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理融资申请书

国内保理融资申请书
国内保理融资申请书

附件1b:国内保理业务融资申请书

编号:

致: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支)行:

我公司现拟将下表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贵行,并申请与贵行开展以下国内保理业务合作:

申请内容:

现我公司拟将对上表的应收账款( 1,783 )万元转让给贵行,向贵行申请融资( 1,247 )万元,并具体提出以下申请:

1、我公司向贵行申请国内保理业务的(①)业务;

①有追索权保理②无追索权保理

2、我公司向贵行申请下列第(①)项服务;

①贸易融资②应收账款管理③账款催收④坏账担保

3、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我公司申请采用下列第((4))种方式通知买方:

(1)我公司已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现将快邮收据及相关单据提交贵行;

(2)我公司已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现将经买方签署的回执提交贵行;

(3)我公司兹授权贵行代为通知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现将载有贵行格式应收账款转让条款并经我公司有效签章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正本一式二份提交贵行;

(4)暂不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我公司兹承诺:根据贵行要求我公司将随时通知或授权贵行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否则贵行有权对该笔应收账款进行反转让。

4、融资利率:按贵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贵行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当局公布的最新利率不定期进行调整。

5、计息方式:按月结息。

我公司承诺:本申请项下的融资金额、币种、利率等以贵行的最终确认为准。我公司将按贵行要求支付融资利息及费用,并郑重声明若发生保理协议提及的情形致贵行不能按期收回该款项,贵行有权从我公司在贵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为:)或其他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款或采取其它办法强行收款,直到全部收回贵行的融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为止。

申请人:湖北三环离合器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08年05月25日

银行意见: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关于国内工程保理业务介绍

关于国内工程保理业务介绍 根据我行最新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现将本业务作如下介绍: 一、本业务涉及到的几个定义 (一)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境内卖方将其向境内买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由我行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保理融资及为买方提供信用风险担保的综合性金融业务。其中,我行为卖方提供的应收账款管理和保理融资服务为卖方保理,为买方提供的信用风险担保服务为买方保理。 工程保理是指工程承包商或施工方将从事工程建设服务形成 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卖方保理行,由保理行提供综合性保理服务。(二)卖方(供应商、债权人):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出具发票 的当事方,即保理业务的申请人。 (三)买方(采购商、债务人):对由提供货物或服务所产生的应 收账款负有付款责任的当事方。 (四)应收账款: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指卖方或权利人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买方或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权利、保险权益等所有主债权、从债权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四)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是指发票金额扣除销售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五)保理监管专户:指卖方保理行为卖方开立的用于办理保理项下应收账款收支业务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用途包括:收取保理项下应收账款;收取其他用以归还我行保理融资的款项;支付超过保理融资余额以外的应收账款等。卖方不能通过应收账款专户以网上银行或自助设备等形式开展任何业务。 二、保理业务分类 (一)按是否对保理融资具有追索权,我行国内保理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卖方保理行向卖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买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卖方保理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追索未偿还融资款的保理业务;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卖方保理行向卖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买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卖方保理行无权向卖方追索未偿还融资款。 三、应收账款的范围、条件及转让方式 (一)可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范围: 1、因向企事业法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设施而形成的应收 账款; 2、由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的政府采购 行为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3、由军队军级(含)以上单位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的军队采 购行为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国内保理融资申请书

附件1b:国内保理业务融资申请书 编号:致: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支)行: 我公司现拟将下表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贵行,并申请与贵行开展以下国内保理业务合作:

申请内容: 现我公司拟将对上表的应收账款(1,783)万元转让给贵行,向贵行申请融资(1,247)万元,并具体提出以下申请: 1、我公司向贵行申请国内保理业务的(①)业务; ①有追索权保理②无追索权保理 2、我公司向贵行申请下列第(①)项服务; ①贸易融资②应收账款管理③账款催收④坏账担保 3、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我公司申请采用下列第((4))种方式通知买方: (1)我公司已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现将快邮收据及相关单据提交贵行; (2)我公司已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现将经买方签署的回执提交贵行; (3)我公司兹授权贵行代为通知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现将载有贵行格式应收账款转让条款并经我公司有效签章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正本一式二份提交贵行; (4)暂不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我公司兹承诺:根据贵行要求我公司将随时通知或授权贵行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否则贵行有权对该笔应收账款进行反转让。 4、融资利率:按贵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贵行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当局公布的最新利率不定期进行调整。 5、计息方式:按月结息。 我公司承诺:本申请项下的融资金额、币种、利率等以贵行的最终确认为准。我公司将按贵行要求支付融资利息及费用,并郑重声明若发生保理协议提及的情形致贵行不能按期收回该款项,贵行有权从我公司在贵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或其他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款或采取其它办法强行收款,直到全部收回贵行的融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为止。

保理申请书

附件一: 保理业务申请书 合同编号:HSBL-2015- : 我司现拟将(买方:公司,商务合同编号:项下)下表的应收账款以及该部分应收账款所享有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让给贵公司,并申请与贵公司开展国内保理融资业务合作。 NO付款人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开出日期应收账款总金额应收账款到期日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我司郑重声明: 1、上述的应收账款贸易背景真实、合法和有效,转让给贵司前我司享有完整和唯一的收款权利。 2、以上应收账款中所列明的债务人名称和债务明细记载正确、完整。 3、我司已完全履行应收账款项下应尽义务,应收账款债权没有瑕疵,如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我司全部承担。 4、我司拟凭上述的应收账款向贵公司申请保理融资。我司保证按贵司要求支付保理费用及相关其他费用,并附上相关合同、发票等单据。 本次保理业务申请内容:

现我司拟将对上表应收账款人民币(小写¥元整)转让给贵公司,按照贵公司保理融资比例不得超过每张应收账款发票的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的规定,向贵公司申请融资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并具体提出以下申请: 1、我司向贵公司申请国内保理融资业务为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 2、我司向贵公司申请应收账款融资保理业务。 3、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我司申请采用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我司兹承诺:根据贵公司要求我司 将随时通知或授权贵公司向买方催收应收账款事宜,否则贵公司有权对该笔应收账款进行反转让。 1)保理融资利率为:%(年) 2)保理融资期限为:个月/ 天 3)保理融资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4)保理融资币种为:人民币 5)保理融资费用支付方式为:按月结息。每月20日做为当月利息的结算日,如遇节假日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支付利息。 6)保理手续费为:%(保理融资总额的百分比,一次性交付。)。 此次保理手续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 7)买方企业到期付款时,如是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由此产生的结算费用由我司自行承担。 我公司承诺:本申请项下的保理业务金额、币种、费率及其他费用等以贵公司最终确认为准。 卖方(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 申请日期: 2015 年月日 备注:本申请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卖方留存,二份由保理公司归档。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保理流程图:

实施细则

1. 首次办理保理业务,需要客户提交保理申请书。项目经理负责收集采购商及供货商有关资质资料,负责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并要求相关方加盖公章或出具方公章。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⑴买、卖双方基本情况表(指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⑵卖方企业须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简历和身份证明,如果授权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明;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或有权决策人同意办理本业务的决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⑶卖方提供的财务资料:验资报告;贷款卡复印件及银行打印的《基本信用信息报告》(可去其贷款行或基本户开户行打印),以及银行贷款情况说明;卖方提供近三年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科目余额表至三级明细,最近三年12月份国地税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和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卖方本年及上年度银行账户流水对账单(所有银行账户)。 ⑷买方企业须提供资料:公司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2.资料收集后,由项目经理牵头组成项目组,分别从公司基本情况、行业背景信息、交易模式等方面,展开了解,设计产品方案,并结合风控部、财务部进行法务、财务等方面的分析,最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提交授信委员会,由委员会形成最终决议,并结合同业、卖

方、买方三方面为项目授信。 3.存续客户不必再提交尽调报告,直接由项目经理提交授信委员会,需要风控部出具意见,最终形成项目授信决议。 4.保理业务(这里只做有追索权的明保理)申请资料:融资性保理、到期保理需要提供保理业务申请书、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全套债权文件。其中,融资性保理,项目经理需要将一份保理预付款申请书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后续放款操作。申请书需要经过项目经理、风控部、财务部的签字确认。 5.全套债权文件包括并不限于:购销合同原件或经证实为原件的复印件;经买方确认的应收账款对账单副本,标明相关交易合同应收账款付款情况、付款期限及付款条件明细;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明等。 6.财务部门放款后,项目经理需要建立相关业务台账标明放款金额、放款比例、起息日、到期日、利息、手续费、还款金额、还款日等信息,并进行定期对账催收的工作。 7.买方到期回款后,保理商扣除所有本金和费用将余款打回卖方账户,项目即告完成,并可以开始下一批转让事宜。 8.整个流程,由风控部进行稽核监督,并按照制度严格规范。

(完整)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池保理版)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池保理版) 合同编号: 甲方:(保理商): 乙方(): 签署日期: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要素部分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一般条款 鉴于: 1.乙方已经或将不时向买方以信用方式在国内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以下统称 销售货物和/或提供服务和/或出租资产为“交易”),并已经或将不时与买方签订《货物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租赁合同》(以下统称该合同及其任何补充或修改文件为《交易合同》)并由此形成《交易合同》项下对买方的应收账款; 2.乙方愿意将《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 3.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受让应收账款并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等国 内保理服务。 4.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一)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要求其回购相应的应收账款。 (二)隐蔽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应收账款转让事实暂不通知债务人,但甲方保留在一定条件下通知或要求乙方通知债务人的权利。(三)国内保理池融资:是指根据乙方与买方的交易和结算特点,甲方对乙方转让的合格应收账款债权实行动态余额管理,在保理融资可支付额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的一笔或多笔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服务。在应收账款池中的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和授信余额之间的关系满足计算公式: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授信敞口时,甲方应乙方申请,在受让应收账款时向乙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的行为。预付的转让价款金额可能等于融资本金金额,也可能小于融资本金金额。保理融资的期限可以超过具体每笔应收账款的期限。 1.折扣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甲方向乙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时,从本金中扣除相应的折扣后再支付的方式。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折扣=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折让期。 2.比例预付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甲方在受让应收账款时按本金金额向乙方预付转让价款,并在收回本金时收取相应利息的方式。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融资比例;利息=本金金额×利率×融资期限。 3.保理融资最高额度:指甲方核定的可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款的最高限额。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乙方可以就多笔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保理融资,甲方将考虑乙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对买方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申请。 4.保理融资款核定额:指甲方受让且同意给予提供保理融资的每笔合格应收账款金额乘以保理融资款比例所得之积,是乙方在该笔合格应收账款项下可支用的保理融资款上限。

保理业务管理制度

第五章应收账款收款账户的开立与通知 第十八条对于买方无法将对卖方应付款项直接付至以我行为户名的保理专户的,在签订完毕我行与卖方的保理合同后,卖方应在我行单独开立保理收款专用账户(以下简称收款账户),该账户专门用于卖方在我行所操作保理业务项下应收账款的收取,不得作为其他用途。相关保理合同中应规定卖方在应收账款转让后,仅作为我行的委托人收取我行在已转让应收账款项下的款项。 第十九条任何进入收款账户的资金,未经保理业务管理部门的审批认可,只能转至卖方在我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当融资方式为保理授信时)或者直接用于偿付卖方在我行的预支价金(当融资方式为预支价金时)。 第二十条保理业务管理部门仅在如下情况下,可以将收款账户中的款项支付给卖方使用: 1.非我行保理业务所指定的买方汇入的款项。 2.我行保理业务所指定买方汇入款项按照融资比例扣收后剩余的款项。 3.我行未给予融资的保理业务项下款项。 4.经审批同意,卖方以新的应收账款臵换已到期应收账款后的回收款项。 5.其他不影响我行授信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卖方在我行开立收款账户后,应立即书面通知买方。该书面通知的样式见附件8。 第二十二条对于所有的保理融资业务(包括采用预付价金和保理授信方式),原则上商务合同项下的卖方必须在我行保持两个月以上,并至少两次的应收账款结算记录,且结算记录良好。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保理业务中,无法设立保理收款专用账户,而以一般结算账户作为收款账户的,该经营单位应确保能够识别每一笔结算账户项下收款是否为保理业务项下收款。 第六章办理应收账款受让手续和通知买方手续

第二十四条办理应收账款受让手续 (一)分支行与卖方签订保理合同之后,应对受让的具体应收账款办理受让手续。 (二)卖方应填制《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附件3),列明拟转让的应收账款明细内容,同时提交与申请书上列明的拟转让应收账款相应的购销合同、货运单据(自行发运的必须提交买方货物收据)和增值税发票(如已出具增值税发票),一并提交我行审理。 (三)我行经审理将认可接受的应收账款填制《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核准书》(附件4)送达卖方,并留存所核准应收账款的相应商务合同、货运单据(业已出具增值税发票的,则留存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未经核准的应收账款的相关单据同时退还卖方。 第二十五条办理通知买方手续: 根据《深圳发展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可按照如下债权转让通知方式办理通知买方的手续: (一)明示通知 1.由卖方与我行共同签章或者由卖方单独签章向买方发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见附件5,一式二份),但无论何种情况,均应由我行客户经理与卖方共同办理买方在该通知书上签章确认的手续,并退回我行一份作为留存。我行可以接受的买方的签章包括买方的行政公章、与商务合同签章一致的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者财务部门章。 2.由卖方在转让债权相对应的发票正面备注有关债权转让的内容(“本发票项下债权业已转让给深圳发展银行分行支行,请按照合同约定将本发票项下款项支付至本公司在上述银行的账户(账户号为:)”。),并由我行指定人员陪同送至买方,买方出具《发票收妥确认函》(见附件9,签章要求同第一款)。我行指定人员应填写《核保确认书》(见附件10)。上述发票的复印件、《发票收妥确认函》、以及《核保确认书》应作为出账资料统一保管。

申请保理业务的条件和流程

申请保理业务的条件 一、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人卖方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依法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所处行业稳定企业效益良好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 (三)销售的产品适销对路流通性强周转快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已经通过国际或国内权威质量认证机构的认证; (四)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五)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要求申请人卖方信用等级在级含以上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原则上要求申请人卖方信用等级在级含以上未进行信用评级的申请人卖方需提供类似的资信等级证明文件; (七)公司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卖方与公司签订保理合同后该卖方与某一特定买方之间自保理合同生效后因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原则上均要求无条件地转让给公司。卖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货物销售背景且非寄售、试用、行纪或代销等交易交易的结算方式为赊销赊销是指采取除现金、支票、本票、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方式之外的以非即时清结支付方式进行的销售; (二)卖方已按商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交货等主要义务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应收账款债权依法可以转让卖方与买方之间不存在商业纠纷双方债权不存在相互抵消卖方未对应收账款设定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应收账款债权无瑕疵;(四)应收账款债权证明完整能够提供如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单据、提货单或仓单等文件以及质检单或定金证明等辅助证明材料; (五)应收账款的买卖双方不应互为总分公司或母子公司、或同为控股公司的成员、或为同一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 (六)申请转让的应收账款距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付款到期日不少于1个月且不超过1年申请人信用等级为级含以上的不超过2年; (七)应收账款原则上要求以人民币计价标示并支付申请人与付款人或其中之一在我国保税区内注册的应收账款可以外币计价标示并支付; (八)公司认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三、商务合同买方应收账款付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依法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如果买方是非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的应先取得其所属法人或总公司对其签订商务合同或叙作保理的授权; (二)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要求付款人买方的信用等级达到级含以上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原则上要求付款人买方信用等级在级含以上如果付款人买方

保理业务的案例

保理业务的案例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短期贸易融资四保理业务案例分析 案例一:业务背景: A公司是客户是一家汽车出口企业: ①向德国某汽配连锁企业出口; ②采用赊销方式结算; ③应收账款的账期为60天。 面临困境:2个月后,德国进口商开始拖延付款,很快就进入破产程序,此时尚有60万美元的未付账款。 案例二:业务背景: B客户是上海的一家上市公司: ①实力雄厚,获得多家银行授信,但公司资金充裕,导致银行授信额度大量闲置; ②80%的出口业务采用赊销方式结算; ③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占比达40%。 面临困境:作为上市公司,B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比偏高,影响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以及社会公众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正确认识。

案例三:业务背景: C公司是一家汽车电子出口企业: ①主要向美国出口点火线圈; ②采用赊销方式结算; ③毛利润率不到20%。 面临困境:由于汇率波动频繁且幅度较大,C公司一年的汇率损失可能达到5%,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净利润。 案例四:华通公司出口双保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介绍: 2009年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COLUMBIA?FABRIC?INC.)想从我国华通公司(某从事服装纺织类商品的制造)进口一批服装,金额约为 USD7668000。此次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想用D/Aat90days进行结算,但是我国华通公司在D/A方面涉及较少,并认为资金稍大,占用时间较长,会使自己资金吃紧,影响与其他合作伙伴的合作,因此提出使用出口双保理,双方达成协议同意使用出口双保理。华通公司随即选择了中国银行浙江某分行签订《授信协议》和《扣款申请书》,约定有追索权公开型出口保理授信额度。双方通过签订《国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对该额度的具体使用并且依《授信协议》约定,签订多份相关文件,约定保理届至日即为保理合同买方应付款日。美国方面的进口保理商为美国远东国民银行(FarEastNationalBank)。华通公司于和

保理业务概述

第二部分供应链金融产品介绍——保理业务概述 一、保理业务的起源 “保理”一词来源于英文Factoring,它同人类早期的商业活动有着紧密相连的渊源关系,现代国际保理的出现可追朔到19世纪末叶。它最初由美国近代商务代理活动发展演变而形成,20世纪60年代传入欧洲大陆,并与欧洲国家传统的银行贸易融资活动相结合得以迅猛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买方市场的形成,保理业务作为集贸易融资与银行信用于一身的新兴现代金融服务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和采纳。据统计,2007年,全球保理业务量为12000亿欧元,年增长率达到14%。中国大陆地区2007年保理业务量为330亿欧元,年增长率131% 二、什么是保理业务 再此之前,首先介绍一下保理商的概念 保理商是为企业提供保理服务的机构,其组织形式一般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附属公司或独立保理公司。 下面介绍保理业务的定义 保理是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在保理服务中,卖方企业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的商品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卖方提供下列四项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贸易融资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资金需求,收到转让的应收帐款后,立刻对卖方提供融资,协助卖方解决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 ------销售分户帐管理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向卖方提供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逾期帐款分析等,发送各类对帐单,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应收帐款的催收 保理商有专业人士从事追收,他们会根据应收帐款逾期的时间采取有理、有力、有节的手段,协助卖方安全回收帐款。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帐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 从不同的维度进行划分,保理业务可分为几种不同类型

保理业务说明

保理业务 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目录 1发展历程 2详细情况 3业务分类 ?有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的保理 ?明保理 ?暗保理 ?折扣保理 ?到期保理 4业务费用 5保理业务流程 1发展历程编辑 近年来,无论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赊销结算方式日渐盛行,以国际贸易为例,信用证的使用率已经降至16%,在发达国家已降至10%以下,赊销基本上取代了信用证成为主流结算方式。在赊销贸易下,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融资需求正是保理业务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贸易买方市场逐渐形成。对进口商不利的信用证结算的比例逐年下降,赊销日益盛行。由于保理业务能够很好地解决赊销中出口商面临的资金占压和进口商信用风险的问题,因而在欧美、东南亚等地日渐流行。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据统计,98年全球保理业务量已达5000亿美元。 2详细情况编辑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定义 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贸易融资 销售分户账管理 销售分户账是出口商与债务人(进口商)交易的记录。在保理业务中,出口商可将其管理权授予保理公司,从而可集中力量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销售,并减少了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办公设备,从而缩小了办公占用面积。在卖方叙做保理业务后,保理商会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逾期帐款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对帐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应收帐款的催收 保理商一般有专业人员和专职律师进行帐款追收。保理商会根据应收帐款逾期的时间采取信函通知、打电话、上门催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卖方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后,保理商会为债务人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并且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根据债务人资信情况的变化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对于卖方在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发货所产生的应收帐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帐担保。 3业务分类 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是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供应商在与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因为风险过大,银行

(完整版)42、国内有追索权暗保理业务合同

国内有追索权暗保理业务合同 (适用于对公单笔业务) 编号: 保理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传: 联系电话:传真: 保理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传: 联系电话:传真: 合同签订地点: 2012年4月版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 三、贵公司及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 四、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特达成以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词汇具有如下明确定义与解释: 一、保理商:即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在本合同中指“甲方”。 二、保理申请人:即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人,是商务合同之卖方(或供应商、服务提供方),在本合同中指“乙方”。 三、买方:即商务合同之承租人(或债务人、接受服务方、付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合法单位或自然人。 四、商务合同:是乙方与买方签订的并约定采用赊销等信用销售方式进行的商品销售或服务合同。 五、应收账款:指商务合同买卖双方在真实贸易的基础上,卖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形成的对买方的合法债权,以及与该债权相关的权利和利益。 六、单据:指基于乙方与买方之间的商务合同,并为履行该商务合同之目的,表明商务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符合本合同项下保理服务的办理条件的各种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商业发票(如增值税发票)、发货凭证、验货凭证以及其他在履行商务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应收账款证明。 七、商业发票:在应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交易项下,即指增值税发票。无增值税发票的交易项下,则是指其它符合行业惯例或买卖双方交易习惯的商业发票。 八、保理融资:指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在约定转让并经甲方核准的应收账款净额内,在应收账款到期前为乙方提供融资的行为,融资方式是指贷款方式及其他融资方式。其他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贸易融资(信用证开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和进口押汇等)、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回购、担保(包括独立保函、见索即付保函以及备用信用证等)。 九、应收账款净额:指乙方依商务合同约定向买方收取的扣除预付款、已付款、佣金、现金折扣、销售折让以及单独计价且商务合同中以满足服务为条件的服务性收费等或有事项后的款项净额。 十、贸易争议:指商务合同买方与乙方之间因货物、发票或其他任何商务合同相关事由出现争议而造成商务合同买方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提出的抗辩、反索或抵销或类似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方对于应收账款主张权利而引起的抗辩)。贸易争议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参与贸易争议的处理,也不对其处

国内保理融资申请书

附件1b:国内保理业务融资申请书 编号: 致: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支)行: 我公司现拟将下表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贵行,并申请与贵行开展以下国内保理业务合作:

申请内容:

现我公司拟将对上表的应收账款( 1,783 )万元转让给贵行,向贵行申请融资( 1,247 )万元,并具体提出以下申请: 1、我公司向贵行申请国内保理业务的(①)业务; ①有追索权保理②无追索权保理 2、我公司向贵行申请下列第(①)项服务; ①贸易融资②应收账款管理③账款催收④坏账担保 3、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我公司申请采用下列第((4))种方式通知买方: (1)我公司已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现将快邮收据及相关单据提交贵行; (2)我公司已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现将经买方签署的回执提交贵行; (3)我公司兹授权贵行代为通知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现将载有贵行格式应收账款转让条款并经我公司有效签章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正本一式二份提交贵行; (4)暂不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我公司兹承诺:根据贵行要求我公司将随时通知或授权贵行通知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否则贵行有权对该笔应收账款进行反转让。 4、融资利率:按贵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贵行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当局公布的最新利率不定期进行调整。 5、计息方式:按月结息。

我公司承诺:本申请项下的融资金额、币种、利率等以贵行的最终确认为准。我公司将按贵行要求支付融资利息及费用,并郑重声明若发生保理协议提及的情形致贵行不能按期收回该款项,贵行有权从我公司在贵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或其他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款或采取其它办法强行收款,直到全部收回贵行的融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为止。 申请人:湖北三环离合器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08年05月25日 银行意见: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签字盖章) 受理日期:年月日 本申请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本操作规程根据《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及我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包括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和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以下简称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 第三条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授信申请、授信调查、额度审批、额度通知、额度使用申请、受理、审批、签约、通知买方、收购款发放、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到账处理、逾期处理等环节。 隐蔽型国内保理业务流程包括除通知买方以外的其他上述环节。 第四条客户准入 在我行叙做保理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为我行的客户,所属行业下处于成长期,原则上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产品畅销、质量好、具有稳定的市场;(二)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主要经营者在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无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记录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已与买方形成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买卖双方合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采购付款履约记录正常;(三)原则上在我行开户并正常结算3个月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一般要求客户操作单笔保理业务3个月后才能叙作;(四)按我行现有客户信用评级办法(属于中小企业的按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办法评级),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四级以上(含),申请保理池融资方式的保理客户信用等级必须在三级以上(含);(五)一般要求保理客户负债率≤70%,存货周转天数≤90天;(六)贸易型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且稳定或逐年上升;生产加工型企业:单笔保理业务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保理池融资方式要求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七)我行原则上不接受关联企业(我行认可的大型集团内关联企业除外)、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一般不接受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叙作保理业务;(八)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准入标准参照我行信用贷款审批条件执行。 第五条授信申请。国内保理业务授信申请由供应商向经办行(部)提出。供应商在向我行提出国内保理业务授信额度申请时,除须按照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要求填写《招商银行授信额度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外,还须提交: (一)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 (二)与买方交易往来的历史记录以及销售计划等相关资料; (三)有关买方的其它资料。 第六条经办人员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后,除须按我行授信要求对供应商的资信实力进行调查评估外,还需重点调查评估以下方面:(一)买、卖双方经营稳定性、盈利能力及其发展前景; (二)买方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产品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占有情况; (三)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近期及以往的交易关系如何、有无其它债权债务纠纷等; (四)买卖双方往来的供货方式、付款周期,以及相互间履约情况,特别是买方对卖方历史交易付款情况; (五)买卖双方的信誉情况,特别是与银行往来有无不良记录。 (六)买卖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如已签订)是否包含禁止转让应收账款的条款。 (七)卖方(供应商)是否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保理或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余额,除非基础合同中注明“本合同项下的权益只允许转让给招商银行

保理概念与操作流程

保理业务介绍 一、保理业务的概念 根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 Factoring Chain International )的定义,保理业务是指保理商以受让供应商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产 生的应收账款为前提,为供应商提供的(如下四项服务中的两项以上)综合性金融服务:①应收账款融资;②销售分户账管理;③账 款催收;④坏账担保。 根据上述定义,保理业务是以应收账款转让和受让为前提,其 本质是应收账款资产的买卖。以此为基础,受让了应收账款资产的 保理商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买方付款风险担保和应收账款管 理和催收等综合性服务。因此,保理业务不是一般的流动资金贷款,也不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 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 托第三者(保理公司)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 二、保理业务的分类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按不同的操作方式,保理业务可以划分为 多种类型,常见的业务划分方式有: (一)按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后,未能收到应收账款,能 否向供应商追索,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公司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 要求偿还预付的保理融资款。

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保理 公司,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公司无权向供应商进行 追索,是由保理公司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供应商在与保理公司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 给了保理公司。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由于有保理公司全部承担应收 账款到期的收款风险,业务风险相对较高。 当前保理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 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当买方资信很高,业务收益合适时,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理公司也会审慎选 择做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二)按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时是否通知买方,保理业务可 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供应商在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时候,将应收账款转 让的情况告知买方,并指示买方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公司或支付到 指定的供应商保理监管账户。 暗保理是将买方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保理公司和供应商单 独进行保理业务,不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情况通知买方。在应收 账款到期后,由买方付款到指定保理监管账户。由于暗保理操作中 没有把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情况通知买方,应收账款到期后由供应 商出面进行款项的催讨。 暗保理一般适用于买方资信良好,且较为强势,不能配合确认 应收账款转让,或者供应商不愿向买方公开自身资金不佳的状况。 暗保理操作中,为了获取应收账款到期催收的主动权,保理公 司一般会要求供应商签署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在买方到期未能回

保理业务合同

保理业务合同 二○○九年七月制 特不提示 为了爱护贵公司/阁下的合法权益,在贵公司/阁下签署本合同之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有关事实:

1、贵公司/阁下所提交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贵公司/阁下差不多认真批阅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专门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并差不多充分明白得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3、本合同签署前,贵公司/阁下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修改。本合同生效后,贵公司/阁下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益并主动履行义务。 4、为爱护贵公司/阁下的利益,贵公司/阁下的住宅、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我行。 5、如果贵公司/阁下对本合同及有关事宜有任何疑咨询,请向我行咨询。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深发保理字第号 □非额度内 □额度内额度合同名称: 额度合同编号:深发字第号甲方(保理商):深圳进展银行 地址:

乙方(卖方): 地址: 鉴于乙方业务需求,就乙方与商务合同买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 国内保理业务(附件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保理: 本合同所称的保理是指甲方通过与乙方协商受让乙方与买方的商务合 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取得对买方收款的权益。甲方在应收账款到期后30天内将受让应收账款的对价支付给乙方。 2、保理额度: 指在甲方核准的额度有效期内,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保理业务的最大限额。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只要乙方向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不超过该额度,甲方可连续的、循环的为乙方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业务(附件2《国内保理业务买方额度申请书》);但在乙方每次申请提取额度时,甲方将另行考虑乙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通过对买方资信状况的严格审查,在不超过已 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申请;如同意,该次提取运算在保理额度内。 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该额度表示甲方对受让自乙方的应收账款承担 坏账风险的最大限额。关于超出该额度的应收账款,或者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的所有应收账款,甲方不承担坏账风险。 3、明保理: 指甲乙双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通知买方,指示其于应收账款到期日按照甲方指定账户付款,并由甲方取得买方收到通知的回执或其他能够证明买方已收到通知的有效证据的保理方式。

保理公司业务要点

保理业务 一、保理的定义、分类及经营范围 1、定义 保理业务是指销货方(债权人)将其因向购货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销货方保理公司,由销货方保理公司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实质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担保融资方式。 2、分类 根据购货方保理商是否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保理可分为双保理和单保理;根据保理公司是否保留对销货方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是否向购货方公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3、经营范围 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保理方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适用对象 主要适用于应收账款数量较多、质量较好,且购货方相对较为稳定的法人客户。

三、特点 1、能满足客户多方面融资需求; 2、能解决客户担保难问题; 3、能与客户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往来; 4、帮助客户改善资产状况,优化资产负债表结构。 四、保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1、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 (2)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不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求偿权的影响; (3)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2个月内。 (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小、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应收账款周转率在行业良好值以上; (5)购销合同中没有含有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2、办理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的,销售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信用等级在A(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现金流量充足,有较强的回购和偿债能力; (3)发展前景良好,主要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大;

中国光大银行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

中国光大银行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 致:中国光大银行分行业务编号(此栏由银行填写)我司拟向(国家/地区名)出口,兹申请以下出口保理服务: 公司签章(Signature & Stamp)申请日期(Date):

《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填写要求 (仅供参考)保理类型: a)无追索权保理:根据贵公司的选择,我行提供全面的保理服务,即:坏帐担保、账款收取、账户管理或保理融资(仅 限于贵公司另外提出申请并经我行同意后叙做)等。 b)账款收取:我行仅提供货款托收、货款催收服务。 c)有追索权保理:根据贵公司的选择,我行提供坏帐担保以外的各项保理服务。 d)有追索权单保理(商业发票贴现):根据贵公司的申请,我行在没有对应的进口保理商及未核定买方信 用额度的情况下直接为贵公司提供除坏帐担保外的各项保理服务。 各项业务的具体释义以我行有关保理业务的规章制度规定为准。 (一)出口商资料 1、公司名称: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与贸易合同、形式发票/订单上名称完全相同。 2、公司地址:要求同上。 3、开户银行:若在中国光大银行开户,填写分支行名称及账号;若在其他银行开户,则填写主账户即可。 4、出口产品或服务的中英文名称:填写商品统称多种商品。 5、付款期限:提单日期或发票日期之后O/A若干天;或者如实改为D/A。通常付款期限应在90天以内。 6、发票币种:若出现多种货币,如实填写货币代码。 7、预计年出口销售额:以下预计数尽可能准确,不应与今后实际数相差过大。 8、同第七条 9、预计与申请额度的进口商的年交易额:不可浮夸,以免实际转让发票额相差过大。 10、略 11、中国光大银行以外的出口保理商:贵公司是否还通过其他金融机构叙办理保理业务。 12、价格条款:贵公司与境外进口商之间的贸易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条件。 13、请如实填写 14、略 (二)进口商资料 1、买方的注册登记号码或增值税号码:为便于进口保理商的信息搜集工作,请您尽量提供买方的上述号码。 2、买方名称地址:请如实填写,必须与贸易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等合约一致。 3、允许进口保理商直接联系:我行主要提供公开型无追索权双保理业务,因此一般允许进口保理商与进口 商联系并请提供买方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往来银行和账号:填写的目的是便于进口保理商掌握进口商的信用评估信息。 5、合同订单号码:如果现在已与境外签约,请提供。 (三)额度申请资料 1、申请额度:指无追索权保理下,进口保理商为买方承担坏账担保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可用如下公式进 行大致估算:信用额度=贵公司对该进口商的年销售额/360×赊销天数×1.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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