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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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区现有女性人口41.0865万,占人口总数的48.34%;18岁以下人口14.9654万,占人口总数的17.61%。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区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有效维护了全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多项工作走在省市前列。**街道**社区被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定为全国“社区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项目试点;区婚调委被评为全省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示范点,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我区被评为全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宣传示范区、全省实施2016-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区,荣获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先进单位。
一、所做主要工作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平等谋发展
**区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力地推动全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稳步实施、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发展。
1.发展与维权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专门成立由副区长任主任,32个单位为成员的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构筑了新时期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联牵头、各方参与的妇女工作新格局,做到了“六纳入”,即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纳
入公共政策体系、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民生实事工程,优先保障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2017年5月,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益赫政发〔2017〕12号),区妇儿事业发展经费增至人均一元,乡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每年2万元纳入区级财政预算。2018年5月,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出台了《**区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村级妇联工作经费从村级运转经费中支出,且不少于5000元。
2.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指标得到发展提升。以推动“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两规”(《**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为主线,妇女儿童发展数据逐年提升。如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2017年全区就业女性达15.6万人,占就业总数的48.3%;全区事业单位有各类女专业技术人员3343人,占总人数的56.68%;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妇女儿童41.3236万,占56.2%;参加职工医保女性1.8840万,占6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女性19.4万,占总人数46.7%。如文化教育方面,妇女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0.85%,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为86.01%,妇女青壮年文盲率(15-50岁)为0.04%,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6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4%,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9.47%。如健康保健方面,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94.7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达81%;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
率达90.16%。
3.妇女参与民主政治建设作用日益增强。我区妇女民主意识、参政意识不断增强,妇女参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全区女党代表88名占2
4.65%、女人大代表87名占30.74%、女政协委员80名占31.62%。全区有6名女干部担任区级领导职务,93名女干部担任科、局(含乡、镇)级领导职务。16个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女性32名占比20.25%,党政正职女性4名占比12.5%。208个村(社区)两委中女性616名占比43.62%,女性书记主任71名占比34.13%,比例大幅提升。
4.妇女儿童维护权益的司法保障更为有力。公安启动“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始终保持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今年出动警力280多人次,共查破拐卖儿童妇女案、嫖宿幼女案、猥亵儿童案共7起,打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团伙1个。检察院以开展未成年人帮教为抓手,在预防和减少妇女及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坚持“打击、教育、预防”方针,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法院牢固树立全面保护、特别保护、优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理念,扎实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快立、快审、快结,依法严惩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司法局面向农村妇女儿童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建立1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08个公共法律服务点,近两年受理妇女维权案320余件,并确保贫困妇女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维权创品牌
**区在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探索妇女维权的新方法、新路径,运用治理的理念和方式构建多元化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打造了妇女儿童维权品牌。
1.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走在全省前列。针对当前婚姻家庭危机“井喷”式爆发的形势,2014年8月,区妇联作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在全市率先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婚调委),同时设立婚调中心,携手**市海威婚姻与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打造一支由国家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工、老师、律师等35人的志愿调解员队伍,促推婚姻家庭矛盾多元化解。经过4年的探索和创新,先后免费为4289对前来登记离婚的夫妻进行调解,成功挽回了1060个即将破碎的家庭。“五创四化”婚调模式获司法部点赞,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2.反家庭暴力干预和救助机制已经形成。自《反家暴法》颁布以来,每年开展《反家暴法》宣传月活动。2016年3月,由**区人民法院发出了全市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保护。2017年底,区妇联在全市率先建成区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乡镇街道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和村(社区)婚调室三级纵向维权平台和三级家庭暴力投诉站。并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联动,开展法律援助、社区救助、家庭暴力报警、反家暴庇护等工作协助,并于今年建设“辣妹子温馨驿家”
反家暴庇护省级示范点。妇女面对家暴,可以拔打110寻求帮助;暂时与施暴者隔离,入住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向人民
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六个月内不受施暴者干扰;向司法局申请困境妇女法律援助;向区婚调中心申请免费心理疏导等等,主动维权贯穿了反家庭暴力全过程。
3.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获充分肯定。重点关注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土地权益的落实,通过合理制定土地承包方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切实强化考核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妇女土地纠纷信访,基本保障妇女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基本确保妇女“登有其名、名下有地”。2013年12月,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宋秀岩调研我区第二轮土地确权颁证妇女权益维护情况。2017年9月,省妇联权益部专题调研,对**区各级妇联全程参与确权颁证工作,并在考核中将确保妇女和儿童土地权益的分值设置为10分的举措大加称赞。
4.社区儿童保护与服务试点成效显著。为解决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短板,2015年,**区率先在全国开展“社区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建设,以**街道**社区为试点,依托社区“儿童之家”,建立并运行社区儿童保护与服务工作体系,开办“四点半”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留守儿童爱心小屋”、“心理咨询室”等,服务涉及儿童心理咨询服务、生活技能培训、医疗卫生、健康教育等多个方面。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专家调研组和省妇联副主席卢妹香对我区社区儿童保护和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充分肯定。
(三)围绕中心扶贫济困,关注民生办实事
全区各级妇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关注民生为己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