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工作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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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工作总结(3篇)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3篇)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篇1 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过去四年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
精心组织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等渠道,以“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 “野生动物保护与专项整治宣传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防火宣传”为契机,集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进广场、进农村、进学校、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等场所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让健康、文明的饮食理念深入人心。
(二)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
一是配合森林公安对我市各类市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清理整顿活动。与森林公安局结合林草行业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打击贩卖野生动物“百日行动”,加强对野生动物管控工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进一步对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等场所进行全面摸排。
二是市林草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农科局、公安局、交通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建立了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林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对我市各类市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清理整顿活动。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合力,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
三是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疫病防控等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养殖经营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查繁育必查安全,严防麻痹松懈等现象”,确保各环节安全。
(三)加强监测巡护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对管辖区域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等开展常态化巡护。每年春秋
候鸟迁徙季节开展野外监测巡护工作,发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及时处置,发现野生动物死亡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保障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是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林业厅、兴安盟农牧局、兴安盟林业局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乌兰浩特市林业局开展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对我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野生动物园等重点区域开展监测防控工作。尤其对野猪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管。一是发防消毒药品,督促养殖户做好消毒措施;二是与野猪养殖户签订监管协议。严密监测辖区野猪养殖户动态,确保疫情的发生和传入。
三是督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个人做好隔离、清洁、卫生消毒和疫病防控等工作,严防疫病发生。
(四)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我们全力救护,对需救治不具备野外生存的野生动物,及时就近送往收容救护点,对体况良好的野生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截至目前,救护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鸨,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短耳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狍子、豆雁、池鹭、刺猬、貉子等。
认真做好全市在养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及补偿工作。
一是按照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处置人工繁育食用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的通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入户摸底调查,公开公示、签订协议,动物处置、领取补偿、留存留查等开展,已完成处置工作。二是按照《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将纳入禽目录管理的梅花鹿、驯鹿、雉鸡、鸵鸟、狐狸、貉、野猪杂交后代等物种,已移交农牧部门管理。三是对以观赏为目的继续养殖的蓝孔雀进行环志管理并建立档案。
二、工作亮点
在呼和马场设立了野生动物监测点,重点对大鸨、天鹅等野生动物进行监测,减少人为活动干扰,保护其野外种群安全,维护生态平衡。
三、野生动物保护存在困难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力量薄弱。人员少,且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就是现场勘查也只有一个人,不合规;
二是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力量弱。没有巡护设备及专业救护人员,巡护、救护工作开展难度大,随时随地都有群众来电话需救助野生动物,有些野生动物无法开展救助工作。如:蛇、黄鼬、蝙蝠等。
三是没有救护野生动物存放地,救护的野生动物无法安置,只能放在自家车库。
四、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1.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2.每年春秋候鸟迁徙季节,全面加强野外监测巡护工作,发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及时处置,保障野生动物种群安全。
3.做好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4.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场点的监督管理。
5.加强对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将全力救护。
6.积极完成林草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篇2 根据利川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场在20xx年11月开展了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和消除危害野生动物的安全隐患。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林场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召开了全场职工动员会进行了战前动员和工作安排,成立了以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根据林场的情况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全场分成二个行动组,一个组负责在进入禁区要道设卡检查,一个组负责上山现场排查清除危害野生动物的安全隐患。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巡查、检查设卡检查组2人在进入林场的交通要道大垭口设卡,共检查进出车辆5辆,没有发现捕猎工具和野生动物。山上巡查4人分别到中塘和恩施方向防火线沿线巡查,重点清查设置在山上的捕猎工具,巡查反馈信息没有发现山上设有捕猎设施。
2、广泛开展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5车次,进行村入户宣传,进入人口集中的院落宣讲野生动物保护;在交通要道和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20份;悬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标语1幅;森林管护员在巡山时流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通过大力宣传,达到人人知晓野生动物保护。
3、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巡查重点全体森林管护员在集中全员上山巡查,结合森林防火巡查加强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巡查和野猪非洲猪瘟疫情野外巡查工作,并将巡查结果每天记录在巡山日记上,并要求发现信息及时上报。充分利用场内群众,发现有疑似非洲猪瘟疫及时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要以此次统一行动为契机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保护野生动物,人与动物各和谐相处的意识;二是加强巡山巡查,森林管护员在巡山过程中要仔细查找发现安置在山上的捕猎工具,发现捕猎工具及时清除,并对设置者依法打击;三是号召全体职工拒绝食野味,倡议全社会拒绝食野味。
野生动物工作总结篇3 为提高我市青少年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近期,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分别走进航天城第四小学、后宰门小学大明宫分校、未央区煜星外国语小学、以及兰蒂斯城幼儿园,为同学们带来了生动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讲座”。
讲座涉及“秦岭四宝小知识”“野生鸟类保护”“有趣的昆虫”“蝴蝶的一生”等方面内容,同学们在老师生动有趣、活灵活现的讲解下,认识了身边的野生动物朋友,了解其生活习性,并学会了该如何保护它们。此外,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