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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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确保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小区,位于 129号,占地面积83298.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247.65平方米。列入本次招标的物业管理内容为房屋共用部分及共用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交通与车辆秩序的管理,维持公共秩序,物业相关资料管理和及招标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及物业服务合同。

3、招标服务期限:贰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其中:前六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严格履行合同,通过招标人的考核期满后,如招标人和物业公司均无异议,则续签正式物业合同,如招标人或物业公司在合同期满后无意续签合同,须在期满之日的2个月前通知对方。

4、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5、招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

5.2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满足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选派投标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及犯罪等不良记录。

5.4拟派驻项目经理需通过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业培训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资格证书》;拟负责本项目物业管理的项目经理一年(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5拟派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小区住宅类型物业管理经验。

5.6公司目前有小区住宅类型物业管理在营项目。

5.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报名携带资料:

6.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查验原件。

6.2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为拟派驻项目经理(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法人印鉴,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6.3拟派驻项目经理需提供通过物业管理行业专业培训的证明材料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查验原件。

6.4拟派驻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最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查验原件);

6.5获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查验原件)。

6.6拟派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小区住宅类型物业管理经验。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1

天府金花小区4-1-1-1购取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2月4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府金花小区4-1-1-1。

8、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此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勘查现场

10、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不管其内容如何,均视为要约邀请,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管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如何,均不直接产生合同效力。

11、联系方式:

(1)业委会办公室:

地址:小区4-1-1-1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成都市业主委员会

2017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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