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赛事保险在体育比赛中的挑战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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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赛事保险在体育比赛中的挑战与作用
一、体育赛事面临的风险挑战
成功组织和举办大型体育比赛活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面临的风险因素十分复杂,一旦有意外事件发生,有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难以估量的社会影响。因此,赛事保险在国际大型体育比赛活动中有广泛的应用,尤其以奥运会最具代表性。奥运会是体育赛事中规格最高、参加人数最多、影响范围最广的国际大型体育赛事。自尤伯罗斯为美国洛杉矶奥运会赢得2.25亿美元的收益以来,奥运会的体育经济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汉城奥运会盈利4.97亿美元,亚特兰大奥运会在不花政府1分钱的情况下创造了50亿美元的经济效益,盈利1000多万美元。巴塞罗那更是通过成功举办奥运会从一个欧洲中等城市一跃成为欧洲第七大城市。但是利润与风险总是并存的,奥运会也不例外,高收益始终伴随着高风险。事实上,当今历届奥运会成功举办的背后均有科学完善的保险保障作为支撑,而对体育比赛面临风险的认识是重要的前提。
(一)不确定因素的损失性风险
在风险管理中,不确定性是指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损失性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风险按照是否可以分散划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又称不可分散风险,指来自经济、政治、社会环境变化等与市场有关联的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一般包括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市场风险、周期性财务和经营杠杆风险等。非系统性风险,又称可分散风险,一般包括管理风险、财务风险、非周期性的财务和经营风险、产业风险等。一般来说,系统风险很难回避,而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预防、控制和规避等措施加以减少。在体育比赛中,因赛事取消、推迟、中断、赛地更换或延期等会给组织者带来经济利润损失。再比如电视转播信号无法提取、赞助波动、门票收入损失、利率或汇率的变更等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赛事组织者投保的“取消保险”保费为600万美元,保额为2亿美元。2004年雅典奥运会,国际奥委会为赛事购买了“事件取消保险”,保费为680万美元,保额为1.7亿美元。
(二)国内外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指由于政局和政策的变化以及投资环境的恶化和恐怖事件的发生,而给组织者带来的风险。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都曾发生政治风险。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由于美国的抵制,导致组织者被迫返还电视转播费用,作为接受业务再保险人的英国劳合社为此支付了7000万美元的赔款。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公园炸弹”事件,奥组委赔偿受害者3.5亿美元。因此,目前各类国际赛事都将恐怖袭击等不可预知的事件列为首要参保的内容。1992年阿尔贝维尔冬奥会,车辆保险的保费为1200万法郎,保险期限为5年。2004年雅典奥运会,意外责任保险保费约1250万美元,保额为1.8亿美元。中国人保财险在雅典奥运会上为我国奥运代表团提供了7.8亿元保额的人身意外和财产保险。北京奥运会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局势影响下,也面临着不可预测的政治风险。
二、体育赛事保险的作用
赛事保险是指能够给体育比赛提供风险防范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基础是保险统计机制,或者说防范风险是保险的目标,而保险统计机制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赛事保险正是通过保险的机制降低和转移体育比赛中有可能出现的意外和风险,从而保障赛事进行过程中参与各方的财产、人身安全以及正当权益得到保障。10年前,中国女子体操运动员桑兰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意外摔伤致残,正是由于友好运动会为她提供了1000万美元的医疗保险保障,使得她可以得到最好的治疗,不用为高昂的治疗费用和下半生的保障发愁。人
们在为她的不幸感到深深惋惜的同时,也为她的生活和治疗能得到保障感到庆幸与欣慰。在这次事件中,赛事保险的作用与影响力让我们看到了西方体育产业发展的成熟与完善,以及商业化运作的背后体现出的人文关怀。赛事保险是体育商业保险中的组成部分,它具有保额大、承保技术复杂等特点。目前涉及赛事的保险大体分为财产险、人身险、责任险及特殊事件险等,每个险种都有十几个小项。以人身险为例,运动员及参与体育赛事的相关人员都是保险对象,运动员仅意外伤害保险就可细分为赛场内及赛场外的意外伤害险、住院及医疗费险等。
保险是三大金融服务行业之一,其中蕴含着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即将举办的北京奥运会期间,赛事保险的作用将贯穿在每一个细节中,以“更快”的服务方式、“更高”的服务标准、“更强”的保障能力展现公众企业的社会价值和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为奥运会提供国际水准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全面风险保障是赛事保险服务北京奥运会的宗旨。
三、体育赛事保险的范围
(一)责任险
责任险可概括为意外责任险、财产责任险。意外责任险中包含电视信号失控、气候变化,如下雨、刮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交通、基础设施、赛事时间表、安全、抵制恐怖行动、战争等;财产责任险包含工程延误、收入不能实现、电视转播权、赞助、商品、额外花费意外支出导致机动费用严重不足等等,同时还包括收支匹配管理财务风险,它是指由于意外事件导致收入与支出在时间、速度、规模、结构上的不匹配而带来的财产损失。财产责任险一般还在可控范围之内,可以估算,而最大的风险则来自意外责任风险。一般从第一个签署的正式协议开始,到赛事的结束,各种风险无处不在。人为造成的损失风险既有可预测的也有突发性的。在组织管理层中,个人决策的失误导致的财产或者意外的风险因素也是存在的。但更多的是非决策失误,即由于诸多必然遇到的不确定性因素造成的损失。责任风险主要与下列机构或人员的责任有关,体育竞赛的组织者、旅游代理商、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交通服务者和志愿者等等。
(二)人身意外险
人身意外伤害风险主要是指与竞赛组委会有劳务合同关系的人员,如: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领队、工作人员、媒体记者、观众等。其中包括与竞赛组委会有长期劳务合同关系的人,以及临时受雇于组委会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即将举办的2008年奥运会期间,北京奥运会的独家保险合作伙伴及赞助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PICC)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要求增添了其他补充性保险,2008年可能产生保险需求的人员,主要分为北京奥组委的工作人员、“好运北京”测试赛期间所涉及的人员、开闭幕式运营中心的人员、参与奥运火炬接力的人员、奥林匹克青年营、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赛时人员共六大部分。
(三)车险及财产险
财产损失风险主要包括赛事场馆、建筑损坏,竞赛组委会财产的丢失、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损坏、比赛器械、电视电话、办公室、医学设备等及相关财务盗窃、欺诈、挪用,运输风险以及车辆风险等。在北京奥运火炬传递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对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更是倾注全力。人保财险奥运保险VIK工作小组就与北京奥组委财务部、火炬接力中心,就奥运火炬接力活动在境内、外将会涉及到的各种风险进行了周密的研究和分析,其中财产保险,奥组委将为火炬接力前期物资和随队物资(不包括个人行李)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附加仓储险。车辆保险分为境内传递车辆和境外传递车辆。境内城市使用车辆来源有两种,一是各城市政府提供,二是由大众公司提供。境外传递城市使用车辆来源也有两种,一是由境外城市政府提供,二是由组委会负责租赁。上述车辆分别自带保险。
四、借鉴西方成功经验建设体育赛事保险体系
我国主要参考了美国和日本两个国家的体育赛事保险体系。美国和日本的保费收入占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