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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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1、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贵重药品管理范围。

2、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3、凡属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处理。

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用医保结算的现象发生。

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报损单,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理院长签字方能报损。报损单为二联,其中一联报院财务销帐。

7、药库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

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调配无误,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损失由调配人员自费赔偿补足。

9、属医疗保险的患者,应按医疗保险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用量现象。

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

11、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霉变的药品

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

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假、劣药混入。

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并认真填写明细表,人员交接时应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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