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知识问答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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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

知识问答

一、应知应会的问题

1、什么是“巾帼建功”活动?

答:“巾帼建功”活动是“做‘四有’、‘四自’女性、为‘八五’计划建功”活动的简称。该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始于1991年,由全国妇联联合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劳动部等多家部委发起,参与对象为广大城镇妇女。该活动已成为妇联三大主体业务之一。

2、什么是“巾帼文明岗”?

答:《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第一条即明确了“巾帼文明岗”的定义。“巾帼文明岗”是以女性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集体。

3、“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由来是什么?

答:为深化巾帼建功活动,1994年,以迎接“世妇会”为契机,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在女性集中的商业、金融、公交、卫生、邮电等窗口行业倡导开展了“巾帼建功岗”文明服务竞赛。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后,为进一步贯彻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国广大妇女中开展了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树行业新风为目标的“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2004年,全国妇联将“巾帼文明示范岗”名称改为“巾帼文明岗”。

4、“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理念、目标和重点是什么?

答:《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第二条分别明确了“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理念是以服务为核心、以创新为灵魂;创建目标是促进妇女发展;创建重点是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5、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情况如何?

答:深圳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自1997年开始,截至2013年5月,已创建市级以上文明岗2786个,其中国家岗56个,省级岗731个,市级岗1999个。通过创岗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带动了各行各业女性的成长和成才。

6、深圳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规范管理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了规范管理深圳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2000年市妇联就出台了《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根据创岗工作的不断发展,市妇联不断修订完善《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使之成为一套与时俱进、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

7、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体系由哪些内容构成?

答:管理体系由《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深

圳市“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深圳市“巾帼文明岗”评定细则》等三个部分构成。

8、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体系有哪些创新亮点?

答:管理体系有五大创新亮点:一是突出了质量深圳概念;二是引入了预申报制和结果公示制度;三是强化了竞争激励机制;四是增加了志愿服务要求;五是提升了量化考核水平。

9、“巾帼文明岗”创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巾帼文明岗”创建的基本条件是:岗位人员中女性占50%以上(含50%),且女性不少于3名。同时,创岗单位须做到“七好”,即遵纪守法好、组织领导好、业务技能好、管理规范好、环境建设好、志愿服务好、岗位效益好。

10、“巾帼文明岗”的创建程序是什么?

答:创建程序是指创岗单位的七个创建步骤,即:(1)明确创岗集体:报告领导,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创岗集体。(2)建立组织保障:取得领导重视,成立创岗领导小组和创岗工作小组,获取创建活动人财物的保障。(3)建立机制保障:设计创岗目标、口号,制定创岗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4)营造创岗氛围:一要召开创岗动员会,让岗上成员明白创岗活动的意义,积极参与;二要向社会公示,包括将岗上成员、目标、做法上墙公布,接受社会、同行乃至其它

单位的监督。(5)创岗制度建设:根据创岗目标,理顺和优化内部管理制度、流程,打造高效的工作团队。(6)落实创岗活动:按照创岗工作计划有效进行创岗活动。(7)进行成果自评:对照《深圳市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适时查漏补缺,提升创建质量。

11、“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应把握哪几个时间节点?

答:《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操作细则》第二部分明确了“巾帼文明岗”创建的各时间节点:6月,创岗单位向所属妇女组织预申报;7--8月,参加创岗相关培训;9月,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属妇女组织集中向市妇联提交);10月,申报材料接受评审,文明岗、标兵岗、创岗先进个人等名单接受公示;11月,接受颁牌表彰。

12、“巾帼文明岗”的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巾帼文明岗”实行预申报制。各单位先行创建,每年6月向所属妇女组织进行预申报。经初审合格后,市妇联每年9月接受各所属妇女组织集中报送的申报材料。

13、“巾帼文明岗”的评估指标体系如何构成?

答:评估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构成。

14、“巾帼文明岗”的评审程序是什么?

答:《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了

“巾帼文明岗”的评审程序为:材料评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评审结果公示、授牌表彰。其中标兵岗的评选增加集中汇报和现场检查环节。

15、“巾帼文明岗”的审议结果通过何种渠道公示?公示时间为多长?

答:《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巾帼文明岗”审议结果在市妇联网站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6、《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对单位自查有什么规定?

答: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获得“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的单位应加强自我管理,每年11月开展自查,并向市妇联提交《深圳市“巾帼文明岗”自查表》,以保持岗位的先进性。

17、“巾帼文明岗”如何实行动态管理?

答:《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巾帼文明岗”实行动态管理。市妇联不定期组织抽查和现场考核,对不达标岗,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到期仍未达标者,撤销其荣誉称号。若单位撤并,应主动填写《取消“巾帼文明岗”称号申请表》,并将牌匾交回市妇联。

18、“巾帼文明岗标兵岗”有名额限制吗?

答:有名额限制。《深圳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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