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苗头处置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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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全市维护
稳定调研报告(一)
简阳市妥善处置新市镇新筑路业安全事故案例
中共简阳市委维稳办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的“黄金时期”,因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群众价值观念取向的变化,以及诸多领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等原因,使部分一般性矛盾纠纷激化为群体性事件苗头,最后演变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现象越来越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越来越大。如何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苗头,已成为党委政府亟待研讨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试对简阳市处置新市镇新筑路业安全事故事件进行深入剖析,以期对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苗头工作有一些启发。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1月8日8时40分,四川新筑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路业)在新市镇施工现场,一个装有约70吨粉尘的回收罐突然从拌和塔支架断开,垂直砸向位于下方一辆正在
装沥青熟料的货车驾驶室,致使货车司机唐龙钢(男,32岁,成都市双流县人)当场死亡。死者家属赶到现场后,情绪激动,加之赔偿要求期望值较高,遂在厂门口搭建灵堂,并与厂方人员发生抓扯,造成部分人员受伤、厂房设备受损,附近群众陆续聚集现场观看,现场秩序混乱,处置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示,市级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事发地党委政府与市级相关部门履职尽责、通力协作。经过20小时不间断工作,死者家属与厂方终于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死者尸体带离厂区,死者家属表示满意,该群体性事件苗头得到成功化解。
二、发生原因
一是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新筑路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新增安装粉尘回收罐没有经过严格审批,拌和塔支架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没有到位,对正常生产中回收罐内的粉尘重量估计不准确,最终导致拌和塔支架坍塌。这是根本原因。
二是协商解决难度较大。死者家属对赔付金额要求较高,厂房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即陷入了僵持状态。死者家属与厂方就赔付解决问题不断发生争执,最后发生矛盾冲突,增加了协商解决难度。这是直接原因。
三、处置情况
(一)情报先行,迅速介入。事故发生后,厂方立即将事故原因及现场情况向新市镇政府报告,新市镇党委政府迅速组织机关干部、派出所干警、涉及村社干部赶赴现场协调处置,并上报安监部门。当事故有发展蔓延和升级的趋势时,新市镇立即向维稳、信访等部门和市级分管领导报告事件情况,派出所立即向市公安局请求支援,市委、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迅速介入处置。当日8时40分,市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对事件的情况已全面掌握,工作组也全部现场到位开展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了事态。
(二)领导一线,明确责任。市委分管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指示,庚即在事故现场成立了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迅速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的工作思路,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就死者家属思想沟通、厂方思想沟通、事故原因核查、现场秩序维护、政策宣传解释、应急力量备勤等工作,逐一进行具体安排,逐一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市级领导、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与死者家属和厂方负责人谈话沟通,向围观群众解释说明情况,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即时掌握,理顺情绪,疏导怨气,动态跟踪,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整合力量,有的放矢。针对现场秩序混乱问题,市公安局增派治安防暴警力100余名,乡镇调集镇、村、社干部50余名,划定现场警戒线,有序疏散围观群众。针对事故真相问题,市检察院、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联合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第一时间公布于众,确定为安全事故,厂方承担全责。针对事故协调处理问题,市人社局认真向死者家属和厂方宣传有关赔偿补偿政策,相关部门积极与双方沟通思想,共同协商处理事宜。针对个别别有用心人员,信访、维稳、公安等部门加大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正面引导的同时,打消其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念头。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死者家属和厂方达成一致,并表示满意,现场秩序恢复正常,不稳定因素有效化解。
四、主要启示
(一)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是“奠基石”。事件出现群体性事件苗头后,全市各处置力量在30分钟内完成了现场集结,在20小时内完成了事态控制、秩序维护、矛盾化解、善后处理等工作,实践验证了市委政府、乡镇及各部门应急处置机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重要性。要充分把握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联合指挥、预知预警、准确判断、力量集结、舆论管理、群众工作”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认真抓好经验总结、预案修订、交流研讨、专题培训、实战演练等“五个规定性动作”,进
一步健全完善“指挥顺畅、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为科学应对、稳妥处置打牢坚实的基础。
(二)领导干部的现场指挥,是“定心丸”。事件处置中,市级领导、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始终坚守在事故现场,亲自为周围群众释疑解惑、为事故双方解决问题搭建平台、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协调,让群众和当事双方感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让现场工作的同志感受到了领导的关怀,促使各类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实践证明,矛盾纠纷发生后,绝大部分群众都有期望领导干部出面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因此,一旦发生突发性涉稳事件,市级相关领导,事发地乡镇、涉及部门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敢于面对现实、正视问题,勇于面对面与群众沟通交流、为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真正让群众安心、放心,确保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三)以人为本的群众工作,是“落脚点”。纵观事件处
置整个过程,简阳市委、市政府始终围绕着以人为本这一工作理念,控制事态发展蔓延是为了减少群众利益再受损害,积极宣传解释政策是为了最大限度为群众争取合法利益,震慑别有用心人员是为了保护利益已受损方不因为行为不当而再受损失,实现了维护群众利益这一最终目标,确保了事件的顺利解决。要始终坚持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处置群体性事件苗头的全过程,以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基础性、
根源性问题为切入点,切实加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篦式排查力度,以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高度重视老百姓的“第一反应”这一“第一信号”,以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为目标,切实加大群众工作和攻坚化解力度,主动落实创稳措施,扎实开展风险评估,强力推进事要解决。对别有用心、故意煽动、蛊惑他人进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的,坚决果断依法依律依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