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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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一、农村生态文明的内涵

中国“农村”不仅仅是简单的地域坐标,更包含了我国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由自然、经济和社会等因素组成的复合系统,它既反映了具有一定产业特征的经济发展方式,也表征着占国家三分之二人口的社会文化的发展进程。根据国家的统计标准,农村一般是指县(除县辖建制镇)以下,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人们聚居生活的广大地区,而根据普遍认识,农村是除了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域范围。没有农村的平衡和协调发展,就没有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然而,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对于什么是农村生态文明、并如何进行综合评价,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界定。从国内外学术研究和实践工作来看,关于农村生态文明内涵的认识和界定,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农村生态文明是综合性成果。正如人们对广义上的生态文明的理解,农村生态文明是人们在进行农业生产与生活过程中,遵循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主动、积极地改善农村内部自身发展和优化农村与自然、城市关系,使之和谐协调、共生共荣、共同发展的一种社会文明形态,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二是认为农村生态文明是重点突破的过程。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指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首先要应对当前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污染的问题、处理好环境、资源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因此认为,农村生态文明是指在从事农业生产和生活的同时,注重保护和改善周边的生态环境,合理统筹生态环境改善与农村经济发展,其特征主要体现在“农村生态良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健康”。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无论是作为“综合性成果”还是“重点突破的过程”,其最终目的都将回归到生态文明本身的内在规定性上,即解决好发展方式的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生态文明可简要概括为,是建立在农村生态系统基础上的,以农业生产为主业的人们在其聚居地和生产过程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自身发展方式和发展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有益成果的总和。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的经济社会格局依然明显,农村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和社会单元,其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建设农村生态文明、转变发展方式,应具有独特的视角和目标:(1)以农村生态系统为基础。从生态学的角度,农村生态系统是典型的半人工系统,自然节律性和社会属性并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应根据其生态系统功能定位,围绕系统要素,进行空间、产业和组织整合。(2)以农民的生态化发展为目标。农民是农村的社会主体,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基于农民视角提出更加具体的行动纲领。(3)以农村社会整体性转型为动力源,即有赖于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布局的综合规划和系统变革。

二、农村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基础

农村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理念和行动在农村地区的具体实践,是农村社会发展的方向。鉴于对生态文明内涵的不同理解和农村复杂生态系统的不同认识,在学术界和实践中涉及农村生态文明指标体系的研究和应用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这些研究与实践为农村生态文明指标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理论研究

检索国内文献,自2008年来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问题和对策进行论述的文献不断增多,而相关指标体系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方面,比较典型的如顾凤岐(2006)以中国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学内涵为依据,从经济发展、管理民主、生活安康、设施改善、乡风文明、生态良好六个方面设置了53项个体指标。[1]朱孔来等(2007)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构成要素即环境要素、基础要素、效果要素三大要素,研究设计了县级和村级新农村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2]曹连海(2010)从农村生态系统的空间结构、生态功能和协调度三个方面来构建指标体系,探讨各乡镇提高生态化程度的方向。[3]雷波(2011)针对重庆市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特征,从经济发展、污染控制、资源利用、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社会环境等六大方面构建了新农村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模型,为新农村的生态环境质量管理提供参考。[4]刘子飞(2013)阐述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个系统工程,认为其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应由经济支撑系统、社会支撑系统、环境支撑系统、智力支撑系统四个子系统组成,构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能力评价指标。[5]上述指标体系虽然并非专门针对农村生态文明评价设计,但其思路、方法和局限性都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较之生态文明的内涵和外延,现有大量研究或是从更宏观的层面如新农村建设,或是从更微观的层面如农村环保方面的分析,都还不足以满足农村生态文明评价的要求。农村生态文明作为指导中国乡村巨变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以环保为契机、以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为目标的意识、行为和制度改革的集合。因此,结合国家总体战略布局,深化细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强化前瞻性理论研究,建立系统的指标体系,对指导未来农村发展具有多元价值和理论意义。

(二)实践探索

迄今为止,国家相关部委按照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和要求,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并制定了一系列考核性指标体系。其中对农村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建设具有直接指导意义的主要有三种,即环保部出台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指标、农业部“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体系、各地按照国家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原则相继出台的新农村建设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国家环保部门自上世纪90年代起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包括生态示范区、生态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等三个梯次,先后发布的涉及农村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了《生态县建设指标》(2007),指标分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三个维度,共36个指标,主要侧重农村环境保护;《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指标(试行)》(2013),指标包括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五个系统,共35个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2014)作为国家级生态村镇的升级版,从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和乡风文明四个方面提出了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的出台从实践上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农业部在2013年将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为重点工作,并下发了《“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按照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和谐发展的要求,从产业发展、生活舒适、民生和谐、文化传承、支撑保障五个方面设定了20项具体目标。各地按照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在积极实践基础上也制定了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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