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3 再保险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 4.3.1原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 • 1.原保险人的权利 • (1)原保险人全权负责处理再保险事务 • (2)原保险人有权依照再保险合同,在约定
的保险赔偿责任产生时,向再保险人领取 保险赔款。 • (3)原保险人有权向再保险人收取再保险手 续费。
• (4)对于比例再保险,原保险人有权要求再 保险人提存保险费准备金和赔款准备金。
• 4.1.5再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 • 再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是指原保险人对
原被保险人损失补偿责任的发生。
• 4.1.6再保险合同的特点 • 1.再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 2.再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 3.再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 4.再保险合同是诚信合同
• 4.1.7再保险合同的种类 • 4.1.7.1按责任分配形式分类 • 1.比例再保险合同 • 2.非比例再保险合同 • 4.1.7.2按安排方式分类 • 1.临时再保险合同 • 2.合同再保险合同 • 3.预约再保险合同
• (2)再保险人有权要求原保险人履行保险合 同中为其规定的义务。
• (3)当原保险人不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时, 再保险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解除或终 止再保险合同。
• (4)如有损余收回或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回款 项时,再保险人可以向分出公司要求按分 保比例摊回有关款项。
• (5)在工作需要时,再保险人可以向原保险 人要求行使检查权利。
• (5)原保险人为维护合同双方共同利益而支 出的切实合理费用,再保险人有按比例承 担的义务。
• (6)当原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超过约定数额时, 再保险人应按照再保险合同规定进行现金 摊赔。
• (7)再保险人应分担原保险人因列入合同的 业务所发生的税款。
4.4 再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 4.4.1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 4.4.1.1共命运条款 • 4.4.1.2错误和遗漏条款 • 4.4.1.3保护缔约双方权利条款 • 4.4.1.4仲裁条款
•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指示权利。
• 2.再保险人的义务
• (1)再保险人应按合同规定接受分担额的义 务。
• (2)在约定的保险责任产生时,再保险人应 按合同规定履行损失补偿义务。
• (3)再保险人应按合同规定对再保险佣金与 盈余佣金履行支付义务。
• (4)再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对保费准备金和赔 款准备金提存与管理的履行承认义务。
• (4)原保险人应对保险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 查,及时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建议。
• (5)原保险人在归还保险费准备金或赔款准 备金时,应同时支付给再保险人议定的利 息。
• (6)如有损余收回或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回款 项时,原保险人应按再保险人的分保比例 予以退回。
• (7)根据再保险人工作的需要,原保险人应 向再保险人提供有关账册、单据和文件。
• 4.1.3再保险合同的性质
• 再保险合同是一种性质特殊的责任保险合同,再 保险合同的责任性与再保险合同标的密切相关。 再保险合同标的是基于原保险合同标的风险转嫁, 没有原保险合同的成立,则再保险合同没有成立 的基础。再保险合同不能离开原保险合同独立存 在,原保险合同没有再保险合同的风险分散作后 盾,则不能达到真正的分散风险责任的功能。从 责任角度看,再保险合同的责任是建立在原保险 合同的有效性基础上,两者在法律上是独立的, 但其经济赔偿责任或给付责任方面又是相互依存 的。再保险合同的责任性是依附于原保险合同可 能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或给付责任。
• 4.4.2再保险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
• (8)原保险人在安排再保险时,必须先作自 留。
• (9)原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的理由为理由, 拒绝或延迟履行其对再保险人的义务;同 样亦不得以再保险人的理由为理由,拒绝 或延迟履行对被保险人的义务。
• 4.3.2再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
• 1.再保险人的权利
• (1)再保险人有权向原保险人收取再保险合 同中为其规定的再保险费。
第四章 再保险合同
4.1 再保险合同概述
• 4.1.1再保险合同的定义 • 再保险合同又称分保合同,它是分出公
司和接受公司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订立 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 4.1.2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之间的关系 • 1、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的合 同。 • 2、再保险合同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合同。
• (5)在遇到巨额赔款,赔偿责任超过约定数 据时,原保险人可以要求再保险人以现金 摊赔。
• 2.原保险人的义务
• (1)原保险人对再保险人负有告知、通知义 务。
• (2)原保险人应该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再 保险费。
• (3)在达成再保险协议之后,分出公司应向 再保险人发送正式分保条,并定期编送业 务账单、业务更改报表、赔款通知书、已 决和未决赔款报表。
• 4.1.4再保险合同的标的
• 再保险合同中的标的是再保险合同的客 体,即指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 的对象,即分出人承担的损失补偿责任或 给付责任。再保险合同中的标的是非物质 的,是原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再保险人 不是直接对原保险合同标的损失给予补偿, 而是对原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给予补偿。
• 4.1.7.3按分保对象分类 • 1.财产险再保险合同 • 2.货物运输险再保险合同 • 3.责任险再保险合同 • 4.人身险再保险合同 • 4.1.7.4按责任转移目的分类 • 1.承担再保险合同 • 2.赔偿再保险合同
4.2 再保险合同适用的基本原则
• 4.2.1保险利益原则 • 4.2.2最大诚信原则 • 4.2.3损失补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