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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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
(决策咨询报告54期)
[ 来源: 核算处 发布: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0-11-11 08:29 ]
2009年9月国家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标志着发展文化产业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湖南省于2010年制定了《湖南文化产业振兴实施规划》,这对于加快湖南文化产业强省建设,对于扩大内需,推动湖南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十一五”期间,湖南文化产业总产出突破千亿大关,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已经成为湖南新的支柱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文化产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湖南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一)总量特征
1、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湖南文化产业总产出首次突破千亿大关,成为湖南六大过千亿产业。2009年文化产业总产出达到1594.26亿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增加了1009.96亿元。
2、文化产业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不断提高。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682.1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2%。2000年我省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仅为2.4%,2005年上升到4.2%,2006年和2007年的比重分别达到4.5%和4.9%,2008年我省文化产业占GDP比重首次超过5%,成为湖南新的支柱行业。
3、文化产业增长速度较快。“十五” 期间,湖南GDP年均增长10.3%,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0.9
%,而文化产业年均增速达到17.3%,分别比同期GDP和第三产业增速高7个和6.4个百分点;“十一五”前四年年文化产业的平均增速达到了19.7%,分别高出同省GDP和第三产业5.9和6.1个百分点。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增长18.5%,分别高出同期GDP、第三产业增速4.8个和7.2个百分点。
4、文化产业对经济贡献日益增强。湖南文化产业保持了高速发展态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十五”末的2005年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6.1%,2007年提高到6.5%,2008年达到7.8%,2009年提高到7.6%。文化产业对湖南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
5、
文化产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人
均创造增加值7.02万元,比2005年的3.27万元提高了3.75万元。
据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
我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过亿元和营业利润过千万元的企业数均比第一次经普的2004年翻了十倍。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有22个行业,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110个。营业利润过亿元的有30个行业,营业利润过千万元的企业有235个。
6、文化产业投资中民营资本占比提高。随着文化投资领域向民营资本的开放,民营资本占比大幅提高。根据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文化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由国家投入的资本占20.5%,比一经普下降了16.5个百分点;集体投入的资本占3.4%,比一经普下降了0.2个百分点;法人资本占21.2%,比一经普下降了9个百分点;民营投入的资本占50.8%,比一经普提高了30.6个百分点;港澳台投入资本占1.3%,比一经普下降了2.4个百分点;外商投入资本占2.8%,比一经普下降了2.5个百分点。
7、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增加。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从业人员97.16万人,比2005年的82.81万人增加了14.35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的
2.5 %,比2005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
8、文化服务业市场化程度提高。湖南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效显著,市场化程度提高。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45个文化服务行业中,公益性单位实现增加值45.4亿元,经营性单位实现增加值289.09
亿元 ,市场化程度为86.4
%,与2004年相比,提高了3.2个百分点,2008年全国文化产业的平均市场化率为74.5%,湖南的市场化率比全国高11.9个百分点。
2008年我省文化服务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90%以上)的有14个,分别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其他计算机服务、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租、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旅行社、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摄影扩印服务、音像制作、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其他娱乐活动。
市场化程度较低(低于20%)的有10个行业,分别为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广播、图书馆、档案馆、文物及文化保护、博物馆、烈士陵园、纪念馆、专业性团体。这些行业是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政府扶持,保持其公益性单位的特点的行业。
作为文化体制改革重要方面的出版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为:图书出版71.8%、报纸出版4
0%、期刊出版50%、音像制品出版77%、电子出版物出版79.4%、其他出版58.8%。
(二)结构特征
1、三大领域协调发展。从文化产业涵盖的三大领域看,2009年文化产业服务业发展最为迅速,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75.46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比重达55.0%。文化产业制造业增加值为191.9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比重达28.1%。文化产业贸易业增加值达114.8亿元,占比为16.9%。
2、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迅速。从文化产业的三大层次来看。2009年以新闻、出版、广电和文化艺术等传统产业为主的核心层实现增加值183.96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7.0%;以网络、娱乐、旅游、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为主的外围层,实现增加值274.3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的40.2%;以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主的相关层,实现增加值223.9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32.8%。与2005年相比,外围层占文化产业的比重上升9.1个百分点,核心层和相关层占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下降1.8个和7.3百分点。
3、九大行业竞相发展,占比排位有所变化。2009年文化产业的九大行业中,实现增加值最多的行业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完成增加值171.83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的25.2%,高出占比最低的新闻服务业(占文化产业的0.7%)24.5个百分点。其次是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的增加值为156.21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的比重达22.9%;其他文化服务实现增加值87.44亿元,占比达到12.8%,在九大行业中排第三位;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85.62亿元,比重达12.6
%,位居第四;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占比达10.2%,与2005年相比,在九大行业中保持第五位;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的占比9.9%,位居第六;文化艺术服务和网络文化服务的占比分别为3.5%和2.2%,与2005年相比,位次仍是第七和第八位。与2005年相比,占比排位上升的行业有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
(三)区域特征
1、省内发展不均衡。2009年长株潭城市群文化产业增加值为434.28亿元,占全省文化产业的63.7%,而三市GDP占全省GDP总量的42.2
%。三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其中长沙文化产业起步早,发展快,2009年长沙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达5397个,从业人员26.13万人,拥有资产459.24亿元,实现增加值达到371.8亿元,占据全省文化产业的半壁江山,占该市GDP比重达9.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7个
百分点。张家界依托深厚的地域文化和自然旅游资源,多年打造以旅游为主的文化产业,2009年其增加值比重也高达7.9%。其余市州的文化产业占GDP比重均低全省平均水平,株洲、岳阳和常德的占比分别达到4.7%、4.1%和4.1%,其余九个市州占比均在4%以下。
2、增加值总量(法人单位)居全国第8位。2008年各省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超过200亿元的有:广东、山东、江苏、北京、浙江、上海、福建、湖南和河南。湖南文化领域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总量居全国第八位,与第一次经济普查时位置相同。
3、增加值(法人单位)占GDP的比重居全国第6位。2008年各省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占本地区GDP比重高于全国水平(2.28%)的有:北京、广东、福建、上海、浙江、湖南和江西七个省市。湖南居全国第六位,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位置前移两位。
4、人均增加值(法人单位)居全国第2位。2008年湖南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人均创造增加值10.33万元,比2004年的4.22万元提高了6.11万元,湖南人均创造增加值仅列北京之后,居全国第二位,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位置前移一位。
二、湖南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制约文化资源的合理配置。湖南文化产业发展在总体上还存在着一些体制性障碍。文化产业的管理在地区不同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政企不分,文化市场多头执法等问题,这种格局不利于文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容易造成人、财、物的重复投入和浪费。
(二)资金制约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任何一个现代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虽然目前湖南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日趋多样化,但贷款总量偏小,资金供需缺口较大仍是根本问题。2008年文化产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仅0.7%,远低于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5.1%。从融资结构比例来看,银行贷款占比达到68.1%,而股权融资、风险投资和理财产品等直接融资仅占6.4%,表明湖南文化产业的融资力度和广度都远远不够,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创新产品不多。
(三)文化消费的下降。湖南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支出和占比有所下降。2009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0828元。人均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为631元,比上年增加64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的5.8%,与上年和2005年相比,比重分别下降0.5和1.6个百分点。比2000年提高3.3个百分点。2009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21元,人均文化娱乐用
品及服务支出为91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比2005年下降0.7个百分点,比2000年下降0.5个百分点。
三、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文化领域的改革开放。改革创新是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强大动力。一方面要深化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培育自主经营、富有活力的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培育文化人才市场、金融市场、产权市场和版权交易市场,发展文化市场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拍卖等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促进资本、人才、产权、信息、技术等各要素的有序流动,提高文化产业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另一方面要扩大文化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推动文化交流和对外贸易,建立建全外资投资导向目录,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大力支持我省优势文化产业走出去,通过国际合作、委托代理等方式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文化市场竞争。扶持一批外向型文化企业,积极拓展出版物、影视节目、文艺演出、动漫游戏、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出口和服务贸易,推动文化产品向国际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二)加大文化资源的开发和整合。湖南有丰富的文化资源。要推进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开发和产业化,既要着重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和比较优势,开发湖湘特色、层次丰富的系列文化产品,满足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同时要以开放、创新意识引进外来文化资源,促进湖湘文化与其他文化的交流,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我省的文化产品。要促进文化资源与其他产业的融合,要在资源、资本上形成文化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联系,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积极开展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的战略重组和并购,培育一批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的文化产业集团,促进文化产业的纵向拓展、横向联合、内外融合,形成多门类、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生产体系。要提高文化资源配置的现代化、市场化程度,促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
(三)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促进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加强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文化产业的规划和布局,将长株潭打造成湖南文化产业的核心增长极,重点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动漫、文化艺术等业态,促进的全省文化要素实现良性互动,带动全省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发展。构筑京广线人文文化、大湘西旅游文化、大湘南历史文化三大产业带,各市州建设
和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打造一批文化强市、强县,形成文化发展的中间层,立足大湘西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建设自然文化产业带。重点推进湖南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园、金鹰卡通产业科技园、中南数字出版基地等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向高端化、数字化、网络化各信息化方向发展,将文化产业同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金融保险、科技服务等结合起来,延伸和拓展文化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中介服务,构建与文化产业相配套的服务体系。
(四)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
保持广电、出版、动漫、演艺等核心文化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加快出版物由主要依赖传统介质向多种介质转型,建设一批有影响的数字出版平台和数字出版工程。提升电视、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放映和后产品开发。大力发展文化新业态,开辟新的文化和服务领域,要大力培育网络文化、数字文化等新兴文化业态,提供更多的符合社会需求的娱乐和休闲产品,
(五)增强文化强省的人才支持
文化产业属于创意产业,对人才的依赖程度高,人才是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支撑。建设文化强省,要形成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形成一种更好的流动、竞争、开放的环境。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参与分配机制。
承办:核算处
执笔:邓 樱
周 猛
核稿:张映欣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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