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7 总体规划及平面布置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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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图纸的编号
图纸的编号由编制人根据以下要求进行,并负责登记。
5.6.1总平面图的编号由总图代号、类别代号、编制年份号、文件顺序号四个部分组成。
SFDG(2010)-001
文件顺序号
编制年份
类别代号(DG代表动力管线图)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总图代号
5.6.2工艺布置平面图的编号由工艺布置平面图代号、分厂代号、编制年份号、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5.2总图及工艺平面布置图编制原则
5.2.1总平面图及工艺平面布置图根据变化的需要及时修改和补充,每一年度应组织进行审定。
5.2.2图纸选用应符合制图标准的有关要求。
5.2.3图中各项事物的表达应符合制图标准中有关画法的要求,工艺平面布置图中符号的选用应按Q/SF 01-016《定置管理平面图绘制规定》执行。
1
本标准由技术工程部提出。
本标准由技术工程部起草。
本标准由技术工程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滕聿焕 滕克磊。
本标准审核人:吕任远。
本标准批准人:王军。
本标准于2009年12月首次发布。
总体规划及平面布置图管理办法
11
本标准规定了
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总平面图及分厂平面布置图的管理。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构筑物面积:长米宽米
总面积:米2
使用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房屋平面位置示意图:




技术工程部
会签单位
资产管理部:
安全环保部:
保卫部:
委托(归属)单位: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自存一份,交技术工程部、安全环保部各一份,保存期限:二年
更 改 记 录
更改通知代号
更改条款号
标记
处数
更改人
日 期
——对厂区总平面图的年度绘整、上报及对分厂工艺平面图的审核工作;
——根据公司改、扩建及生产工艺调整的需要,组织对总图和工艺布置图的调整;
——厂区绿化的规划设计工作;
——公司办公用房的规划、资源配置、分配、调迁及管理;
——对临时建筑、占用场地的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
4.2各单位
负责协助技术工程部完成涉及本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图和工艺平面布置图的编制、审批和更改工作。
5.3总图及工艺平面布置图编制依据
5.3.1工艺规划方案(当年工艺变化情况)。
5.3.2产品工艺方案。
5.3.3投资报告(当年技改完成情况)。
5.3.4其他涉及总图及工艺平面布置图变动的事项。
5.4编制类别
5.4.1总平面图可分为厂区总平面图及各类管线设施图(如给排水管网总平面图、动力管线总平面图等 )。
SFPK(2010)-001
文件顺序号
编制年份
分厂工艺代号
工艺布置平面图代号
5.7总平面图与工艺布置平面图的管理
5.7.1总平面图与工艺布置平面图由技术工程部统一管理,属受控文件,应按Q/SFG 13-12《文件资料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管理,下发时应加盖有技术工程部受控章。
5.7.2技术工程部负责组织编制,发放有关单位,并建立发放台帐进行控制。
3.2
工艺平面布置图
根据产品的加工特点及生产规模, 对有关工艺设备、生产与辅助场地、运输装载设施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的配备所做的技术性安排。
4管理职能
4.1技术工程部
是公司总图规划和工艺平面布置图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编制厂区总平面规划图、组织编制总管网图;
——组织或参与工艺改造项目总图方案的论证及方案评审;
GB/T50103-2001总图制图标准
JB/T 9169.1-1998工艺管理导则 总则
Q/SF 01-016定置管理平面图绘制规定
Q/SFG 11-03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Q/SFG 13-12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总平面图
对公司现有厂区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和设施以及各类管线设施(地下、地上、隐蔽性和非隐蔽性) 在图纸上的完整体现。
5.7.6临时占用的道路、场地、房屋、构筑物,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占用,否则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6检查与考核
6.1技术工程部负责对本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检查。
6.2违反本标准第4章规定时,考核责任单位第一管理者一级岗位工资。
6.3违反本标准第5章规定时,考核责任人一级岗位工资,其中不能落实责任人的事项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在考核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同时,连带考核责任单位第一管理者或分管领导,考核额度为该项考核金额的20%。




会签单位
资产管理部:
安全环保部:
保卫部:
动能供应分厂:
相关单位:
技术工程部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自存一份,交技术工程部、资产管理部各一份;保存期限:二年
附表2技工25
临时使用房屋、构筑物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编号:
房屋名称
资产归属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主管领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使用用途
房屋面积:长米宽米
6.4对于违反本标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Q/SFG 11-03《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附表1技工24
临时占用道路、场地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编号:
工程名称
申请日期
申请单位
负责人
分管领导
施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
人行道
路车行道长米宽米
占用场地
总面积米2
占用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占用平面位置图:
5.4.2工艺平面布置图应按分厂或按厂房绘制,以分厂为单位编制成册。
5.5编制和审批程序
5.5.1总平面图应依据第5.4.1条的有关规定由负责总图规划的人员编制,技术工程部部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5.5.2工艺平面布置图应依据第5.4.2条和Q/SF01-016《定置管理平面图绘制规定》的有关规定,由技术工程部会同分厂工艺人员编制,技术工程部相应专业组主任工艺师审核,总图负责人会签,技术工程部部长批准。
4.3分厂
参与绘制本分厂的工艺平面布置图。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总图及工艺平面布置图的编制范围
5.1.1公司现有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和设施及其它地面附着物。
5.1.2各种、各类管线及消防设施。
5.1.3各分厂的工艺设备、生产与辅助场地、办公场地、运输装载设施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的配备。
5.7.3总平面图与工艺布置平面图修改时应经过审批,并应按编制时的审批流程执行。
5.7.4特殊情况下需临时占用道路、场地时,由主办单位填写“临时占用道路、场地申请表”(见附表1),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5.7.5因需要,需临时占用房屋、构筑物时,由主办单位填写“临时使用房屋、构筑物申请表”(见附表2),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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