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与情理的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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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与情理的衡平
【摘要】:貌视体系完整的法律将我们的现代社会规制得井井有条,让我们在法治社会下不敢越法律雷池之一步。其实不然,法律与其他事物一样逃脱不了它的弊端。而他的弊端就是“法理与情理的矛盾”,同时这也是伴随着法律自产生以来的尴尬。电影《真水无香》通过四个普通的案件把法官宋鱼水置于法理与情理相冲突的法律尴尬之中,引发了人们对现代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官的思考。一方面法官要尊重法律,对法律负责;另一方面法官要兼顾情理,对社会负责。法官应该寻求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平衡点,从根本上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构建。
【关键词】:法理;情理;平衡点
情感并非只能是任性的和不公正的,并非不能作为法律价值的终极来源。恰恰相反,情理可以在法律推理中弥补现代法律的价值亏空。正所谓“法律不外乎人情。”但与此同时法理却是积聚了千百年来众多法律学者智慧的结晶,是对社会规范最高、最权威、最核心的探索。正是以法理为依托的整个法律大厦将我们的国家规制得井井有条。然而,法理与情理终究是一对永久的矛盾。法律源自于人情、合乎人情理,具有普适性。但由于涉案人性情性格有别,心里观念差异,因而法律在个案之中总会遭遇法理之中、情理之外的情形。这不是法律之祸,却是司法之难。因而亟待我们每一位特别是法学界的仁人志士进行更加有益的探索以寻求解决法理与情理矛盾的最佳方法!
一、先哲们眼中的法理与情理
苏格拉底选择了法律,而不是服从情感,原因是:无论在城邦的治理还是在个人的生活中,情感必须服从理智。一种最好的生活不是凭借自己感觉认为好的生活,而是一种运用理性的生活,什么是正
义或道德,不应当让感觉来确定,而是要给予理性的审查。为了发展人的理性能力,苏格拉底发展出一种通过对话探讨真理的方法,苏格拉底称之为灵魂的助产术。苏格拉底的方法也就是归纳论证和寻求一般定义的认识方法和逻辑方法。亚里斯多德指出:“有两件事情可以公正地归之于苏格拉底———归纳论证和普遍定义,这两者都是关于科学的出发点的。”在科学的求真过程中,情感被彻底排斥苏格拉底的方法被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继承和发展柏拉图认为神创造人时给予人的灵魂的包括可朽和
不可朽的因素,情感是属于其中可朽的部分,只有克服了情感,人才可以过一种公义的生活,而如若人被情感所支配,那么他的生活就是不公义的。亚里斯多德从政治学中审视情感,他发现人的情感是不可避免的,它终将使统治者无法进行冷静的判断而产生偏见,因而倡导法治。
二、现代视野下的法理与情理
在庆祝建国60周年之际,作为主旋律电影的《真水无香》被再次搬上银幕。影片是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法官的先进事迹为原型制作的,通过四个普普通通却发人深思的案件展开情节:张先生生产自己开发的产品却肉为侵权输了官司:高中汉状告伪劣产品的厂商败诉后从广告牌上跳下:白发苍苍的陈老太太不依不饶非要找宋法官为53年前的冤案平反;林万成的荷香园老字号商标十年前被人抢注使他失去理智。这些案件把法官宋鱼水置于理想与现实、法理与情理相冲突的法律尴尬之中。“电影是一门艺术,它本质上属于精神文化,是一种文化的产物。”【1】…《真水无香》作为中园法官文化的一个直观载体,反映了在法治传统薄弱,老百姓法律信仰相对缺失的现代中国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官?《真水无香》既为我们提出了法官无法回避的这一现实裁判问题,也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1)法官要尊重法律,对法律负责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正义的化身与代表。作为法官,必须尊重法律,信仰法律,对法律有足够的敬畏。极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诉讼的三角结构要求法官要通过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受干扰,居中、独立进行裁判,做到法律上的公正。影片中高中汉不服一审判决。但没有上诉,而采取了极端的方式选择爬上广告牌自杀.以死来表达对法院判决的不满。办案法官李聪因为这个案件的判决所导致的惨痛结果,以及引发的社会影响被停职审查。事实上,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聪依法判案并没有错.庭长宋鱼水据理力争为李聪辩解。因为她深知,法官的判决只能建立在法律事实基础上,法官通过证据只能看到法律事实,进一步推断出客观事实,而不能用客观事实取代法律事实。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不能因为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使法官受到追究。试想.如果我们的法律制度连一个法官都保护不了,还何谈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一个法律上公正的判决对整个社会具有影响和示范作用,尽管这个判决可能会牺牲部分秉着“揣着良心上法庭就能胜诉”信念当事人的利益。然而,这是一个社会追求进步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这也体现出一个法官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律负责的
精神和态度。同样,在高中汉悔恨的眼泪中我们也看到了普通百姓对法律的信仰和希望。
(2)法官要兼顾情理,对社会负责
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却缺乏法治传统的社会里.法律的运作需要社会的土壤。一方面法律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国家建立法律制度的目的之一在于解决纠纷。因此,法律对法官的要求不仅是居中裁判者.而是还是社会纠纷的解决者。另一方面,法官所追求的公正不仅是法律上的公正,而且还是社会需求的公正。也就是说,法官在判案的时候,在充分尊重法律的同时也要考虑中国的国情,对社会负责,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影片中对于张先生的侵权案件,法官宋鱼水依法判决张先生输了官司,但是张先生仍然不服气,他无法理解法律怎么是这样运作的。法院的判决没有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案,社会纠纷没有彻底解决。为了避免当事人带着对法律的怀疑和不解离开法院,法官宋鱼水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多次打电话约见张先生。不厌其烦地给他解释判决的理由,以最大的努力来化解纠纷。影片中我们看到张先生从对法律的无知不解到对法律成熟思考的这一过程。对于陈老太太案件,法官宋鱼水更是以其高度的耐心与责任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向当事人解释法院不立案的法律依据。最后,陈老太太和法官宋鱼水成了忘年交.表示不再找宋法官了.因为她本来就是想把憋在心底半个世纪的委屈找人说说,她心里的那道坎终于是迈过了。可见,对于纠纷的解决来说.法官的一纸判决不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法官在最大限度支持合法东西的同时,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来化解矛盾。减少社会的成本。这既符合当事人的利益,也符合社会的利益。强调法官的社会责任是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在
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但并不是要求法官以牺牲法律为代价去息事宁人。也不是否认司法独立。而是要求法官“一方面要通过审判引导社会理性前进,另一方面也要使自己的判决具有社会荜础。公众的赞同为司法裁决设置了一个外部的边界;一个良好的社会的司法观念绝不能够与公众的观念离得太远。”【2 】换话说,法官司法的目的并不在于司法本身,而是在于解决纠纷.对社会关系进行有效的调整,实现公平和正义:如果不注重司法的社会效果就难以实现法律的真正目的。作为法官,应该明白这样的道理:“如果一个纠纷未得到根本解决.那个社会机体就可能产溃烂的伤口.如果纠纷是以不适当的和不公正的方式解决的,那么社会机体上就会留下一个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