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营与企业经营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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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经营与企业经营的比较

[内容提要]城市化的不断提高使人们越来越关注城市的作用,对城市的认识也从城市是企业发展的载体转化到城市本身也可以经营上。但城市与企业毕竟不同,如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而城市是经济实体还是非营利组织或是一种特殊组织?城市经营与企业经营是否具有共性?如何在城市经营中借鉴企业经营中有利于城市运作高效化的管理思想,并为城市发展提供更为有效的指导?本文通过对城市经营与企业经营的比较,深入探讨了城市经营的理念及运作方式。

一、我国城市经营的实践

城市经营是时代的产物,在工业化还没有形成之前,不可能有城市经营的要求,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城市经营实践始于20世纪的中后期。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推行改革开放以后,城市(镇)人口的增长和工业(特别是制造业)发展很快,有人把中国的城市化描述为21世纪两大世界惊人之举(美国的高科技、中国的城市化)之一。我国的城市化与欧美城市化不同,主要体现在经历与质量不同:欧美城市化比重从32%提高到50%,用了50年时间;而我国按现在的发展速度及人们的预测,我国从现在30.9%提高到50%也只要25年时间。作为我国城市化基础的工业化所处的水平较低,不少城市的工业化只是处于初级阶段,这样城市的财政税收来源就受到限制,因此现实就要求城市经营的第一个目标是如何广辟城建的资金。如湖南益阳市1996年将市区内所有路灯、电杆上广告实行拍卖收费,仅此一项收入就达1000多万元。近几年,郴州市中心城市通过土地出让、拍卖、租赁等筹集建设资金达2.5亿元。近年来,我国城市经营理念逐渐发生变化,如大连的城市管理者们就提出:“不求最大,但求最好”的理念。

我国的城市经营实践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过尝试:

1.城市土地资源的规划利用

(1)优化城市建成区内土地资源的配置

城市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但土地的级差地租就可以变动。不同城市在这方面的做法不完全相同,如郴州市就采用以点带面的方式:建设大广场,营造新环境,提升周边地价。郴州市建成的迄今为止中南地区最大的广场——五岭广场,使原来每亩不到10万元的周边地价一直攀升到广场建成后的每亩70万元。现在我国不少城市采用退进有序的方式,把一些既占据城市商业黄金地段又污染环境的企业逐渐向市区边缘或以外迁移;同时一些占据城市商业黄金地段的学校、机关也在退出之列。这种对城市各区功能的重新设置,使退出及进入方都获得相应的好处:退出方在不增加资金的情况下获得更大的空间,进入方获得有利于其经营的最佳位置。作为城市的经营者通过这样的置换,发展了城区中心以外的各个区域,达到有序扩张的效果,协调得当还可获得新区建设资金。

(2)采用“以地补路”等政策筹措资金城市

经营与企业经营的相同之处是都要制定发展战略。发展战略有各种不同类型:稳定型、增长型、收缩型等。稳定型比较适合城市经营时间较长的城市,增长型比较适合城市规模不大或城市运作时间不长的城市。从我国城市发展的状况来看,一些城市的历史悠久,如北京、西安、南京、上海、广州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使得这些城市与国外同期城市相比有着明显的差距,城市建设的投入仍是制约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一些新兴的城市如深圳,

高速发展也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了使我国城市发展跟上世界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城市发展战略应以增长型为主,这对于本来就缺资金的城市建设就显得步履维艰,因此我国各地城市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

·以道路两侧土地开发权换取建设资金的办法。投资商筹资建设道路,道路两侧的土地由开发商开发。道路两侧的土地由于道路的建成而升值,开发商在此土地上开发地产从而获得收益,而政府则不用投入资金就完成了城市建设任务。

·以政策换取工程的办法筹措城市发展资金。先由投资商出资,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投资商不但享有所建设施的冠名权、广告经营权等收益,在投资商新建项目时,可由市政府通过减免相应的配套费或实行用地行政划拨等优惠政策给予企业相应的补偿。

以城市文化品位的提升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全面提高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效益。这方面在我国很多城市都搞得不错,如北京的王府井、广州的上下九、连云港市的新浦区盐河路的改造等。

(3)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实行土地公平公开交易

土地作为城市资源已经是没有微词了,而土地的有形性使得人们更易接受土地交易的方式。在城市建立土地交易中心,改变了城市经营性项目用地配置以长官意志为转移的官僚作风。

2.有形资产的有偿使用与可经营性及非经营性部分的分离

(1)实行城市基础设施有偿使用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当政府对城市投入达到一定程度时,城市就可能增加新的资源配置,如城市交通、城市园林、城市公用设施等。如果这时城市的建设继续依靠政府的单一投资,其投资力度不足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政府应对城市资产进行分类,凡是可以投入市场运营的都可以将使用权或经营权推向市场,把实物形态转化成价值形态。这些推向市场的城市基础设施可以是公厕、垃圾场、公交车等的使用权或经营权。如郴州市火车站广场的公厕租给个人经营后,每年收租金6.6万元,3年收回投资。广州有个名为五星级的公厕不仅仅是一个名称,也反映了它的内涵。城市的垃圾收集与处理是一个涉及千家万户的事情,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问题也是城市问题中议得最多的一个方面,但始终都难以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解决。如广东省在2001年9月28日的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中就把草案中“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这一条款删掉了。在城市户外广告标牌经营权,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道路、桥梁、雕塑的冠名权等方面,不少城市采用转让、拍卖、租赁等形式来筹集城市建设资金。

(2)城市管理事业的企业化经营

城市建设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建后的管理同样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有些事情本来就应该可以按企业的方式来运作,如城市的绿化,让企业来经营不仅可实现政企分开,还可以降

低管理成本,同时也能增加城市就业。

3.城市主体思想观念的转化

城市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城市主体——人的思想。城市化不是简单的农民进城,广义的城市质量也不只是建筑物多少与高低,更重要的是城市人口的思想观念是否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如在1961年分开又在2000年2月经上级批准成立的广东省顺德市容桂镇,尽管建镇时间不长,却积极倡导新的社区精神与理念:相容、笃行、求知、拓新。在城市主体思想观念的转化方面比上述其他方面的改变显得相对较弱。城市主体一方面是城市的市民,另一方面是城市的管理者,城市管理者思想观念上的改变对城市经营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不同的体制将会成就不同的城市经营方式,也直接影响城市的经营效益,因此有些地方官员说面对入世,企业已经走在政府的前面了。

从我国当前城市经营的实践可看到,我国城市经营只是针对计划经济时期的城市管理方式的修改或调整,离形成一套整合的城市经营的理论相差甚远。为了便于对城市经营内容及方式的理解,建立适合城市经营行之有效的方法,有必要对城市经营与企业经营进行比较。

二、城市经营与企业经营的比较

1.城市与企业组织属性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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