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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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强校工程”

2014-2016年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

方案(试行)》(粤教高函〔2014〕8号)、《广东省教

育厅关于编制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6号)精神,落实《学院“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总目标

经过三年建设,实现“一突破、二提升、三成效”,即:在行业引导型政行校企协同创新机制上取得重大突破,在交通特色高校建设水平及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两个方面取得明显提升,在具有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协同培养、高素质师资与创新团队建设、面向交通行业与区域经济的社会服务能力提升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面提升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力争学校综合实力位列全省前五,把学校办成一所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技术应用型高等职业院校。

二、建设项目分目标及内容

《学院“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共有六大类建设项目,分别是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类项目、高水平大学及特色高校建设类项目、高素质师资与团队建设类项目、教学质量与教学

改革类项目、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类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建设分目标及详细建设内容见《规划》。

三、实施原则与工作要求

“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工作职责,由“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见粤交职院〔2014〕26号文)统筹规划、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责任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实施原则

项目建设相关责任部门要结合全国职业教育和广东省

职业教育会和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应本着“全局性、系统性、适度超前”

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分级建设、过程管理,注重衔接、坚持传承”的实施原则开展项目建设。

(二)职责分工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新强校工程”的统筹管理和指导,组织项目整体验收;协调工作组负责“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过程的工作协调、过程检查与监督工作,协调解决项

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规划编制小组负责项目的日常协调

与管理、“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平台建设与维护。

院办公室、院党办、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学工处、信息管理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等项目

建设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具体分工见“四、实施步骤

及任务分工”),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建设与管

理,组织子项目遴选、子项目的中期检查、验收,向工作

领导小组及时反馈项目建设进度。

计划财务处负责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年度预算,核查资金使用与管理、进度执行及使用效益情况,组织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动态监控建设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监察审计处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及时发现、预防违规行为出现,保证中央和广东省财政、行业企业捐赠及学校自筹等资金合理、有效、专款专用。对“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工作有关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责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实施内部审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具体工作要求

1.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对照《规划》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要求,制定分管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并将建设任务纳入部门年度工

作安排,与日常工作结合,按年度分步推进。

2.坚持分级建设。项目建设责任部门需对接学校办学定位,按照“三路引领,两翼齐飞”的专业布局,依照“扶需、扶特”原则,合理定位、错位发展,分国家、省、校三级开展项目建设。

3.采用竞争机制遴选子项目。子项目立项应改变过去“平均主义”的做法。项目建设责任部门需采用“校内公

开竞争、协同合作”的方式,制定子项目建设要求或标准,

在全院进行子项目遴选、方案论证,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提升项目建设效益。

4.项目建设注重历史传承。在进行项目建设时,项目责任部门及子项目承担部门要坚持深化国家骨干校的建设成果,注重项目与历史建设基础的衔接和拓展,避免出现

“另起炉灶”式的建设方式,造成资源浪费。

5.加强过程管理。项目建设责任部门要落实“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做好下属

子项目的中期检查和反馈,组织好子项目的验收工作。

6.及时总结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建设责任部门要及时总结、凝练,形成成果,并加以推广应用,以辐射带动学

校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实现“创新强校”建设目标。同时,要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的档案资料存档,保存完整过程信息,并报送档案管理中心。

7.加强项目监管,规范项目验收。所有项目实施分级检查、整体验收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部项目的统筹管理、监督以及项目整体验收工作。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开展

阶段性工作检查,监督各子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过程监管,

提高“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工作效能。为更好地实现过程

监管,“新强校工程”实施项目化管理,由教务处牵头搭

建“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平台,并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项目建设责任部门需制定年度计划、撰写项目建设总结报

告报教务处备案。

2014年度建设任务的检查和落实。在工作协调小组组织下,由监察审计处、计划财务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

人事处等责任部门,针对2014年已启动的项目,进行项目资金归拢与落实情况的检查。

8. 加强资金预算与使用管理。将建设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年度资金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等纳入学校

年度预算,实行“创新强校工程”经费专款专用。依据建

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由计划财务处牵头,会同项目建设责

任部门和相关专家,具体论证确定项目年度建设资金。

为适应国家和省厅下拨项目建设“以奖代补”的资金

分配方式,创新强校专项资金安排根据《学院“创新强校

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综合考核各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成效,分类确定各项目

资金,对省级中心(平台)类项目及学院重点建设项目重

点安排。学院根据各项目建设计划给予启动建设资金,依

据阶段性检查成果和效益再配发建设经费,以确保项目建

设目标和内容的完成。对获得的国家及省厅“以奖代补”

资金学院进行统筹配发,具体实施办法由计划财务处出台

相关的管理制度。

9.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监察审计处要对“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工作中有关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责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实施内部审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时发现、预防违规行为出现,保证中央和广东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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