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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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

1.前言

本文档旨在介绍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基本内容和条款,以便相关

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2.合同背景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业务,具有监理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及专业

监理机构可用此合同作为服务合同。

3.合同内容

• 3.1.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确定质量管理目标,并编制监理评审意见;

* (2)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编制监理评审意见;

* (3)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 (4) 对施工单位检查验收文件进行审核,并编制监理评审意见;

* (5) 对工程实体验收进行监理,并编制监理评审意见。

等相关监理服务内容,详情详见合同正文。

• 3.2.服务价格

监理服务的价格为每个工程数量单价,根据实际监理服务内容以及工程规模、

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价格标准。监理服务开始前应确定监理服务的总价、付款方式、支付时间和支付地点等事项。

• 3.3.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的期限以工程的建设周期为主要依据,具体时间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

确定。监理服务期间,监理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到岗服务,并提供电子监理备案记录。

• 3.4.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应协商处理,在

协商不成情况下,可依法解决。

4.合同条款

• 4.1.监理协议和服务合同一并签订。

• 4.2.监理人员应对被监理企业和承包单位负责,尽职尽责、不得泄露机密。

• 4.3.监理人员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履行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4.监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现场施工情况,编写监理备案记录,确保实际情况和备案记录相符合。

• 4.5.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服务有效期内,及时向被监理企业和承包单位提出合理建议,确保监理服务的质量。

5.结语

以上是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的基本内容和条款,请各位相关方面进行认真审阅,签订并执行。本合同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和监理服务有重要作用,希望各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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