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城市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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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1985年和1990年的生产用水量中的城市供水量可估计如下
三、规划估算法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可估算未来年月的城市总用水量。估算步 骤如下: 1.生活用水量估算 按城市人口数与拟定的远期,近期生活用水量标准进行计算。 2.工业用水量估算 根据城镇的性质、经济结构和发展要求,结合现状和规划提供 的资料,工业用水量估算一般采用“单位产品耗水量法”, “生产、生活用水比例计算法”、“单位产值耗水量法”“用 水量增长率法”等计算方法。 3.市政用水量可按上式1、2总和的百分数估算。百分数大小, 可按本地区情况确定。 4.公共建筑用水量也可按上式1、2总和的百分数估算。 5.未预见水量,按上式1-4项总和百分数计。一般10-20%。 6.水厂自用水量,按上式1-5项总和百分数计。一般5-10%
到2000年的城市生产供水量为: 最高估计量: (1+0.072)18(1-0.365)=2.219 中间估计量: (1+0.072)18(1-0.455)=1.905 最低估计量: (1+0.072)18(1-0.545)=1.590
因为基数应当为1982年时的生产用水量的城市供水量而不是1982年 的生产用水量(前者为后者的80%),故上述数字须分别修正为2.774, 2.381,1.938。
第三节 城市详细规划设计中的用水量计算
在计算中,首先应了解城市用水量的变化规律,即水量的日 变化系数和时变化曲线。 一、用水量的变化 1.日变化系数
Kd = 年最高日用水量/年平均日用水量 一般在1.1 – 2.0 之间。 2.时变化系数
KH = 日最高时用水量/日平均时用水量 一般在1.3 – 2.5 之间。参见表4-1和4-3。 3.用水量时变化曲线
A.用水量模式预估法(统计分析方法) 逐年递增率为P%,并基本是平稳的,可用下模式表示:
Qt = Q0 [1 + P/100]i Q0 – 基准年(一般即工程设计年的前一年)的用水量; Qi – i年后预估用水量。 当P值呈现递增或递减现象,而递变率q(%)公比基本平稳时:
Pi = P1(1 + q/100)i-1 Qi = Qi-1[1 + P1/100(1 + q/100)i-1] q为正值,说明递增率逐年上升;q为负值,说明递增率逐年 下降。
解:(1)居住区生活用水量,由4-1采用最高日生活用水量为 180升/人·日,该池生活用水量为:
Q 11 N 1 q 0 10 10 0 10 0 10 08 0 0 100 8米 0 3/日 00
n – 每日班制。
d.工业企业职工每日淋浴用水量Q4为:
Q4 = ∑(nNcq4/1000)
(m3/d)
q4 – 工业企业职工淋浴用水量标准(升/人·班);
N4 – 工厂每班职工淋浴人数(人)。
e.工业企业生产用水量Q5为: 同时使用的各类工业企业或车间生产用水量之和。
f.市政用水量Q6可按下式计算: Q6 = n6S6q6/1000 + S6′q6′/1000 (m3/d) q6、 q6′ -- 分别为街道洒水和绿地浇水用水量(升/米2次)
例题:某城在1982年根据历年统计资料,选择社会秩序比较正 常的15年资料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人口年增长率为2%,生活用水量标准年增长率约为3.7%。 2.生产用水量,一方面随产值提高而递增,年增长率约为7.2%; 另一方面,推广废水再用技术,生产用水的复用率将大幅度提 高。 1982年,生活用水量占45%,生产用水量占55%(自然耗水量 10%,冷却水量55%);生产用水复用率20%。 现以1982年为基数,分别估计1985年、1990年和2000年用水 量。 解:
生活用水量增长: 1985年 (1+0.02)3(1+0.037)3=1.183
1990年 (1+0.02)8(1+0.037)8=1.567 2000年 (1+0.02)18(1+0.037)18=1.567 (2)生产用水量增长
年递增率为7.2%,年递减率则需估计。 假设2000年时复用率的提高分高、中、低档,冷却水复用率 将分别为80%,70%,60%,其他用水复用率将分别为30%, 20%,10%,则到2000年时,生产复用率将分别为 高水平:[0.55×0.80+(1-0.55-0.10) ×0.30] ×100%=54.5% 中水平:[0.55×0.70+0.35×0.20] ×100%=45.5% 低水平:[0.55×0.60+0.35×0.10] ×100%=36.5%
绍当前用于城市、工业企业用水量中远期规划的几种方法。 一、经验预测法
利用历年城市用水量递增状况和城市发展状况,再凭借自己 的分析和判断,作出城市用水量增加的估计。该方法可靠性差。 二、统计分析法
如果资料比较完全,而且有一定的年份,可以依靠资料作 出较为可靠的估计。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1、多年用水量资料完全,并且呈现一定规律递增状态。该情 况下,可以找出递增规律,用模式预估未来的用水量。 2、历年的用水量资料看不出一定的变化规律,或者资料年份 不足,而有其他与用水量紧密相关的资料可以利用。对该情 况有时能用分项估计法预测未来的用水量。
设计城市给水管网、选择水厂二级泵站工作级数以及确定水 塔或清水池容积时,需按城市各种用水量求出城市最高日最高时 用水量和逐时用水量变化,以便设计的给水系统能较合理的适应 城市用水量变化的需要。
4.工业企业用水量时变化系数 工人在车间内生活用水量的时变化系数,冷车间为3.0,热
车间为2.5。 工人淋浴用水量按1小时/班。 工业生产用水量的时变化随工艺过程变化。
一般按单位产品用水量或按每组生产设备单位时间内用水 量计算。在缺乏资料时,可参照有关同型工业企业用水量标准 和实际生产用水量。
2.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量及淋浴用水量标准 三、公共建筑用水量标准
全市性的公共建筑,如旅馆、医院、浴室、洗衣房、餐厅、剧院、游泳 池、学校的用水量。其标准见4-3。 四、消防用水量标准
和(升/米2日);
S6、 S6′ --分别为街道洒水面积和绿地浇水面积(米2); n6 -- 每日街道洒水次数。 g.未预见水量(其中包括管网漏失水量),城镇一般按
10-20%计算。
由以上可知,城市最高日用水量:
Q = K (Q1 + Q2 + Q3 + Q4 + Q5 + Q6) (m3/d) K – 未预见水量系数,采用1.1-1.2。
(m3/h)
Qmax = KHQ/24
(m3/h)
KH – 城市用水量时变化系数。
设计城市给水管网时,按最高时用水量计算,以(升/秒)
wk.baidu.com
为单位:
qmax = Qmax/3600
(L/s)
设计给水系统时,常需编制城市逐时用水量计算表和时变 化曲线,即将城市各种用水量在同一小时内相加以求得逐时的 合并用水量。应注意的时,各种用水的最高时用水量并不一定 同时发生,因此不能将其直接相加,而应从总用水量时变化表 中求出合并后最高时用水量,作为设计依据。
第一章 城市用水量规划
第一节 用水量标准 第二节 城市总体规划中用水量的估算 第三节 城市详细规划设计中的用水量计算
第一节 用水量标准
一、居住区生活用水标准 生活用水量标准指每一居民日用水量标准,按升/人·日计。
选用用水量标准时,应根据该城市所在分区内当地气候条件、 给水设备类型、生活习惯和其他影响用水量的因素确定。 二、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包括淋浴用水)标准 1.工业企业生产用水量
二、用水量变化 1.城市最高日用水量
a.居住区最高日用水量Q1,可按下式计算: Q1 = N1q1/1000 (m3/d)
N1—设计期限内规划人口数(人),当用水普及率不 是100%时,应乘以供水普及率系数;
q1 – 设计期限内采用的最高日用水量标准(升/人·日)
b.全市性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Q2为:
2.城市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
Qc = Q/24
(m3/h)
城市取水构筑物的取水量和水厂的设计水量,应以最高日用
水量再加上自身用水量进行计算(必要时还应校核消防补充水
量)。水厂自身用水量一般采用最高日用水量的5-10%。
取水构筑物的设计取水量和水厂的设计水量为:
Qp = (1.05-1.10)Q/24 3.城市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
城市消防用水量,通常储存在水厂的清水池中,灭火时,用水厂二级泵 站向城市管网供给足够水量和水压。
设计时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五、市政用水量标准
规划时,根据路面种类、绿化、气候、土壤以及当地条件等实际情况和有 关部门规定进行计算。
浇洒绿地用水通常采用1-2升/平方米 ·日估算。
第二节 城市总体规划中用水量的估算 如何估计远期的城市总体规划,目前无成熟的方法,以下介
例题:设计一新建城区,一期规划人口10万人,居住房屋为五 层建筑物,室内有给水排水及淋浴设备,生活饮用水量的时变 化情况与现在某市实际统计资料相似,如表4-7中第2项所列。 该区有一工业企业,有工人3000名,两班制,每班1500人, 无热车间,每班有225人淋浴,车间生产轻度污染身体,生产 用水量每日耗用1200m3,集中在上班后3小时内。未预见水 量,其中包括漏失水量占居住区及工业企业的总用水量的20 %,试计算该城区最高日用水量,最高日逐时用水量,取水构 筑物及水厂设计水量以及管网设计最高日最高时流量和最高时 秒流量(设管网为前置水塔,并在本计算中暂不考虑消防水 量)。
Q2 = ∑(N2q2/1000)
(m3/d)
q2 – 某类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标准,按表4-3采用(升);
N2—该类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单位的数量。
c.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量Q3为:
Q3 = ∑(nNwq3/1000)
(m3/d)
q3 – 工业企业生活用水量标准(升/人·班)
Nw – 每班职工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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