨款的财政补助经费。主要项目类型有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奖励性后补助是指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以奖代补或择优进行补助的财政经费。主要项目类型有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补助、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专利补助等。
第四条根据现行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企业科研项目会计核算一般可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种方式。企业应按照制度或准则要求,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的前提下,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的形式一般有二种。
1.单独设帐对所承担专项进行核算。这套帐主要是为了核算项目经费建立的,核算内容与项目直接相关,这种核算可以更清楚的体现项目支出情况,也便于进行检查和审计,但是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2.按科目进行核算。就是做会计分录时设置多级会计科目,进行明细会计核算。利用财务管理软件中的项目辅助核算功能,对科研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以项目为中心提供各项成本、费用、收入、往来等汇总与明细情况以及项目计划执行报告,提供项目总账、明细账及项目统计表的查询。(例如:使用“用友”财务软件辅助核算中的第六项功能—项目核算)
第五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分期补助类项目,设置明细会计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会计核算,其会计业务处理分录如下:
1.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科技拨款、自筹科研经
费分别进行核算:
(1)财政科技拨款部分
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无形资产—××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②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或相关科目)—××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省科技厅拨款—××费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费贷:管理费用(或相关科目)
(2)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企业发生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分科研项目在“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无形资产—××项目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项目完成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
贷:在建工程—××项目
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
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或相关科目等)—研发支出—××项目—××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3.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终止、撤消或项目未通过验收而收回部分或全部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费
贷:银行存款
4.项目完成验收后,如有结余资金,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 经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留单位继续使用: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② 按规定上交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省科技厅拨款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贷:银行存款
5.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出售、转让用财政科技拨款
经费购置的设备、无形资产,应报省科技和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处理所得资金按规定上交:
借: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贷:银行存款
第六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后补助类项目会计核算:
1.企业收到事后补助类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