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权力运行的荒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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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权力运行的荒谬逻辑
[导读]当下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呈现出两种趋势,一种趋势是传统生活习俗、礼仪、文化规矩逐渐消失,现代人基本不再了解传统文化的内核,另一种趋势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仍然大行其道。

一、一切为了息事宁人:权力惯于处罚弱者
传统的强权思维:有冲突牺牲弱势者利益
生活中牺牲弱势者的利益并不鲜见,举一个常见案例:在电脑还不流行的时候,人们常去网吧上网,网吧常会有这样一种情形:两帮客人为电脑机器吵了起来,网管前去调节,事情起因都很简单,其中某一方要求另一方让出位置,理由是这个位置是他们经常使用的,通常网管会建议后来者换个地方。

但是,如果某一方是流氓或者有权势的人,网管则倾向于会劝说另一方换位置,不要为这点“小事”吵架:“算了吧,何必呢?”在有台阶可下的时候,弱势一方也会选择退让,这一争论的解决方式看似十分合理,国人也习以为常。

这种逻辑背后其实隐藏着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牺牲弱势者利益。

这种各让一步看似公平的解决方式,最终结果必然是相对弱势一方利益受损,强势一方得利,但为什么国人依然习惯于这种处理方式?这或许要从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寻找线索。

正如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所评论的:“政府官吏们的尽职,并非出于他们自己的良知或者自己的荣誉心,而是一种外界的命令和严厉的制裁、政府就靠这个来维持它自己。

”这就决定了所有人,如俗语所说的:“怕管不怕官的情况。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特别是在传统法律体系内,所有的一切民事关系都是通过道德的手段来解决,但是道德本身并没有明确的规则概念。

中国的道德哲学,很多时候强调圆滑通融,制造了暧昧的解释空间。

这种暧昧加上从上到下的管理体制,所有的官员本质上只需要对上负责,如果不庇护强势一方,则意味着自身利益要受损;相反,庇护弱势者,自身不会得到好处,即便裁决者按照公平的原则,不问亲疏进行裁决,在可预见的范围内,自己也不会获得利益,由于道德的模糊性,和他们巨大的权力,裁决者很容易偏向强势一方。

于是,无数代积累下来,人们必然逐渐形成了屈从与强势者的选择。

正如历史上教科书上每一次在朝代更替时都会提到的土地兼并
一样,每一代都说是官员腐败造成的不公正,最终导致了土地兼并。

但是,如果按照现实情况来看,如果你是官员,你会去得罪一个和你甚为熟悉甚至是同年的读书人好友,还是帮助一个和你素昧平生,甚至不是很看得起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呢?而且你在合法的范围内就有足够的仲裁权。

牺牲弱势者制造不平等违背现代社会原则
国人这种选择习惯,事实上和现代社会原则格格不入,现代社会追求个人自由与平等,息事宁人本身就是对平等原则的破坏,在看似公正有人情味的外衣下,赤裸裸的写着对强势者有利对弱势者残酷。

比如,国人在处理第三者问题时,往往严厉惩戒第三者而不是脚踏两只船的人,惯于认为第三者是狐狸精,为了钱,其实在这种问题中,
第三者也并非强势的一方,真正强势的应该是脚踏两只船的人。

严厉惩罚第三者而不管脚踏两只船的人的结果是,第三者失去生活的依靠,作恶者维持了自己的生活,甚至还可以选择再找下一个第三者,这显然不是公平。

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里,都是选择对离婚案中的另一方进行严惩,美国的法律不论是共同财产还是公平财产,都至少能够从收入较多的一方尤其是出轨的男性手上直接减去一半的财产,而且,同样还有非婚伙伴关系法保证非婚关系者的利益。

这类处理方式如果发生在个体身上,尚不足以引起巨大震动,但如果发生在法律事件或者商业事件中,便会造成恶劣影响,乃至影响人们的思维习惯。

如果商业纠纷中,法庭保护大企业打压小企业,民事纠纷中,警察强迫正常经营者向流氓低头认错,劳资纠纷之中,政府支持欠薪者……这会造成什么后果呢?事实上,这样的处理逻辑在现实社会中并不缺少,可以说所有的群体事件的开端,都是官方试图息事宁人让真相从此留在人们不知道的地方,不论是当年的孙志刚事件,或者最近发生的高铁事故事件等等,最初的时候都进行了息事宁人的解决方式,往往导致弱势者利益被牺牲,实质上最后会损害到每一个个体的权利与利益,最终结果是全民受损。

也正是因此,才引起了民意的巨大的反弹。

这种民法缺失,牺牲弱势者的传统引出了中国人的另一种传统惯性——对道德的无限热诚,人们不得不选择另一种东西来维护自己的
权益。

否则,自身利益在面对比自己位高权重的人的时候根本无法得到保证。

二、唯道德论:模糊不清的道德替代了规则
道德的必要性:制约强者的不稳定关卡
在缺乏确定的规则的情况下,人们寻求裁决时首先考量的是利害问题。

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裁决者,都会选择支持哪些对有影响的强势者而无视弱势者利益。

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人们只能去寻求其他的方式来替代正常的裁决,但其他解决方式更有可能是各退一步的息事宁人,这依然让弱者遭受损失。

当然通常情况下,对弱者保护的缺乏不会立即造成重大损失,比如在学校,只要一个孩子不是受欺负最多的人,那么他保持沉默便可以获得足够多的和平与安全,但这并不意味着会永远处于安全的态势,因为强势者会不断施展自己的权力。

事实上,当强势者超过一定限度,那么所有人都会受到损害,为了约束强势者,道德就出场了。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这样形容:“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


历史上中国最重要的学者集团,也都积极推动道德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尽可能让道德作为规范。

这非常合理,因为如果掌握了道德的解释权,而道德替代了法律、宗教,作为道德解释者,这便意味着掌握了法律的解释权。

为了争取政权中最核心的位置,他们自然
要更加宣扬道德。

儒家学者就扮演了这样的角色,他们塑造各种传统和道德,把戒律式的道德准则转化为民众的基本行为规范。

不仅极大地使得人们更加依赖作为最后防线的道德,也让自己取得了政权中最核心的地位。

但这始终存在着一个问题,不断导致中国陷入所谓的“黄宗羲定律”——这个问题就是道德本身的模糊性。

道德的模糊性:谁都可以解释的道德
由于道德本身是暧昧的概念,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含义,在同一时代不同人眼中也具有不同含义。

同样以学校中的孩子们为例,欺负一个孩子对于大多数没有受到损失的孩子而言,不过是某人欺负了另一个人,对于欺负人者而言,这很可能只是闹着玩而已,但对于受欺负者而言,欺负他的人无疑是道德败坏的。

暧昧的道德观念对自己有利时就接受,对自己不利时就拒绝,这种灵活与方便怎么会不招人喜欢?但现代社会中,由于文化知识传播速度加快,道德观念已不再能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了。

时至今日,历史已经证明传统政权所采取的所谓道德解释,最终都变成了这种情况,每一个官僚都根据自己的意见来解释道德,而这些都是根据自己的标准进行随意判断,缺乏统一标准,谈何公正?而现代社会最依赖的就是公正,没有公正的环境,贸易无法展开,物资和商品流通会陷入停滞,如此便无法创造价值,社会价值也会缩减。

在这样的体系之下,强者可以保护自己的资源,社会不公便会造成衰退。

因此,只有通过严格限定将规则固定下来,排除个人情感的干扰,才能避免由唯道德论带来的种种问题,这样才能避免野心者利用道德的名义党同伐异。

三、追求利益最大化:模糊道德造成零和游戏
为什么要用道德而不是规则来使自己的行为显得合理呢?这与
道德模糊性有关,正因为这种模糊性,背后的功利心态才能被掩饰,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道德说教者都倾向于让别人牺牲自我,而对自己则秉持宽容之道。

道德的权力在古代社会十分重要,《儒林外史》中写道:“当权若不行方便,如入宝山空手回。

”在古代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所限,在多数情况下,资源分配是你有我无的零和状态,政治斗争更是零和游戏——天下大权独一份,成王败寇,因此每个人都追求利益最大化,压制他人利益。

但今天看来,更好的生活并不一定来自于谁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而是社会发展,社会发展才可能为个体带来最够多的好处。

我们可以从古代同业工会的准入制度,和现代企业同业之间互相注资帮助发展来观察两者的区别。

以著名的德国同业工会为例,他们所拥有的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专利证书,只有拥有专利证书才能够从
事这一行业,这种证书需要得到工会认可,由此导致很少有新人能够加入到这个行业,这种工会遭到斯密等人批判,认为阻碍了商业发展。

与之相反,硅谷的天使投资人往往是之前发达的IT人,他们为新加入行业者提供支持,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前者证明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封闭是维持利润的最好方法,而后者则充分说明现代商业模式是多赢的。

现代发展模式要求的不是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是公平的环境,在这个环境里,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能力,从而促进社会发展,密尔说,人会因为处于公正中而发挥出最大的潜力。

这种公正,正是所谓的一视同仁,另外人必须享有自由,让这样才能开拓进取。

网上曾经流传一个笑话,说假如乔布斯生在中国将会如何。

其中“两个人刻苦钻研,也捣鼓出一些产品,一项发明被某公司看上,却被老师偷偷拿走卖给公司,赚了一大笔。

乔布斯二人不服,找老师评理,告到学校,结果学校站在老师一边,乔布斯愤然退学。

”充分说明缺乏公正的环境会带给发展造成多大损失。

事实上,我们无意间所表现出来的行为逻辑本身,就带有强烈的传统习俗的痕迹,当人们在讨论传统文化的损失时,却忽视了历史在我们生活习惯中所留下来的印记,这些传统思维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了。

四、告别道德依赖症建立自我意识
中国传统公正观念可以归类为“权威的公正”——这种威权是通过身份权威制度建立起来的,目的使人们各安其位,正如刘向所说:“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

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

”。

其本质上是强迫所有人呆在自己的位置上的公正观念,与这种公正观相适应的则是以息争为核心的道德体系。

现代的公正观念经过无数代政治哲学家思考和分析,到了诺齐克这一代,也就是当代,已经被演化成一种关于公正本质的深刻分析。

诺齐克先生定义的公正概念包括:“1.一个符合获取的正义原则获得一种持有资格的人,对这种持有资格是有权利的。

2.一个符合转让的正义原则,从别的对持有拥有权利的人那里获得一种持有资格的人,对这种资格是有权利的。

3.除非是通过上述1与2的(重复)应用,无人对一种持有资格拥有权利。

”。

两者之间的区别很明显,中国传统的概念里民众是被教化的对象,而在现代西方理论中,权力来源于个人,每个人都有天赋的权力,事实上,中国的传统中缺乏权利观念。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分析中国人为什么会缺乏自由的基础的时候说:“基于家长政治的原则,臣民都被看作还处于幼稚的状态里。

不像印度那样,中国并没有独立的各阶层要维护它们自己的利益。

一切都是由上面来指导和监督。

一切合法的关系都由各种律例确实地加以规定;自由的情调——就是一般道德的立足点因此便完全被抹杀了。


黑格尔指出了中国数千年历史中的问题所在——中国人的自我意识在数千年里遭到严重的摧残,一个人连自我都不完善,又何谈权利呢?所以,要摆脱道德依赖症,首先就要建立自我的意识,确立个体的权利,而不是将个体划入道德的范畴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摆脱传统的糟粕。

结语:对于传统,我们只有有意识的选择取舍,才能做到“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否则,我们就和古人一样,只是传统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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