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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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服从服务于企业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企业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党风廉洁建设的有效途径。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探索和研究,是加强党风廉洁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㈠认识不到位,实施难度较大。
少数国有企业存在领导不重视,员工不理解的现象。
个别单位的主领导干部不知道何为效能监察、为何要开展效能监察、如何开展效能监察;还有的认为效能监察是“没事找事做”,增加了工作负荷,持消极应付态度。
有的行政“一把手”对此重视不够,对效能监察工作不管不问;有的部门“应付了事”,对效能监察工作没有认真加以落实,导致该项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㈡程序不规范,监管力度不强。
个别国有企业开展的效能监察工作没有针对性、实质性,更谈不上“事前监察”、“事中监察”、“事后监察”。
究其原因是企业没有成立组织机构,没有完善《效能监察实施办法》,没有形成科学的考核机制和系统的评价体系;有的企业还存在着效能监察对象任意扩大化,监察主体不到位、监察内容不确定、奖惩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有的企业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少,但在具体的执行中监管力度不强。
㈢基础不扎实,缺乏应有支撑。
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内容涉及到安全、生产、质量、经营、管理等各方面,有的企业在年初效能监察项目作了计划安排,没有对监察项目实施作深入调研,对效能监察立项、监察进度、成果报告、终结报告、等基础资料、报表构建不全面,不具体,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造成效能监察工作往往是“空中楼阁”。
有的企业在年终考核时,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往往出现有措施无落实,劳而无功,事倍功半。
㈣监管不到位,疏于过程监督。
有的企业“只监下、不监上,只监外、不监内,只监近、不监远”,面对“五管”(管钱、管物、管人、管合同、管工程)人员不愿管;有的企业未设效能监察部门,无监察人员;有的企业有编制差人员,有人员不作为,有作为不规范;有的监察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差,能力较弱,监察监管办法不多。
究其原因是忽视了对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给消极腐败现象和违纪违规行为以可乘之机。
㈤评审不规范,责任追究不力。
在效能监察成果评审过程中,有的企业仅仅侧重于数字统计,没有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和办法,往往夸大成绩,导致“玩数字游戏”,弄虚作假现象屡有发生。
有的企业在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却长期停留在查问题、堵漏洞上,对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不进行查处或处罚力度不够,未起到警示作用,纵容了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现象的发生。
二、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对策
㈠从增强前瞻性的角度,解决好思路问题。
国有企业要坚持为生产经营服务、为廉洁从业服务、为科学发展服务的“三个服务”指导方针,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一是明确开展效能监察的基本原则。
要求企业效能监察要围绕生产经营、廉洁从业、科学发展开展工作,做到“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统一;二是明确效能监察的目的。
效能监察要为企业生产经营的规范运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敦促各级干部廉洁从业,为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明确效能监察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是为企业在效能监察过程中怎样去确定工作重点、选择合适的方式和切入点提供依据,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从中收到很好的成效。
㈡从增强针对性的角度,解决好方法问题。
一是“介入式”。
主要针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员工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如企业国债工程、重点工程、棚改工程等项目,企业在开展效能监察过程中,从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工程开工至竣工均要实施效能监察的全过程介入,把“参与、监督、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保廉洁助发展。
二是“联动式”。
对于生产经营中涉及面广、专业技术性强,单靠纪检监察部门一家实施监督有一定困难的项目。
企业要采取多方联动的方式开展效能监察。
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配合,打好“组合拳”。
要采取“多方联动、上下互动”进行效能监察,使效能监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程序化动作起来。
三是”查处式”。
对于员工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要深入调查
了解,不能简单地进行查案处理,而是以查处为切入点,调查与监察双管齐下。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综合式、专题式、蹲点式等方式,加强效能监察工作,从中排摸一批案件线索,查处违纪违规人员,坚持“过错”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促进、“问责”与“整改”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给予违纪违规人员党纪、政纪处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公开式”。
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等敏感性热点问题,要采用公开的方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重点制定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和敏感性事项管理办法》、《“三重一大”票决制度》等一系列程序管理制度。
通过企业内部网站、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和设置公开栏、触摸显示屏和led大屏幕等,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研判式”。
研判式就是对企业一段时期以来的工作进行调查分析,研判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定效能监察的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做到有的放矢。
要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分析把握要准,针对性要强,使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
㈢从增强震慑性的角度,解决影响力问题。
监督作为一项事前防范、事中监督的手段,就是要使心有不轨的人“不敢为”,“不能为”,放大影响力,增强震慑性就是提升效能监察实效性的必不可少的措施。
一是实施全方位监督。
要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效能监察覆盖面,从生产经营、人事安排、安全管理各个方面进行监督,使企业的各项工作都在纪检监察部门
和群众的监督和“照料”之中;二是抓好效能监察全过程管理。
效能监察监督活动,要注重全过程的管理,从选题立项、制定计划、过程监控、调查处理、查找原因、提出建议、健全制度、严格奖惩要形成了一个闭合的“管理链”,做到了“褒”与“贬”,“抑”与“扬”的结合;三是推进全员化关注。
所谓的“全员关注”主要是指掌有一定人权、事权、物权的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对“五管人员”要建立“干部廉洁档案”,实行《管理人员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加强对他们进行廉洁警示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拓宽监督视野,增强效能监察的震慑力。
㈣从增强持久性的角度,解决好机制问题。
效能监察要收到“监察一件,规范一遍”的效果,要实现持续有效的开展,机制保障是关键。
对此,要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注重监察过程中的建章程立制,不断完善企业内控机制,解决好长效机制问题。
针对安全生产、物资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权划分、权力运行的角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细化管理,对经营管理形成有效制约机制。
二是注重完善监察工作推进机制,持续增强监察工作活力。
在进行效能监察的实践中要制定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成立监察领导小组,实行“党委领导、纪委负责、部门参与、群众配合”的工作思路,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党政领导要亲自抓,才能保证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构建效能监察的激励机制,要把开展好效能监察工作作为一项任
务落实给纪检监察部门,每年完成一批监察项目,把监督管理的效果与奖励额度挂钩,加大必要的经费投入,使效能监察工作由“软”变“硬”,充分调动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
新形势下,我们一定深入实际,破解企业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通过对“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持之以恒地将效能监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切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企业改革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