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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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法

观察法在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弥补幼儿理解能力和反应方式的局限,观测其他方法无法测量的行为

▪克服正式测试中所测结果的不稳定性

▪所得资料比较真实

▪深化有关儿童教育与心理发展方面的理论观点(将之操作化为可观察到的行为)

▪我们班孩子哪个区域或功能室中的活动、材料有兴趣?

▪为什么一个孩子不喜欢来幼儿园?

▪班里的孩子对于规则的遵守情况—哪些规则不易被遵守?

▪班里孩子的交往圈是什么—怎样分组?

▪我怎样发指令?

一、观察法的含义与特征

(一)含义:

日常观察

▪非正式观察

▪随机的、自发的感知

▪无一定目的和计划

▪不要求严格记录

用于发现问题

科学观察

▪正式观察

▪有明确目的、有计划安排

▪有一定控制

▪有严格记录

客观性、可靠性、系统性

观察法,在自然条件下,研究者凭借自身的感觉器官或其他辅助工具,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教育现象或行为进行系统、连续的观察、记录、分析的一种研究方法。

(二)特征(科学观察)

目的性:观察前观察者有明确的观察目的,这保证科学观察结果的研究意义。

客观性:进行科学观察的前提是在自然状态下

计划性:科学观察要按预先制定的提纲和程序进行

安排观察预备期、、不干预被观察者的活动、、讲究记录方法、、如果多个观察者一起,则预先接受训练、、观察足够的次数或时间、、避免引起误差的因素

二、观察法的局限性

1、受时间限制:

观察法的观察对象是教育现象和规律,而某些事件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对于过去和未来的教育现象无法观察。

为了收集有用的资料,花费更多的时间进行观察,比其他收集资料的方法费时。

2、受观察对象限制:

观察法的观察条件是观察对象在自然的条件下,有些观察活动和可能影响观察结果的外部变量观察者往往难以控制,出现非规律性的言语特征,导致观察结果失真。

教育现象的复杂多变,难以完全重复和检验观察结果,从而影响信度。

3、受观察者本身限制:

观察者本人的能力水平和心理素质也会影响到观察获得的材料的可信度。

人的主观意识的误导。

4、受观察结果限制

观察报告给我们的是现象和结果,只能说明“有什么”和“是什么”,不能回答“为什么”,不能判断所观察现象的因果关系。

5、受样本数量限制

观察范围和对象是有限的,一般先与教育工作的一个或一小部分具体的情境或事例。不适用于大面积调查。

三、观察法的类型

1、根据有无人为干扰和控制的情境条件,将观察分为:

自然观察:在自然情境中,对观察对象不加干预和控制的状态下考察观察对象各种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收集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收集日常生活中的真实、典型的表现)实验观察:研究者人为的改变和控制一定的条件,有目的的引起观察对象的某些心理现象,以便在最有利的条件下对他们进行观察,收集有关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

2、根据观察时是否借助于仪器,可分为

直接观察:研究者不用任何仪器,只凭自己的感觉器官所进行的观察,获得第一手资料。

边听边看边记录

间接观察:利用仪器或技术手段为中介,间接的对现象或行为进行观察,获得资料。录音、录像

3、根据观察者是否直接参与到被观察者从事的活动中去,可分为

参与性观察:研究者通过参与观察对象的活动而达到观察目的方法。

非参与型观察:以不介入观察对象正常活动为原则的观察法。

4、根据观察及记录的程序、方法是否标准化即是否统一设计的、有一定结构的观察项目和要求,可分为

结构性观察:是一种计划严谨、周密,操作标准化的观察,它是指观察者事先设计好观察的内容和项目,制订观察表格,并在实际观察中严格按照其规定进行观察记录。

非结构性观察:观察者没有周密的观察计划和观察提纲,观察目的仅限于对观察客体的一般性了解。

5、根据观察的范围,可分为

全面观察:指将观察客体视为一个整体,对在一定场景中,该观察课题所发生和出现的各种现象进行观察和记录。

抽样观察:按照随机抽样的基本原则,对观察现象的场景、时间、人、活动等因素进行取样,在对样本进行观察。

三、常用的观察法

(王坚红)

▪非正式观察法:日记描述法、、轶事记录法、、清单法、、频率计数图示法

1、日记描述法

又称传记法或日记法,指对观察对象进行长期的跟踪观察,以日记的形式记录观察对象行为表现的方法。裴斯泰洛齐《一个父亲的日记》陈鹤琴《儿童心理之研究》

2、轶事记录法

又称记事法,指观察者将感兴趣的,并且认为有价值的、有意义的行为随时记录下来,供日后分析研究的一种方法。

3、清单法

又称行为检核法,是观察者将要观察的行为项目排列成清单式的表格,然后通过观察,检查核对该行为是否呈现的一种方法。

4、频率计数图示法

指观察记录中支队某些确定的行为发生的频率计数,或对行为持续的时间计数,再用图示将收集到的行为频率或行为持续时间显示出来。

▪正式观察法:实况详录法、、时间取样法、、事件取样法、特性等级评定法

1、实况详录法(连续记录法)

观察者详细、完整的记录观察对象在自然条件下行为状态的观察方法。可以定期观察,也可以定点持续观察。

2、时间取样法

在统一确定的时间内,以一定的时间为间隔取样标准来观察记录目标行为出现与否以及频率的观察方法。

3、事件取样法

是以特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取样标准并观察记录行为或事件的完整过程的一种方法。

4、等级评定法

对观察对象进行观察后,用等级评定量表对所观察的行为事件的特征加以评定的一种方法。

观察法的实施

一、确定观察内容

二、制定观察计划

三、进行预备性观察

四、实施现场观察

五、整理分析观察结果

Carole Sharman等《观察儿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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