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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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方向.txt如果你看到面前的阴影,别怕,那是因为你的背后有阳光!我允许你走进我的世界,但绝不允许你在我的世界里走来走去。中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重新确认正规教育、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的功能

目前,国际上对终身学习的宽泛解释是:人们在一生中所受到的各种培养的总和,包括各个年龄阶段的各种方式的教育,如正规、非正规和非正式的各种教育,还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社区)教育等。欧盟、澳大利亚等采用的主要是广义定义。终身学习的狭义解释是:按照学习环境的变化,主要指学校教育以后不断扩展的学习环境和学习内容,具体指学校教育以后的非正规、非正式的教育。韩国采用的主要是狭义概念。尽管各国对终身学习的理解存在着差异,但并没有影响终身学习从概念到现实政策的转变。(表4)

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正规学校教育特别是公办学校教育,仍将是学习型社会的支柱。为了实现全民终身学习的宏伟目标,中国首先要促进各种正规学校系统与社会文化教育机构的相互沟通,开发和建设覆盖面广的、灵活开放并且多样化的学习平台或网络,提供各种学习场所和机会,更大限度地方便全民学习;另一方面是以终身学习的理念,改革传统教育制度和学习模式,形成有利于终身学习的法规、政策和制度环境。通过试行“学分银行”等方式,记录公民一生中参与学校教育、非正规教育与非正式学习的经历与成果,并建立“学分银行”,对各种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成果进行学分认证和积累,并争取社会用人单位的认可与支持,逐渐使学习成为每一公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和需要。 2.强化政府统筹公共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

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曾把教育作为纯“公共物品”和由政府包办的消费性公益事业,事实上也只能惠及城镇人口以及在农村地区维持很低水平,显然,这一模式无法适应中国现代化的客观需要。近2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原有相对单一的公办教育,也逐渐演变成为“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及“私人物品”的系列,特别是经过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投入体制的改革,已经分化为基本由财政支持的教育、财政拨款与多渠道筹资相结合的教育、非财政性资金提供的教育等等。当中国签订WTO教育服务贸易减让表后,带有商业性质的教育服务贸易,还可以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来提供。况且,除了高福利的发达国家外,公民参与终身学习的成本,很难完全由政府支付。因此,准确定位政府在教育属性发生新变化后应担负的责任,已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

从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求看,按照中央政府的要

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功能,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方向。由于从竞争性经济领域中撤退,政府从原来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转变成为只当合格的“裁判员”,当前中国的各级政府,应该有条件、有能力,在公共教育事业领域负起越来越大的责任。

在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制度框架内,政府的教育责任体现出一个特点,就是向促进教育公平倾斜。但是,在中国的一些地区,有意、无意地误读或曲解政府教育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体现在,简单比照经济领域体制改革的做法,借口所谓“教育产业化”、“教育市场化”,而推卸公共财政支持教育公平的义务,放弃对于公办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的法定责任。结果,在许多财政原本拮据的地区,由所谓公共教育转制后放大的教育资源,并未惠及中低收入阶层人群,这与“公共服务型”政府新的建设方向是背道而驰的。今后中国任何公共教育改革的实验,如果不能有效地增加处境不利地区群体的利益,也至少做到不应使他们原有的利益受损,一旦受损也有相应的修复补偿机制,政府必须为此负起足够的责任。

今后,中国教育发展面临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与力度,也就是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中的政府责任合理定位问题。政府可以根据不同的教育领域选取不同的作为方式,一是“主动作为”,重点在于全力支付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国防建设和重大工程人才需求,保障弱势群体基本学习和发展的权利,以教育公平体现社会公平;二是“有所作为”,选择基础学科、边远艰苦行业、事关公共利益而市场又不好调节的部分教育领域,予以稳定的、有效的扶持;三是“委托作为”,选择政府该作为但力不从心的教育领域,或为了提高效率,明确委托授权给第三部门或民营机构来做;四是“不须作为”,引入社会参与和必要的竞争机制,政府仅制定规则和进行监管就可以了。而且,政府促进教育公平,也须包括规则和监管公平在内。

3.加强非义务教育投入效益监管与教育质量评估

目前,在教育规模不断扩展,财政支持能力滞后的形势下,中国某些地区甚至以收学杂费冲抵财政拨款,提留挪用教育正常收费,随时设置专项,教育经费拨款与使用的种种随意性很大。从部分地区公办学校行为看,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向商业银行贷款,向施工单位欠债,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向社会实事求是公开收支状况等。政府财政拨款“缺位”而导致学校收费“越位”,则是一些地区公办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同时,非义务教育的质量问题也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中国高等教育在大规模扩招以后,虽然在学人数总规模居于世界第一,但由于学龄人口基数庞大,毛入学率仍排在全世界70多位,高等学校的布局结构、校均规模、学生层次、经费收支结构均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变化。其中一个不良的信号是,全国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在逐年下降:2000年7310元,2001年6816元,2002年6178元,2003年5773元,2004年5553元。同时,学费水平却未大幅上涨,结果是培养费用总额有所减少,由此引发公众对于教学质量疑问是可以想象的。教育质量问题将是今后的一个关键问题,并不是由政府指令学校如何定位和提高质量,而是学校未来生存、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预计到2020年,当中国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接近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接近40%时,数量与质量之间的矛盾还会显得更加突出,可能迫使部分故步自封的公办或民办学校“重新洗牌”。

公办学校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政府是公共服务的管理者,今后,中国必须明确公办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财政经费分配使用的权责,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财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

审计结论要向政府和人大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将公共教育经费的投入、分配和使用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同时,随着现代学校制度的探索和实验,中国将明确区分公共教育领域中的政府、学校和社会的行为边界,政府依据国家行政与教育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拨款、指导和服务;学校具有法人地位,依法自主规范办学。而且,还要引入更多的社会监督元素,建立政府委托评价、学校自我评价、社会中介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等多种途径相互结合的机制,健全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测的体系。

4.立足中国基本国情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OECD报告显示,大多数OECD国家的富裕程度和财政教育经费的水平远高于中国,但是其公民参与终身学习仍然以谋生和就业为主要导向,尤其是具有较高个人回报的活动,而由闲暇、兴趣、爱好所驱动的学习只能是支流。通常的终身学习活动大都在正规学校、企业培训部门和工作岗位中进行。所以,建设一个学习型社会,学习者的年龄、身份等差别将逐渐淡化。中国要想建设学习型社会,就一定要找到符合基本国情的恰当切入点。中国公民参与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必然越来越体现出以谋生为最主要动力的特点。

中国现阶段社会有两大阶级,即“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还有六个社会阶层,是指“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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