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督四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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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四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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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龙纪发〔2015〕号

中共南阳市卧龙区纪委

关于印发《卧龙区推进基层党风政风

“四督四查”机制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各街道景区党工委、纪工委,各区直涉农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为扎实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根据卧龙区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要求,区纪委研究制定了《卧龙区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

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阳市卧龙区纪委

2015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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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街道基层党风政风

“四督四查”机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关于建立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关于建

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扎实推进全街

道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街道落实基层党风政风“四督

四查”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

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

督检查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

重实效,通过“四督四查”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和整体推进,逐级部署实施、层层传导压力、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

制机制,对全街道党风政风存在问题进行标本兼治,逐步建

立起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

行模式和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街道、基层站所和社区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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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全街道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督教育

1、重视廉政教育。区纪委领导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洁教育巡回宣讲活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上1次廉政党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2、制定培训规划。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3、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涉农部门、村组干部以法纪规定、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为内容的业务技能培训。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6 ―

利用农廉网、电子屏、宣传版面、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督公开

1、健全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制度。乡镇每年要确定党务政务公开目录,通过阳光农廉网、公开栏、电子屏等渠道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他涉农部门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农政策及各项法规制度等,要将涉及本部门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资金用途、标准、对象、发放结果逐一向群众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2、认真做好“三资”及重大事项的公开。村级财务、集体“三资”使用和处置情况要定期公开;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随时公开;涉及“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之内全部予以公开。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3、公开事项公示情况及时向纪委备案。按季度将公开事项公开的时间、范围、内容、形式等于项目安排后15日内连同相关文件报上级纪委备案;乡镇纪委对重点项目公开情况事前介入把关、提出意见,事后检查落实、登记备案;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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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本年度公开情况和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纪委,区纪委以调查群众知晓率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积极推进农廉网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公开相关事项。建立农廉网公开监管体系,形成区乡村三级涉农政策和农村工作公开体系,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三)督明责

1、明确界定党委和纪委责任。区委对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责化、规范化、制度化负主体责任,区纪委负监督责任;乡镇党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乡镇纪委负监督责任,职责清单上墙。乡镇党委、纪委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责任主体:区委、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明确界定涉农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涉农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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