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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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 (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 额等资料 (3)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 者:①私自印制专用发票;②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 买取专用发票;③借用他人专用发票;④向他人提供专用发 票; ⑤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⑥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⑦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⑧未按规定接 受税务机关检查。 (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纳税人当月购买专用发票而未 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 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 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什么是防伪税控系统
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 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 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 理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0]12 号 ) 第四条规定:“税控 系统专用和通用设备的购置费用准予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同时可凭购货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的增值税额,计 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的发票
(1)重复认证 (2)密文有误 (3)认证不符 (4)列为失控专用发票(是指认证时的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
专用发票 )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包括:
1.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 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 扣除率(13%)计算。 4. 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根据运输发 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 扣。
国税发1993第150号文规定 1、可收回原发票:收回原发票联与抵扣联及时作废,重新开具 2、不可收回原发票:购买方开具退货、折让证明单,销售方凭证明单 开具红字发票 国税发2006第156号文规定
作废条件(同时符合):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 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注意点
关于增值税抵扣需要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的认证期限为开票之 日180天内 2. 海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开具之日起180天之后的 “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申报抵扣 3. 运输发票可以抵扣的运费金额(包括建设基金; 但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杂费等) 4. 铁路货运发票可以抵扣的项目:运输费用、电化 费、基金等均可以抵扣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规定
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处理要求:
丢失前已 认证 已报税证明单 (销售方税局) 发票复印件 抵扣进项税 已报税证明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丢失前未 进行认证
已报税证明单 (销售方税局)
用发票复 印件认证
发票复印件 抵扣进项税 已报税证明单
增值税红字发票开具规定(一)
增值税红字发票开具规定: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 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 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 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 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公司增值税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规定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 认证相符。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作为购买方的记账 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 基本联次为三联:
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
其他联次: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高开票限额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 法审批。 十万元及以下 一百万及元以下 一千万元及以上 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 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进项税额转出的规定
用于下列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应该转出:
1、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其不得免征和抵扣 税额部分应该转出。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 税劳务。 以上项目所含进项税转出时,与之相关的运费的进项税额也 应该转出。
90天内认证的规定
关于180天的算法(非6个月):开票当天即算 1天,从开票日起(包含开票当天)向后数 180天 内抵扣(包含第180日)。
如:5月27日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抵扣期限 最后一天应为11月22日 5.27-5.31 6.1-10.31 11.1-11.22 5 + 153 + 22 = 180 天
发票的种类
发票按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项目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普通发票; (三)专业发票;
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 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 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 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使用
发票管理知识
发票管理的三个文件
发票管理的三个文件
1.国税发2006年156号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 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2.国税发2007年18号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 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3. 国税发2007年101号文
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 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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