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众传媒与科技的互动中引发的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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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众传媒与科技的互动中引发的伦理问题
【摘要】大众传媒和科技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但时效性和客观性的矛盾使得大众传媒在与科技的互动中引
发了一系列伦理问题。

这些伦理问题有可能危害公众安全,造成错误的公共决策,不利于科学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科学家和媒体应该各尽其责,互相沟通,避免、解决这些产生不利影响的伦理问题。

【关键词】媒体;大众传媒;科学传播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6-0278(2012)03-197-01
一、大众传媒与科技的关系
第一,大众传媒需要科技。

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科技信息是大众传媒的重要内容。

大众传媒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作为公众主要使用的媒体,它能及时将最新的、与公众关系密切的科技成果和信息传达给公众,在科技与公众之间搭建了一个桥梁,科技信息已成为大众传媒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大众传媒的发展需要科技的支持。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大众传媒的信息来源更加广泛,传播速度更加迅捷,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从报纸、广播到电视和网络,如今,手机成为新的大众传播媒介;同时,新闻工作者的工
作方式和大众传媒的管理方式等都相应地发生了变化。

科技的进步带动了大众传媒的发展。

第二,科技需要大众传媒,这主要表现在科技成果需要通过大众传媒进行传播。

近年来,“科学家通过召开记者招待会或新闻发布会、寻求媒体报道自己研究成果的事已经屡见不鲜”,克隆研究、火星生命探索、器官移植、试管婴儿等科学事件也成为主要的新闻事件,所有主要的电视网、报纸和网站都有报道。

科学家如此做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科学家的社会责任感。

有时候科学家的发现或结论很重要,对社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科学家有责任尽快向公众传达这一重要信息,这一点在非常时期尤为明显。

其二,科学家希望通过大众传媒对研究成果的展示,强化公众对其研究的印象,争取资助机构进一步的资助和社会对该项研究的支持。

二、大众传媒在与科技的互动中引发的伦理问题
第一,少数科学家可能为了争夺优先权,通过大众传媒发布不成熟的研究结果。

科学研究是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的事业,因此,科学家们对优先权的争夺非常激烈,“实际上它们成了科学家之间社会关系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正常的科学检验制度是重复实验和论文审查,这要求科学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交给同行严格评议,以此确保其客观性。

第二,大众传媒在报道科学发现和技术成果时可能会断
章取义、失实报道。

科学的专业性很强,其概念术语都有特殊、复杂的含义,其结果表达方式也是高度抽象化的,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外行很难理解。

现在,记者收集科学信息的方法很多,包括出席记者招待会和新闻发布会、对科学家进行访谈、参加科学会议、对期刊文章、著作或电子出版物进行摘要、利用搜索引擎和索引系统等。

但是由于他们大多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或不够认真,草率对待科技信息,所以在报道的过程中可能会断章取义,不实地反应科学家的研究成果。

第三,个别情况下,一些大众传媒带着明确的政治、哲学或宗教任务报道科技新闻,“人们看不见的情感支配着人们看得见的事件的发展”。

例如,为了国防安全,媒体可能失实报道某项军事发明,以便误导敌对国家,产生威慑作用。

上述伦理问题对公众、科学和社会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首先,对于公众来说,失实的报道会引发不必要的恐慌,严重地甚至危害公众安全;其次,对于科学自身来说,这些问题会引导公众误解科学,减少公众对科学的支持,不利于科学的发展;最后,对于社会来说,在关于科学信息的问题上,无知不是福,断章取义的报道会导致政府和公众在公共健康、环境、产品安全等重要的社会问题上作出错误的政策和决策。

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解决大众传媒在与科技的互动中引发的伦理问题。

三、对解决大众传媒在与科技的互动中引发的伦理问题
的建议
第一,对于科学家来说,首先,要遵守科学共同体的规则,除非有危害公众安全的特殊情况发生,否则都应通过正常的审查程序发表研究成果。

科学的元规范之一就是追求真理,客观性是保障科学顺利发展的充要条件,对名誉和利益的追求不应该掩盖这一原则。

其次,科学家有责任通过大众传媒教育公众,向公众灌输科学知识,克服无知。

第二,对于大众传媒来说,要充分发挥客观性原则,尽量客观、准确、全面、深入地报道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不能想当然地断章取义、夸大其词,造成失实报道。

大众传媒是沟通科学和公众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媒介,这一特殊的位置决定其必须客观准确地报道科学信息。

一方面,记者要具有相关的科学背景知识,能够很好地理解科学概念,熟悉科学方法,在报道时要没有倾向性,不犯统计学错误,不使用不可靠的原始资料,不过分渲染或歪曲报道,不犯推理方面,深度报道重要发现,跟踪正在进行的研究,确保公众得到准确、全面、深入的信息;另一方面,虽然审查科学成果的客观性不是大众传媒的责任,但确保报道的科技信息的客观性却是无法推卸的。

大众传媒不能为了满足时新性而牺牲客观性,对所报道的信息不加考察,草率报道。

参考文献:
[1] R.K.默顿著.鲁旭东,林聚任译.科学社会学――理论
与经验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388.
[2]参见徐梦秋.科学规范的内涵、类别、功能、结构和形式[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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