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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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土地管理刍议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件重要且功在千秋的工作,然而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土地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分析了上述现状,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管理;现状;对策
一、新农村建设下现行农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1、集体土地非农建设利用粗放,流转不规范,影响村容村貌我国集体土地的非农建设主要包括农民宅基地用地,农村集体出于公益目的的建设用地和乡镇企业用地。

目前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方面不规范,村庄外延扩张,土地利用粗放,耕地破坏和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农村建房无序,规划不到位,村容村貌差,大量“空心村”造成了土地的闲置。

而且乡镇企业用地划而未用的情况屡见不鲜。

同时,由于没有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制度,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下、变相转让,导致了土地利用混乱,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

2、农业生产用地配置机制不健全,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虽然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生产经营体制的制度优势在不断弱化,逐步显露出了一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弊端:单家独户所拥有的生产要素与扩大生产经营的要求不相适应,分散农户的家庭经营与市场需求难以衔接,家庭经营向商品生产转化与社会化协作机制不相适应,生产和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在利益分配机
制上的矛盾。

另外,农民对土地流转观念意识的不统一以及土地流转形式的多样化,造成了不同区域流转规模和速度的差异性。

由于缺乏相应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指导,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也难以积极协调,只能任其自然,使土地流转处于自发无序、盲目运作的状态。

3、数量与质量管理失衡,耕地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当前一些地方在耕地问题上存在的主要倾向是重数量轻质量,致使补增的耕地难以形成产能。

4、土地征用行为操作不规范,农民权益受到侵害目前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首先,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模糊,主体不明,缺乏所有权主体对土地征用的制约作用,其次,对征地的“公共利益”概念没有严格的界定,征地范围模糊不清,不利于耕地保护,最后,征地补偿标准测算不科学,与地价无关;在土地征用补偿非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管理者往往无法确定土地使用者的最佳用地规模,土地使用者闲置或浪费土地的情况也得不到有效制约。

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农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对策
1、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城郊、近郊农村居民点用地,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外的村庄,要严格执行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的政策。

严禁超标准占地建房。

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宅基地管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
购买农房,严禁农民提供宅基地或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建设用地、其他社会成员出资联合建房,出资者获取部分房屋所有权、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联建”行为。

总之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土地管理工作,防止土地非法占用及耕地流失。

主要是通过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等措施,规范农村土地使用与管理。

2、切实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规范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

未批准开展增减挂钩试点的地区,不得将农村土地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

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复垦为耕地,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的要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所需,严禁用于房地产、高尔夫和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其他产业。

3、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

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需要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及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严禁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或利用乡(镇)企业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建设、销售“小产权”房。

严禁以“农村土地流转”为名配
置建设用地,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

4、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尽快划定并落实到农户和地块,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示,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耕地保护基金制度。

严禁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改变用途,非法占用、使用基本农田。

严禁各种破坏基本农田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

5、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督办力度,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一方面,及时研究分析在征地中发生的问题,把督查督办的重点落到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落实上。

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审核地方办结信访案件的有效、可行的新路子。

在明确处理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信访案件处理责任制。

三、结语
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

同时对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重要且长远的工作,我们务必要多下功夫,不断完善农村土地管理,改善农村人民生产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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