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现状及问题

招投标现状及问题
招投标现状及问题

《建设项目法律法规》结课论文

浅谈我国招投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姓名:刘扬

学号:430140088015

燕山大学工程硕士项目管理专业

2013年4月

浅谈我国招投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刘扬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招投标领域的问题不断显现,从而影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的建立。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完善招投标制度,有待于我们认真思考和不断探索。

关键词:招投标制度问题对策

1招投标制度概述

1.1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招标投标)是招标人对工程、货物及服务事先公开招标文件,吸引多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竞争,并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其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招投标制度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并且已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广泛实施。我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它有效地优化了资源地配置,促成了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形成,推动了我国建设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确立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这是工程招投标走上法制化轨道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建设项目依法招标的最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我国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一切有关招投标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与《招标投标法》相一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我国招投标工作历史经验的总结,对我国经济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我国招投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工程招投标取得了较大地进展,但目前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2.1规避招标及招投标弄虚作假的问题严重

工程招标人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分解工程来规避招标,或者只是对部分项目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肢解发包。招标人还排斥竞争,由于邀请招标将邀请投标人权利完全赋予给招标人客观上可以为“名招暗定”扫清一切障碍。因此,部分招标人想方设法找借口来“邀请”招标。这使得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此外,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有些招标单位管理体制不完善,人员流动性大,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给招标问题带来很多问题,甚至会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

2.2评标不公,缺乏有效办法。

当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一些单位,单以报价高低作为评定的标准,且整个评分办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评标人的产生方式也是依靠社会化选拔,合乎法律硬件规定的人都能成为评标专家,部分人涉及的行业、专业有限,专业素质不高,致使评标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导致评标不公。

2.3投标人串标、围标现象。

由于如今基本的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致使某些部门滥用权利,在招投标前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再指定几个施工队伍前来投标,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或者,投标人私下交易,组成临时联盟,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一家投标,几家陪标,事后再进行利益分配。甚者,有的地方还出现了专业围标集团,专门组织一些施工单位投标,中标后再私下交易。

2.4投标人挂靠、工程私自转包分包问题。

一些施工企业出钱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甚至盗用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骗标。或者,有的企业中标后,又将工程直接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推卸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给工程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2.5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

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 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2.6招投标主管、监管单位管理监督乏力。

招标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性强,负有主管、监督责任的行政部门人手少、力量不足,存在失职和缺位的问题。

2.7业主诱导评委,干预评标,左右评标结果

项目业主在资格预审、评标过程中发表倾向性意见,诱导评委,对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不一,使评委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甚至刻意迎合招标人的意愿,以倾向性打分影响评标结果。

2.8法制仍不够完善,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专业的建设工程经济法庭和司法队伍尚不完备,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完全保障。这种情况在招投标市场中表现尤为明显。

3 对招投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招投标的实质是招标人在市场上通过招投标这一市场竞争方式来选择一家中标人,在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方面以合理低价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招标内容;在土地和国有产权出让方面以合理高价保质按期完成招标内容。其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使不法行为有机可乘。

我国现行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在调整招投标过程中各种关系方面还有欠缺。如对“规避招标”、“转包”等如何限定等都没有给

出详细具体的规定,执行起来很难把握标准。

3.2政出多门,缺乏协调统一。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对各部门招标投标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但现实中有的项目出现条块分割,界限不明,行业内部“近亲繁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以保证有效竞争,同时容易使招投标活动发生不公正、不公平现象,甚至产生腐败行为。

3.3诚信的缺失。

当前存在的“围标”、“串标”是一种投机行为,其根源在于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

3.4招投标操作的不规范。

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方案以及整个招标过程中的措施和操作不严密,招标方案存在漏洞,资质审查不严格,评标办法没有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的办法等,导致“围标”、“串标”的产生。法律法规对“分包”规范不到位,对“转包”现象还没有严格的限制措施,对“劳动用工”与“分包”界定不清。这些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很难得到彻底解决,为“围标”、“串标”的产生留下了空间。

3.5中标后的跟踪管理跟不上。

当前,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脱节、相互分离的现象屡见不鲜。业主与投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标,签订“阴

阳合同”的问题突出。而中标后的跟踪管理难度还很大。

4解决问题的途径及对策

4.1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

各级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将招标投标法纳入普法的重点内容,加强招标投标法的学习和培训。增加依法行政、依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自觉性。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4.2加强评委专家库管理,使评标专业化、公平化

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制度,要严格专家资格认定,建立专家信息库,实施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打破部门界限,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提高评标质量。建立违规违纪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对评标不认真不负责,职业道德差的专家要严肃处理。加强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通过评标现场监督,现场录像和其它方式评价专家的评标态度和质量。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继续培训和教育,提高素质,实行持证上岗。

4.3切实贯彻公开性原则,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获取招标信息。

严格落实招标公告发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公开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并不得随意改变。凡未在招标文件中公开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4.4杜绝内部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净化市场项目法人招标自主权依法受到保护,对依法制定招标工作的一切活动,应当依法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任何政府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预具体的招标投标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在开标厅和评标室配备先进电视监控系统、录音、录像系统和大屏幕显示系统,实现对整个交易活动的全程录像和实时监控。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逐步实现网上招标投标和评标,使“有形市场”变为更加高效便捷的“无形市场”。

参考文献:

[1]张丰. 对工程招投标的认识. 电业政策研究-2008年12期

[2]姚德利,杜泽超.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在实践中的几点思索. 集团经济研究-2007年06期

[3]张千均. 我国招投标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对策研究.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5期

[4]叶建坤. 现行招投标制度的若干问题与对策福建建筑-2007年7期

[5]张立翠. 对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几点思考.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7年5期

[6]刘素玉. 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汕头科技-2008年3期

[7] 陈晓霞. 工程招投标中常见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8年6期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2)

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 班级:2015春工程造价 姓名:宋建虎 学号:1511001401605

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且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筑工程各个环节中的关键环节,对优化资源配置起着关键作用,招投标进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本和质量,本文作者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较为仔细的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对改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规范招投标工作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 关键字: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措施及对策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同时又是一项严肃而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在建筑市场内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建筑企业在竞争中寻找差距,以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实力。这对于建立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过几年来的专项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状况有所改变。但通过近几年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发现,建筑市场内不正当竞争还客观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具体表现如下: 1 规避招标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内推行招投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于不顾,或以专业性强、场地小、工期紧等为由,不办理招投标手续,或将工程项目随意肢解到50万元以下后发包,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避招标,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2 明招暗定对按规定必须办理招投标手续的工程项目,有的建设单位不敢公然违背规定,表面上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一下形式上的招投标,而私下早已与意中的施工单位确定承发包意向,并另找几家施工单位报名陪标。个别建设单位甚至在承包对象内定后,让其自找“陪标”队伍来做样子,应付管理部门。招投标成了这部分建设单位“堵人口舌、掩人耳目”的工具。 3 私招乱雇部分外资企业或国内私营企业,自认为按规定可以将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不报建、也不办理招投标手续,私自组织一些施工企业洽谈造价、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所谓的“招投标”,并以带资、拖欠工程款等种种不合法的条件确定施工单位。而这些施工单位往往不具备相应资质。同时,由于没有进场交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质监、建管、审计等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给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隐患。

招投标中评标办法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招投标中评标办法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 摘要:针对目前常采用的评标办法,探讨当前评标办法的主流,分析得出评标办法的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招投标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Tendency Of Bid Evaluation Method In Bidding Abstract:Aiming at the bid evaluation methods normally adopted at present,discuss the mainstream of current bid evaluation method,thereby find the development tendency of bid evaluation method. Key words:bidding;bid evaluation method;lowest price bidding method by judgement;integrated bid evaluation method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得到了极为广泛的应用,给建筑业带来了巨大生机。各项目招标不同程度地节省了建设资金,降低了建设成本,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招投标已经成为建设工程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作为招投标活动中重要环节之一的评标工作,其重要地位日益突出,评标办法制定的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招标的成功与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国目前的评标办法主要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的正式施行,评标方法也应在反映招投标目的上与之一致,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有利于各投标人通过公平竞争自主形成工程造价,与此相适应,评标办法必须体现鼓励价格竞争这一要求,相比之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显示出更大的潜力与优势,成为当前评标办法的主流,而随着建筑市场的日益成熟以及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必将取代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成为评标办法的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我国招投标行业现状和建议 本文集中针对招标投标行业中有关招标代理、投标资格审查、、评标专家、等必须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三个方面现象、问题、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探讨,提出了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五项对策建议。 一、招标投标行业现状分析 (一)招标代理市场现状 招标代理机构为推动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招标投标制度的广泛、深入运用,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规模和服务领域也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是,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以及无序竞争的状况也日趋严重,对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全行业十分关切和忧虑的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规模低水平扩张 根据88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调研反馈的所有制形式统计,国有独资企业比例达26.51%、事业单位达8.43%、有限和股份制企业达48.19%、民营企业达14.46%。许多招标代理机构尚未完成改制脱钩,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国有企业集团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这一状况,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代理服务的公正和效率。

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规模迅速扩张,大约已有6000家。其中,规模小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只有10多人,年招标代理标的金额仅几十万元,规模大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有近200多人,全年招标代理金额上亿元。据88家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有效数据统计,年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共有6家占14.63%,每家平均完成招标代理标的金额97.3亿元,合计占28.49%;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占企业人员的24.91%,初级职称和无技术职称的人员占22.9%,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达28.75%,5年以下从业人员达26%,且职业和岗位流动变换频繁。这些情况说明招标代理机构数量虽然迅速扩张,但是单个规模普遍还比较小,没有形成规模效益,且从业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职业素质亟待提高。 (二)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运用现状 投标资格审查是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的首要环节,其工作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招标投标的效率和成败。实践中普遍运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投标资格审查办法。根据调研的有效数据统计,工程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41.10%、资格后审方法占58.90%;货物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35.91%、资格后审方法占64.09%;服务类招标项目运用资格预审方法占38.16%、资格后审方法占61.84%。近期,许多地区和部门为了有效遏制串标、围标现象,工程招标项目运用资格后审方法的比例显著增加。但是,投标资格审查实践中存在的下列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投标资格预审和后审存在的共同问题 投标资格审查缺乏分类的指导性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投标资格审查中应该公平对待投标申请人。但是,实践中,往往因为缺乏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调整分类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的实施规则和技术标准,招标主体既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界限,又给了其随意设置投标资格条件的空间,以致在各种不正当利益驱动下,投标资格条件设置和评审中各种歧视、排斥和保护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招标文件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外研究现状: ⒈我国的招标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招标一直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效措施之一而在各行各业加以推行:首先是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招标,后来是企业,商业的竞争招标承包,到近年来的反腐败运动,强调减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扩大招标的运用范围:截至2002年底,30个省的1435个县,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全国338个地(市)级以上的城市,基本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其中220个已与政府部门脱钩。 西方国家一般没有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而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政府采购的代理指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执行采购程序的企,事业单位。目前,西方一些国家已经逐渐接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代理的观念。它是基于"竞争"和"公平"两个核心。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扮演着两种角色:首先,以经营者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与卖方直接联系和对话。他们会因此而掌握许多供应商的资料及信息,他们的活动过程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果。采购执行机构及其代理应当是一个诚实的经营者。其次,以政府部门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活动。 操作部门由于接受了政府部门的委托而掌握和占有许多信息,也就具有了一定的授予合同的决定权。因此,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及代理即使是企业性质,也必须接受政府部门行政,法规的管理和制约,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和代理也要保证其行为具有透明度和信息公开。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⑴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⑵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及前景展望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及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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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现状及前景展望 发布时间:2013/4/20 信息来源:必联网 引言:“为落实中央惩防体系规划、工程专项治理,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 于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意见征求”--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公开意见征求的公告。 国家发改委经过两次专家论证会以及广泛听取意见完成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作为一种简便快捷的采购方式及时岀台《办法》也是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随着互联网的广 泛使用以及各种软件系统技术的不断完善,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的时机已经基本 成熟。《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作为一种鼓励的方式,电子招标投标通过技术手段在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围标等方面 效果明显,特别在纸质招标与电子招标双轨并行的今天,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与电子招标投标的实 施及规范电子招标投标已经成为业内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重点。 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不能盲目跟从,现阶段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论证和检验。例如: 1、市场平台规模 一个市场平台的系统规模到底要多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第四条没有规定最小区 域的设置。这里是否应该规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设置的最小区域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每个县都有自己的电子招标系统平台,各种软件五花八门、眼花 缭乱,具体项目实施时,易岀错、难管理,费时费力,直接违背了互联互通、安全高效的基本原则。其实各县都做电子平台系统实属浪费,违背招标活动的基本宗旨。推行电子招标应该让系统 尽量做大,以网络连接方式互通。全国联网对接目前如果有困难,最好先试点以省为一个区域系 统,不能再小于设区的市级。不然市场主体进入系统一个县一个平台,注册、备案、对接、身份认证,很是繁杂。 2、文件的标准化、格式化 电子招标投标应该遵循标准统一的原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 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应当标准化、格式化,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文本的要求”。但是,这里对文件的标准化、格式化的定义有些含糊。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 马晓然 2014年9月21

浅谈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现状 一、招投标在国外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实现了巨大的改革和腾飞,建筑市场工程承发包从政府计划性分配任务,到施工企业自己上市揽取业务,再发展到今天的各地建立了有形市场,通过市场竞争取得业务。我国招标标事业在循序渐进,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取得了长足发展。我国招投标制度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探索阶段 上世纪八十年代,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开始起步,开始探索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和操作程序。招标管理机构在全国各地陆续成立。1984年国务院颁布暂行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招标范围初步确定:提出列入国家、部门和地方计划的建设工程,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进行招标,但没有制定强制性要求,招标投标只在国家部分重点项目上进行,项目的招标投标率不是很高。 招标投标多为自行组织招标,流于形式。公开招标较少,大多采用“邀请招标”和“议标”方式。 第二阶段:初步建立阶段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到中后期,全国各地普遍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从1992年建设不第23号令到1998年正式施行《建筑法》,招标方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工随着程招标投标专职管理人员不断壮大,全国初步形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络。招标服务机构开始建立。自1995年期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交易活动已由无形转为有形,隐蔽转为公开。并且随着有关招标投标程序的管理细则的陆续出台,为招标投标在公开、公平、公正下的顺利开张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阶段:逐步完善阶段 建设交易中心在有序进行和经验积累的过程中,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完善和细化。健全招标投标法制体系,全国各地开始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与发展趋势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与发展趋势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招标投标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数据电文为主要载体,运用电子化手段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活动。随着电子商务和项目管理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招标投标行业和社会各界已经广泛和迫切地意识到,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纸质招标投标形式,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是进一步有效规范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秩序,转变招标投标行业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十分需要我们对发展电子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当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必要的探索研究。 一、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重要性 我们普遍认为,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对于实现节能减排,绿色采购,提高交易效率,发展服务业,调整招标投标行业的产业结构、提升队伍职业素质和服务层次等具有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然而,招标投标信息充分公开的本质要求和电子信息传播迅速、无界的特点共同决定,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对于实现招标投标信息的充分公开,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转变政府监督方式,规范招标投标秩序所产生的作用更为关键、有效,其意义更为深远。 当前,一方面,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实行条块分割和监督管理合一的体制现状,很大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招标投标市场资源和信息公开透明、公平共享机制的形成。市场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是导致目前招标投标活动中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捏造诬告现象司空见惯的重要原因。因而现行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招标投标制度日益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招标人自律机制尚未健全,行政执法部门采用现场监督、书面报告和审批的传统监督管理方式,又无法对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和审批事项达到全面、及时、准确地把握以及客观、公正、高效的处理。由此,既无法有效约束招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又限制了招标人依法自主履行正当的职责权利。 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体制外寻求解决上述二方面问题的有效途径,让招标投标信息流突破和迂回行政管理按层级、按部门分割的界限、壁垒,使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最大限度地共享市场的资源和信息;

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1 绪论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招标投标是参与国际竞争的最直接手段,很多的国际竞争通过招投标完成。因此招投标在国际竞争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为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投标活动在各领域被广泛应用。各国以立法的形式确认招投标行为,并加以规范。尤其在利用国家融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等项目的建设中,各国以强制招标的方式对采购方式加以限制,充分保护公共利益和资源配置的效率。 我国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由于正处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初级阶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基本由政府投资,少数由社会机构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也由政府作为偿债主体,因此在本质上说还是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如何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达到资源最佳配置的效果,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招标的形式。 招标的目的是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能否找到合适的项目实施者,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工期和投资的要求;二是在项目实施者的选择过程中是否保证了对所有参与者的公正、公平、公开。前者与后者是相辅相成,招标过程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的主要问题。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招投标的起源与发展 招标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因为社会分工,有了商品生产,真正的商品交换才产生,人们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会参与洽谈,进行“货比三家”,从中选择价格与质量相对优质的商品,这便是原始意义上的招投标。 首先采用招投标这种方式的国家是英国。当时采购市场按资金来源分为政府采购和私人采购两种。私人采购的资金来源是私人,因此私人采购的程序和方法一般不受到限制,而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是税收,为了对公众负责,政府有权利和义务保证政府采购行为合理、有效、公开、透明,于是招投标制度便应运而生。招投标主要针对政府采购,对于私人采购并不进行干预。1782年,英国首先设立了皇家文具公用局。作为办公用品采购的官方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这种形式,后来该部门逐渐发展成物品供应部门,专门负责采购政府各部门所需物品。此后,许多国家相继成立了专门机构来负责政府的采购行为。现在,招投标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货物、服务采购和工程当中。 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实践,国际上的招投标运作日趋成熟。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国际惯例,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197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和欧洲建筑工程国际通用联合会(FI’EC)以各国实践为基础,编制了土木工程施工国际通用合同条件,它以招标承包制为基础,规定了工程承包过程的管理条件,目前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市场。一些国家相应编制了有关招标与投标的“指南"或“规范”。 1.2.2中国招投标的起源与发展 据史料记载,我国最早采用招商比价(招标投标)方式承包工程的,是1902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制革厂。五家营造商参加开价比价,结果张同声以1 270.1两白银的开价中标,并签订了以质量保证、施工工期、付款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合同。嗣后,1918年汉阳铁厂的两项扩建工程,曾在汉口《新闻报》上刊登广告,公开招标。从已知的第一个湖北制革厂招标工程算起,到新中国成立,己有50年的历史。

中国招投标现状分析

工程招投标机制和风险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项目的招投标机制提高着建设和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水平,它所扮演着重要角色得到了充分肯定。然而,投标本身会涉及多方面情况,会产生许多风险。本文介绍了项目招标和存在的问题的基本内容,分析了该项目的风险应对措施,及其最终招标项目的招标风险特征。 关键词:招投标机制;风险识别;回应引言 目前,通过招投标就基本能决定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标准,因而对该项目的预招标无疑是最重要的任务。但是,由于投标本身涉及很多方面,产生有许多风险,其所产生的风险是可以放大和叠加的,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我们为大部分项目使用招投标机制,但仍导致相当多的项目失败,这一点非常重要的。因此,如何在项目招标阶段的项目中预测风险,并避免从自身领域中淘汰出局,解决方案在项目实施中所涉及所带来的可预测的风险,都是项目管理所处有的重大主导意义。 一个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 1.1 项目招投标的基本要素。 项目招标管理基本上是项目管理的一部分。工程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的意义在于:处理协议、签订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和两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招标过程管理实际上是因为要建设一个公平与公开的竞争、优化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和总承包商,以达到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管理进程中的储蓄与投资才被引进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组成的招标。 投标:招标投标的项目是根据自己的目的,制定并发布招标文件,然后从经济活动中吸引、挑选投标人,工程承包人。通过招标产生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解决一定数目的货物,以获得最佳的投资回报。 投标:意思即在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再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具体应对方案和报价。 开标:开标意思即投标人或其代理人公开打开的标书,并宣布其中的主要内容。 评标:项目评估是由评标小组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专家随机选择一天进行,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为经济与技术方面进行审查与比较分析,以决定有效的投标。最后,根据评分来得出赞成或反对的结果。 中标:成功中标是指在评估报告对中标者已作出选择,并且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的合同是按照相关的法律与招标文件,建立承包关系。

国内招标投标现状与规范研究

国内招标投标现状及规范研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具有多项合理的,有效的措施,招标投标制作为建设领域的基本制度为社会广泛接受,规模宏大的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投标方式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成为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原则和道德准则,建筑市场秩序初步建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绩斐然。而招标一直作为其主要在各行各业加以推行,首先是在农村实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招标,这项重要举措使得在“大跃进”及“文革”期间农村落后的生产有了巨大的飞跃,真正的达到农村生产关系的进步,从而使得农村承包经营成为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最有效最合理的举措;后来逐渐发展到到企业,商业的竞争招标承包,有竞争才会有进步,这种在企商业的招标活动拉动了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在竞争中产生更多的效益,许多企业逐渐开始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来使自己的商品达到利益的最大化,也在另一方面改进自己的生产技术,提高商品的科技含量,占领市场;到近年来的反腐败运动,强调减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扩大招标的运用范围,有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底,30个省的1435个县,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全国338个地(市)级以上的城市,基本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其中220个已与政府部门脱钩。 一、在面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确实应该学习一些比较先进的理念。西方国家一般没有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而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政府采购的代理指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执行采购程序的企,事业单位。目前,西方一些国家已经逐渐接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代理的观念。它是基于"竞争"和"公平"两个核心。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扮演着两种角色:首先,以经营者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与卖方直接联系和对话。他们会因此而掌握许多供应商的资料及信息,他们的活动过程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果。采购执行机构及其代理应当是一个诚实的经营者。其次,以政府部门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操作部门由于接受了政府部门的委托而掌握和占有许多信息,也就具有了一定的授予合同的决定权。因此,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及代理即使是企业性质,也必须接受政府部门行政,法规的管理和制约,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和代理也要保证其行为具有透明度和信息公开。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招投标活动的深入,深层次的问题也日渐显现,主要是进一步落实与突出招标投标的择优效果,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政府部门承担着引导市场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职责,应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努力推进招投标交易活动深入发展,而我国的招投标发展较晚,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

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 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我国电子招投标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文| 何孝华摘要:电子招投标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项全新业务形态,它将信息技术与传统招投标模式相结合,实现招标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电子招投标发展过程及现状,分析各地电子招投标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电子招投标对策建议。关键词:电子招投标现状发展对策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交易成本,规范业务流程,增加招投标全方位透明度,我国借鉴国外电子招投标经验,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引入了电子招投标,各地先后开展了招标项目全过程电子化研究与探索。经过十多年发展,我国逐步形成一种基于信息技术的全新业务形态——电子招投标。推行电子招投标的现实意义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由于网络的开放性、普遍性和交互性,电子招投标方式相比其他媒介更能增加招标投标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有利于公平竞争。同时,在强化系统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增加系统平台操作监督基础上,电子招投标可避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有效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建立电子招投标平台,使招投标中的每个步骤都依法遵规、按部就班,信息披露更广泛,有效提高了招标信息的对称性,有

利于招标人、投标人掌握整个招投标过程,也有利于招投标监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使整个程序更加公开、透明,也能更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个招投标活动“三公”原则的实现。实现招投标活动便捷高效传统招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需要向不同主管单位送审和报备大量书面材料。电子招投标中,招标人只需将文件资料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相关主管部门即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批备案。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有效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同时,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网络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优化了整个招投标工作业务流程;而运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还大大提高了评标专家的评标效率,缩短了整个项目招标投标时间周期。降低招投标活动交易成本电子招投标的显著特点是,不仅能有效降低招投标活动时间、经济和社会成本,还能降低招标人、投标人的招标或投标成本,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和交易场所等部门公共服务成本,有效降低各种开支并节约资源,推进绿色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后,时间和空间的约束不复存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的机会明显增多,由此造成竞争数量显著增多,招标项目竞争性扩大,投标价格普遍降低,招标人也从中受益。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发展过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之前,

浅谈招标投标现状及发展方向

浅谈招标投标现状及发展方向 一、目前招标投标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的投资制度因透明度低、投资效益低,资金运作中腐败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因而在工程建设中推行“五制”,即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其中招标投标制成为我国投标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对强化投资过程的监督,促进企业改善经营,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一定作用。2000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公共采购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投资管理的关键环节,标志着招投标活动步入法制化轨道,告别了无法可依的时代,也是与世界经济接轨迈出的一大步。在规定了招投标的范围、方法、程序和法律责任后,国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配套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法律体系。 《招标投标法》实施7年来,我国招投标事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招投标范围不断扩大,行业自律机制初步建立,市场监管力度明显加大,部门协作配合逐步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目前,从建设工程发包、机电设备进口、产品和服务采购,到科研课题立项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政府投资项目、采购等基本上实行了招投标。我国目前房屋建筑施工实行招投标的面积已占全部面积的80%以上;水利工程限额以上项目施工的招标率接近100%,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标率在90%以上。通过招标投标,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采购节省了

大量资金,为规范建筑行业有形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开端。目前不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民间资金投资项目也进入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投标,大量的节约了人力、财力、物力。 二、招标投标目前存在的问题 1、行业管理不规范。 1.1.招标找理机构向建设单位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比如保证某某单位中标,但在实际操作当中往往不能兑现而引起纷争,从而导致招投标代理机构行业混乱。 1.2.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激烈,为了承揽招投标项目,不惜降低收费标准,签订黑白合同,恶意竞争。 1.3.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提升自身企业业绩,同意和默许其他非正规单位和个人挂靠公司进行招投标活动,从而获得相应的招投标管理收入,此举不仅仅影响了行业的规范化运作,更大大的损害了招标投标行业的良性配置。 1.4.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陋习: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控制信息限制投标、设置障碍排斥他人、假借资质参与竞争、暗中勾结泄露标底、签订合同偷梁换柱、转包工程获取利润等现象。 1.5政企不分,行政千预多招标投标本是~种商品交易行为,却带有太多的行政干预色彩。对手公款投资项目,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需要行使一定的监督管理。但如果直接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则可能破坏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导致大量腐败案件的发生。

投标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评估报告

投标行业市场分析及发 展前景评估报告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2015-2021年中国招投标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评估报告 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

什么是行业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是通过深入研究某一行业发展动态、规模结构、竞争格局以及综合经济信息等,为企业自身发展或行业投资者等相关客户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企业通常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了解到所在行业的微观市场,但微观市场中的假象经常误导管理者对行业发展全局的判断和把握。一个全面竞争的时代,不但要了解自己现状,还要了解对手动向,更需要将整个行业系统的运行规律了然于胸。 行业研究报告的构成 一般来说,行业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行业研究的目的及主要任务 行业研究是进行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基础。 对企业而言,发展战略的制定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外部的行业研究、内部的企业资源评估以及基于两者之上的战略制定和设计。 行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面和点的关系,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决定了企业的成长空间;企业的发展永远必须遵循行业的经营特征和规律。 行业研究的主要任务: 解释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分析影响行业的各种因素以及判断对行业影响的力度 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判断行业投资价值 揭示行业投资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依据

2015-2021年中国招投标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评估报 告 【出版日期】2015年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格】纸介版:7000元电子版:7200元纸介+电子:7500元 报告摘要及目录 招投标,是招标投标的简称。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报告目录: 第一章招投标代理行业市场相关概述 20 第一节招投标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20 一、招投标的定义 20 二、招投标的形式 20 三、招投标的特性 20 四、招投标的原则 22

浅谈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对策

西安交通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浅谈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对策学历层次:本科 专业:土木工程(工程预算类方向) 年级:1309 学号:1069800313090038 姓名:田奔 导师:王松鹤 完成日期:2015年08月18日

论文题目:浅谈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 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国建筑业规模越来越大,与之而来的是工程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亦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并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工程招投标工作迈入良性、规范的发展轨道。 本文简要分析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列举现有招投标体系下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前人学者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现有招投标体系需要完善的内容和发展方向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工程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的工程发包方式,起源于私有制条件下建筑商品的生产与交换,是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普遍采用的一项重要制: 一、我国工程招投标的现状 1984年,国家提出“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得以正式推行,这一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工程承发包方式,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发展到通过在有形建筑市场参加竞标获取承包权,对我国经济秩序和投资效益产生深刻影响。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具有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 在工程招投标制度实施显现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亦在不断显现。由于建筑市场领域获利的丰厚性,引发各路“英雄豪杰”争相参与,建筑业队伍规模扩大,必然导致生产能力过剩,为了获取承包权引发了建筑市场过度竞争,致使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权利寻租”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虽然我国建筑市场整顿从1986年以来几乎年年进行,特别是2001年以来,国家把建筑市场作为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各地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整顿活动,也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件,国家亦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阶段,市场机制还不完善,行政体制改革还不到位,招投标工作中体制机制约束不健全、民主法制监督不到位、行业自律管理不落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建筑市场秩序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1.国内外研究现状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及前景展望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及前景展望 发布时间:2013/4/20信息来源:必联网 引言:“为落实中央惩防体系规划、工程专项治理,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意见征求”--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开意见征求的公告。 国家发改委经过两次专家论证会以及广泛听取意见完成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作为一种简便快捷的采购方式及时出台《办法》也是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随着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以及各种软件系统技术的不断完善,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作为一种鼓励的方式,电子招标投标通过技术手段在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围标等方面效果明显,特别在纸质招标与电子招标双轨并行的今天,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与电子招标投标的实施及规范电子招标投标已经成为业内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重点。 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不能盲目跟从,现阶段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论证和检验。例如: 1、市场平台规模 一个市场平台的系统规模到底要多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第四条没有规定最小区域的设置。这里是否应该规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设置的最小区域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每个县都有自己的电子招标系统平台,各种软件五花八门、眼花缭乱,具体项目实施时,易出错、难管理,费时费力,直接违背了互联互通、安全高效的基本原则。其实各县都做电子平台系统实属浪费,违背招标活动的基本宗旨。推行电子招标应该让系统尽量做大,以网络连接方式互通。全国联网对接目前如果有困难,最好先试点以省为一个区域系统,不能再小于设区的市级。不然市场主体进入系统一个县一个平台,注册、备案、对接、身份认证,很是繁杂。 2、文件的标准化、格式化 电子招标投标应该遵循标准统一的原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应当标准化、格式化,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文本的要求”。但是,这里对文件的标准化、格式化的定义有些含糊。

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先后制定了《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规,由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用而生,且发展速度迅猛,并建立了各级有形建筑市场,实施规范的招投标制度,逐步规范了建筑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整顿建筑市场秩序,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但一些地区仍存在招投标中违规操纵,互相串通等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运作,给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埋下隐患。 对于这些问题,可以从国家行政部门的管理和建筑招投标相关各方这两大方面进行分析。 一.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我国招投标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十分严重。在中央开始,分成建设部和各专业部委,然后发展成地方各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各专业部委设立的工程招投标机构。这两种机构,是根据自己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发布实施着各自的招投标规定,使本来统一的建筑市场,分为建筑工程和专业工程,使政府设置的建筑主管部门只能管理建筑工程市场招投标,而对专业工程的招投标却无法涉及,造成建筑市场管理不统一。 2. 相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我国招投标工作通过《招标投标法》的出台与实施,以立法形式把竞争机制引入建筑领域,对工程的招投标范围、方式、程序等一系列活动进行了规范,使大家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有所提高。但是,对于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而言,对招投标进行检查、仲裁的规章制度尚不健全,而且其自身也受到多重领导,很多时候难以开展工作,形成监督力度缺乏,监督工作严重滞后。还有一些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比较隐蔽,一般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了,往往实施经济处罚的多,追究法律责任的少。因此违法违规行为付出的风险成本低,而获取的收益高,受利益驱动,使人铤而走险。 二.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招投标活动中,从参与者的角度划分,可分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监督部门。这参与者在招投标活动中有着各自不同的职能或利益,他们之间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矛盾。而这些参与者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内容中:(一)招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人的委托行为不规范,《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在实际招标活动中,不少招标人为达到目的,通常不管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服务水平,只重视能否按自己的要求完成任务。这样既不利于代理机构改进工作,又容易造成“商业贿赂”情况的发生。 2、招标人规避公开招标或者虚假招标,明招暗定。招标人在招标前与投标人谈妥条件,并找一些企业“陪标”。或是在资格预审确定投标单位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斥性。 3、招标文件不规范。 (二)投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虚假招标。 2、现行招标办法要求招标单位不少于 7 家,促使投标单位互相串通,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损害招标人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3、投标单位挂靠、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现象严重。投标单位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就借用别的施工企业资质,中标后再分包,获得工程利益,使工程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三)招标代理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招标文件国内外研究现状 论文

招标文件国内外研究现状 ⒈我国的招标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招标一直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效措施之一而在各行各业加以推行:首先是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招标,后来是企业,商业的竞争招标承包,到近年来的反腐败运动,强调减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扩大招标的运用范围:截至2002年底,30个省的1435个县,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全国338个地(市)级以上的城市,基本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其中220个已与政府部门脱钩。西方国家一般没有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而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政府采购的代理指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执行采购程序的企,事业单位。目前,西方一些国家已经逐渐接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代理的观念。它是基于"竞争"和"公平"两个核心。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扮演着两种角色:首先,以经营者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与卖方直接联系和对话。他们会因此而掌握许多供应商的资料及信息,他们的活动过程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果。采购执行机构及其代理应当是一个诚实的经营者。其次,以政府部门的身份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操作部门由于接受了政府部门的委托而掌握和占有许多信息,也就具有了一定的授予合同的决定权。因此,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及代理即使是企业性质,也必须接受政府部门行政,法规的管理和制约,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和代理也要保证其行为具有透明度和信息公开。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

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⑴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⑵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⑶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⑷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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