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金融支持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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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金融支持体系的完善

发表时间:2010-01-20T14:01:33.670Z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09年9月下供稿作者:杨征

[导读] 目前,我国对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具体手段可以分为政策性金融支持和商业性金融支持

杨征(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成都610064)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体系的促进作用,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我国金融支持的情况开始分析,从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两个方面进行讨论,分析支持力度不足的原因,最后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国际化经营金融支持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

一、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金融支持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具体手段可以分为政策性金融支持和商业性金融支持。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商业性金融支持是一切经济活动的融资主渠道,然而,企业进行跨国经营时面临着高风险,要求政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1、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现状

当前,我国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机构主要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中国进出口银行为例,截止2007年,中国进出口银行共批准各类贷款2633亿元,发放贷款1960亿元,共支持了724亿美元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项目,以及421亿美元的资源类产品和技术装备进口,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相对于不断增长的企业融资需求来说,这一金融支持服务远远不够。2007年,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放的贷款总额仅占出口贸易总值的2.3%,占一般贸易总值的5.2%,贷款总额却不到当年一般贸易总值的10%,说明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不能有效促进商品出口,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目标,不能有效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

2、商业性金融支持的现状

金融改革后,中国进出口银行成为为企业出口提供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但中国银行仍在这一方面具有优势。2007年,中国银行办理内地机构国际结算业务9500.59亿美元,占市场份额为30.51%;办理外币贸易融资业务357.93亿美元;办理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714.26亿元。然而,截至2007年末,中国银行内地机构贷款23157.05亿元,境外机构贷款5348.56亿元,仅占贷款总额的18.76%;贷款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商业及服务业,能源、采矿及农业,而我国企业跨国经营主要集中在服务贸易,工业生产加工、资源开发等行业,银行贷款与企业跨国经营出现错位。说明我国商业性金融支持力度不足,需要改进完善。

二、金融支持力度不足的原因

我国金融支持体系之所以不完善,一方面是在构建过程中存在内部缺陷,另一方面是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对跨国经营的金融支持提出了新要求。

1、政策性银行的组建存在制度缺陷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组建目的使其在组建之初就存在政策性呆账形成的不良资产;政策性资金追求的是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使政策性银行依赖政府补贴、资本存在严重不足,制约了长期运作能力,限制了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发挥。

2、出口信用体系职能交叉重叠

出口信用业务的两大支柱是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与担保,而在我国将其分开在两个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运作,造成机构职能交叉重叠、业务手续繁琐、企业融资成本高、政策性金融资源浪费、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功不能较好发挥效果的后果。①

3、企业自身素质不足造成银行贷款风险高

我国企业相对于国外企业来说,自身拥有的优势技术少,创新能力弱,拓展海外市场的前景并不乐观,一些企业在投资前并未深入调查,跨国管理能力弱,企业规模较小,使它们跨国投资经济效益不佳,抵抗风险能力不足,造成企业信用不佳,使商业银行不愿意提供贷款。

4、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使银行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备的境外投资法律体系,现有的法律规则大多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修订的,其内容不能满足当前企业跨国经营的实际需要,使银行贷款监督、执行成本较高,借助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时遇到困难。

三、完善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议

我国企业在国际化经营的过程中,要获得有效的金融支持,除了采取措施加强自身的素质,政府和金融机构等还应为我国企业跨国经营提供必要的帮助。

1、完善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规

首先,在总体法律框架方面,我国应该首先制订一部与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接轨的、调整我国金融系统的基本法,再制订各种单行法规和相关配套法规。其次,要适应经济大环境的变化,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进行重新定位。再次,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保障银行权益,促进银行开展金融支持业务。

2、优化金融系统的机构设置

从资金规模和业务规模看,现有的支持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大力发展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企业提供支持,在各个金融机构内部要不断创新金融工具,提供多样的融资方法,扩大金融支持范围,增加金融支持规模。

3、健全信用担保体系

如何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使之成为一种动态的、综合的体系,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一方面,政府应该区分体系中机构的不同职能,避免职能交叉重叠造成资源浪费;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担保公司的成立、运作提供宽松的环境。另一方面,社会需要加强信用建设,发展商业信用,建立有效的信用激励和惩罚制度,使商业信用成为企业融资的又一渠道。同时,可以成立为企业提供担保的贷款保险公司,扩大信用保险的覆盖率。

4、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

从理论上讲,企业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对资本需求的性质不同,从而需要不同的融资方式。如在企业初创和成长时期实行权益性融资比较合适②。除采取措施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来拓宽融资渠道外,就银行本身来说,应主动建立更多境外机构提供供全方位服务,应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满足企业不断变化的金融需求。

注释:

①王艳:《论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模式选择》[J].南方金融,2007.3.

②吴文平,李长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对策》[J].商业研究,2006.9.

参考文献:

[1]邢厚媛:《必须面对的战略抉择——对新形势下政策性金融机构发展方向的探讨》[J].国际经济合作,2006,8.

[2]黄人杰:《政策性金融对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金融支持研究》[J].国际经贸探索,2007.4.

[3]王艳:《论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模式选择》[J].南方金融,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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