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保险续保服务合同100415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UPS系统保外保修服务

深圳市宏崎达电子有限公司

2010 年 4 月

UPS系统保外保修服务协议书

投保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保单位:深圳市宏崎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甲方就机房UPS系统的保修期外的设备保修服务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协议规定由乙方对甲方该系统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与保修服务,其具体内容见下述条款:一、系统设备配置:

二、服务范围

1、乙方同意对第一项中的所有设备提供为期12个月的维护和故障排除服务。并且在上述设备无

任何故障的情况下每季度定期进行巡检,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如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具体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4小时响应电话:400-888-3998

(1)响应时间: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签保期内,乙方应对保修设备的运行做7×24小时技术支持和定期维护保养,凡系统中任何设备出现故障(硬件),乙方技术人员应于

半小时做出回应,并在故障发生后两小时内赶到现场;且将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其故

障,以便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

(2)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电网不稳定及其它自然灾害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仍会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但需收取相关费用。.

(3)定期巡检: 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对所保修设备系统实行一年每季度一次的定期巡检服务,对UPS主机进行检测和对电池进行充放电测试,定期查看监控系统的界面清

晰度和反应度,输入输出插口。且每一次巡检服务后,乙方须出示规范的UPS电源系

统巡检实情记录给甲方存盘或存档,同时,应将其运行状况与甲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

实质性分析或解答。巡检内容详见附件一《ISX系统巡检分析报告》

三、优惠事项

1、当所保修的设备的生产厂家对相同型号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如甲方有意对其投保的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时,乙方须负责以当时市场最优惠的价格为其进行服务。

2、签保期内的保修费用包括整个UPS的的维修保养、等(具体清单与系统设备配置相符)的技

术服务费、人工费、备件费以及税费、劳务和交通费。

四、有效保修期

五、保修费用

1、计费项目:技术服务费、人工费、备件费以及税费、劳务和交通费。

2、综合以上项目费用计算,系统投保费用为­人民币23920元(贰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整

六、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 甲方保证设备现场具备维护/维修条件(维护/维修所需时间、场地、照明、供电、通风等

方面的要求)如因甲方无法满足合理的维修条件而延误维修时间,责任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在乙方工程师维修、维护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乙方工程师的现场工作。

4. 甲方应该在乙方的服务工程师完成服务工作后,及时与乙方服务工程师确认所用的备件

种类、数量并完成相关的服务报告。

5. 如果甲方由于非正常使用造成设备的损坏。甲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维修费用。

6. 甲方用户不要将微波炉或电炉等电器设备接入UPS电源线路,UPS专用插座不得用于安

装非计算机类设备。由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都将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责任与义务

1. UPS的备件供应,并为甲方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

2. 合同期间,乙方有负责在正常的操作和使用环境下对甲方UPS系统、的免费维修和损坏

部件的更换,但不负责其他服务范畴为维护保养设备的备件更换。系统其他设备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故障检测和维修服务,如需更换备件乙方将只收取相应备件的费用,不收维修和检测费用。

3. 乙方在保修期间内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定期的巡检服务并对设备进行维护,巡检及维护

结束后由乙方授权工程师与甲方现场工程师共同签署现场服务报告。现场服务报告一式两份,交双方存档。

4. 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准时到达,严格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检测项目及服务内容。

5. 若因乙方技术问题或维护不当造成甲方设备损坏,乙方承担维修费用直至修复;

6. 对服务投诉,可拨打乙方投诉电话:400-888-3998。

八、仲裁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管辖,在执行合同中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付款方式

1、甲方应于合同签署后7天内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付清全款。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提供等金额的服务发票给甲方。

3、付款信息:

名称:深圳市宏崎达电子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44287853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任意一方违约,其责任则由违约方全部负责。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为中文文字,合同签署地为乙方单位所在地。仲裁时中文文字为有效文件,签署后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效力。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各方的授权代表在此确认,本合同的各个条款均系双方认真商讨的结果,是各方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若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另行以书面方式作出。

(五)附件一:《ISX系统巡检分析报告》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保单位:(签章)承保单位:(签章)

单位名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深圳市宏崎达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裕钰大厦五楼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39号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王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5-

日期: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