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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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辩护种类
可以指定辩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
护 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为其指派一名律师提 供辩护。 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费用的 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具有外国国籍的 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其他 辩护 人 复 制 经检, 和法院 同意
查 阅、 犯罪 事实 材料
本案的案卷材料
直接 享有
(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3、会见、通信权
(1)一般案件辩护律师可以直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其他辩护人会见要经法院、检的许可。 (3)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案件案件在侦查期间辩 护律师会见在押的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4)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三)辩护人的责任
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 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 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1、实体方面辩护

提出以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为 目的的辩护



(1)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a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b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 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犯罪; 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如正当防卫) 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辩护与代理制度



[教学内容] 辩护的概念、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 内容、刑事代理制度 [教学重点]我国辩护制度的内容 [教学难点]辩护人的责任



美国当代著名律师,哈佛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曾经 成功地办理了辛普森案件)德肖微茨在接受中国记者 采访时说,一名刑诉律师是律师的英雄,没有一个头 衔比辩护律师更崇高可敬了 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 为有罪之人,为世不耻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在部分 专制国家里,独立自主的辩护律师队伍是不存在的。 --------艾伦。德肖薇茨




练习题:甲(20岁)和乙(17岁)是盗窃案的同案被 告人,现在押。甲聘请某律师为辩护人,乙的父亲 (在国家机关任现职)担任乙的辩护人。乙的父亲有 权行使下列哪些诉讼权利? A.有权独立进行辩护 B.有权依法定程序向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查取 证 C.有权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后,不经乙同意,提出上诉 D.同甲的辩护人一样,享有独立的同被告人会见和通 信权
(六)辩护人的诉讼义务

1。辩护人或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 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其他干扰司法机关 诉讼活动的行为。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由办 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 关办理。
(六)辩护人的诉讼义务

2。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 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他人,准备 或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 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 关。



练习题2: 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有哪 些? A.在缓刑考验期间的某甲 B.因涉嫌盗窃而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某乙 C.已取得英国国籍的某丙接受其同胞兄弟的委 托作为其辩护人 D.曾担任法官的某丁从人民法院退休2年后以 律师身份在原任职法院担任辩护人
(二) 辩护的种类
辩护依不同的标准可作多种分类,如律师辩护 和非律师辩护;有罪辩护和无罪辩护;一人辩 护和多人辩护等。其中,最常见的分类是: 1.自行辩护 2.委托辩护 3.指定辩护
(二)辩护的种类
1、自行辩护 贯穿于刑诉的始终 在侦查阶段只能自行辩护 缺陷较多 2、委托辩护

辩护的种类
2.委托辩护
公诉案件自 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起,犯罪嫌 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告 知犯罪嫌疑人此项权利。 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3日内,应告知。 自诉案件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法院受理 案件之日起3日内应告知被告人人此项权利 法院在受理案件3日内,, 应告知被告人人此项权利


二、重新定位“辩护人的责任” 删除“证明”两个字;将“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 法权益”改为“维护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和其他 合法权益” 1、明确了辩方没有举证责任 2、明确了辩护人的责任不仅是维护被告人、嫌疑人 的实体权利,还包括其诉讼权利,律师的辩护不仅有 实体辩诉,比如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诉;还 包括程序性辩护,比如参与审查批捕提出辩护意见, 要求解除、变更强制措施,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受到侵 犯时代为申诉、控告,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等等。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律师应当注意法庭是否 保障被告人充分陈述。被告人在陈述过程中,如 果提出新的事实和新的证据,律师可以要求法庭 调取新的物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或者重新鉴 定或勘验。 审判后,律师还可以会见被告人,听取他对判决 的意见。被告人不服第一审判决,要求上诉的, 律师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如果被告人 不上诉,辩护律师认为判决不正确应当上诉的, 可以向他说明判决不正确的地方和理由。
3.出庭辩护
在开庭阶段,律师要注意维护被 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在法庭调查阶段,律师要注意听 取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辩护律师应当 使对被告人有利的各种事实和证据, 在法庭上都调查清楚。 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的主要任 务是,阐明自己对案件的看法,依法 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有理有据地 与控诉方进行辩论。
三、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辩护人的概念和范围 辩护人: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受人民 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 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

辩护人的范围 (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
1、律师
2、人民Fra Baidu bibliotek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护人、亲 友

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 根据:事实和法律 对象:控诉活动 目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途径:通过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材料和意见 行为性质:一种诉讼活动
二、历史发展

1、产生于古罗马共和国时期 2、欧洲的中世纪受到压制 2、近代辩护制度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 3、我国的辩护制度是从西方引进和移植的 思考:为什么辩护制度没有最早产生于我国?
指定辩护的前提: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指定辩护的时间: 侦查、起诉、审判阶段 指定辩护的主体: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指定辩护的对象:律师 指定辩护的情形:(1)应当指定辩护情形 (2)可以指定辩护情形
辩护种类 应当指定辩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
护 人的,公、检、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 派律师提供辩 护。如果被告人拒绝 的指定辩护的,经审查,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但是必 须为被告人另行指定一名辩护人或者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 被告人是盲聋哑 人 或未成年人
辩护人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2、被宣告缓刑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5、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6、律师担任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7、公检法、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8、本院(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9、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 辩护人
新刑诉法关于辩护制度的修改

一、确立了侦查阶段律师的专属辩护人身份 新刑诉法第33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 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 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原刑诉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原刑诉法第96条规定嫌疑人自被第一次讯问或被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 理申诉、控告,但未明确辩护人身份。对比两个修正 案,律师介入侦查阶段的身份发生了变化


律师的辩护活动 1.受理案件 律师应当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 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应开具《辩护委托书》。该 委托书经委托人签名后才有效。如果是人民法院指定律 师为被告人辩护的,经指定后律师即具有某被告人辩护 人的资格。

2.了解案情,调查取证 律师了解案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查阅案卷有关材料和证据。 (2)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
1、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委托辩护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1到2人作为辩护人 3、同一名辩护人不得同时为2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
辩护的种类
3.指定辩护:指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公、检、法在 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为被告人指定承担 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协助被告人进 行辩护。

(2)罪轻辩护 a不构成重罪只构成轻罪的辩护 b.减少犯罪数额的辩护 c.减少犯罪罪数的辩护 (3)量刑辩护:以量刑事实和量刑情节为辩护要点 的辩护 a法定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主犯等 b酌定量刑情节,如犯罪起因、被害人过错、被告人 平时表现、认罪态度、积极退赃、真诚悔过

2、程序方面辩护 以否定侦查行为、公诉行为、审判行为合法性、 宣告上述行为无效为目的的一种辩护 ①排除非法证据,宣告侦查行为无效。 ②撤回起诉以后没有新的证据再次起诉,要求 法院宣告起诉行为无效。 ③二审中要求发回重审,宣告一审审判行为无 效。
(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4、获得开庭通知权 5、调查取证权(只有辩护律师享有此项权利)
证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个人 辩护 律师
经本人同意
经检或法同意 及本人同意
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
(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7、拒绝辩护权(必须提出正当理由) 8、申诉、控告权




律师为坏人辩护——不得人心 律师与司法机关作对——碍手碍脚 律师辩护无效果——当事人不满 律师给法官送礼——腐蚀司法人员 律师不负责任——就知道骗钱 ——部分人对律师的评价
第一节 辩护制度概述
一 、辩护的概念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 进行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无罪、罪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 反驳和辩解,以保护其合法权 益的诉讼活动。



1、它意味着律师的辩护工作从嫌疑人被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开始了,而不再是从移送审 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才开始的。 2、它意味着在侦查阶段不仅仅是侦查机关一 方的侦查活动,而且还有辩护一方的辩护活动, 控辩双方的对抗从侦查阶段就开始了

侦查阶段律师能干什么? 1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 施;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有关案情。 2调查取证 3参与审查批捕活动 4超期羁押的,请求解除强制措施 5侦察终结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这种辩护的形 式多种多样,比如数罪中,建议某个罪不移送,一个 罪中把数额降下来。
其中,4、5、7、8规定的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 可以准许。



练习题1: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 得作为其辩护人? A.王某的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B.王某的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 C.王某的监护人方某,与被害人有债务关系 D.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3.提供法律帮助
(四)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1。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 门维护者 2。辩护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1) .独立于审判人员
(2) .独立于公诉人
(3 ).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职务保障权 2、阅卷权
审查 起诉 之日 起
法院 受理 之日 起
辩护 律师 摘 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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