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热点税务危机案件独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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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热点税务危机案件独家xx解读
一、森马服饰税务举报门事件
【案例】
森马服饰被举报偷税2011年1月24日,浙江温州的纺织企业森马服饰上会,但这家拟上市公司却在此时被全国至少12家省市税务机关在所在地区进行调查。

举报信息显示,在2003年至2009年间,在批发环节公司大量采取不开发票现金支付等方式向供应商采购成衣,对应批发收入也不入账;在零售终端环节采取销售收入和成本不入账。

记者的电子邮箱收到了森马服饰供应商资料、全国网店的资料,各门店的面积、开业时间、近三年的销售及成本金额、偷逃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具体金额等。

通过这个案例,企业可以得到三方面的启发:
第一,很多准备上市的公司认为不能在税收上出现任何问题,如果有罚款、滞纳金,那么就无法上市。

然而,森马服饰被12个税务局稽查补税,最终还是上市了。

由此可见,企业有少量滞纳金不是严重问题。

第二,税务局的信息化程度很高,企业的核心资料可能泄露。

第三,公司如果想上市,就要提前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应对措施。

二、xx税务举报门事件
【案例】
xx涉逃税6省市调查
对波司登涉逃税6省市的举报称,波司登采取与经销商订立两套合同的方法,逃避税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当税务检查时,波司登出示代销合同,而真正执行的却是经销合同。

几乎86家销售公司均有虚列费用、大量开具劳务发票
进账的行为,以达到抬高成本,少交或不交所得税的目的。

配合每年的各个节日,贿赂当地税务官员,以达到逃避纳税的目的。

关于波司登涉逃税六省市的问题是其一个大区经理举报的。

该大区经理因为贪污、侵占公司财产,导致波司登总部报警抓人。

该大区经理感觉自己为公司做了大量贡献,对公司的做法不服。

由于他掌握着公司的大量秘密资料,谈判破裂后进行曝料。

这些资料首先在香港曝光,消息从香港转到了内陆,给波司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企业碰到内部举报,要理性对待,要尽量和对方谈判达成和谐,否则会两败俱伤。

三、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税务举报门事件
【案例】
娃哈哈老板xx补税3亿元
据媒体报道,娃哈哈被达能兼并时,达能将8000万美元的佣金打到了宗庆后的个人账户,但宗庆后本人没有报税。

达能在汇款时,将小票留了下来。

当哇哈哈和达能谈判出现破裂时,达能举报宗庆后所得的8000万美元没有交个人所得税,小票就是证据。

随后国内一些顶尖法学专家开始讨论宗庆后是偷税还是漏税,该举报事件越炒越热。

在杭州地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和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宗庆后主动补税约3亿元。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得到两方面的启示:
第一,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和形象代言人,与他人合作时,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第二,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言行需谨慎。

四、五粮液由于税务原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件
【案例】
五粮液突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2009年,国内一些大酒厂认为,税务局调整消费税是增加造酒厂的税收。

五粮液也对包括媒体在内的很多机构放出很多不满的声音。

证监会调查五粮液供应商和经销商的结构,发现五粮液高层的薪水特别低,怀疑有贪污行为,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五粮液给供应商是每瓶400元,而经销商从供应商进货是每瓶700元,在这一环节中供应商从每瓶酒中留出了300元。

原来五粮液供应商和五粮液企业本部关系密切,个别供应商是高层的亲属。

由此判断,这300元是五粮液高层的薪酬。

另外,400元的价格也减少了消费税。

最终证监会判定五粮液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源流失。

在现代市场中,一些企业没有供应商,而是直接在公司内部设立销售处,将销售资金直接汇到公司本部。

这样,就无法处理与销售相关的提成、佣金、差旅费,而且会导致公司内部的混乱。

但是,通过本部——供货商——经销商这种模型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同时可以加大税务局监管的难度。

比如,四川税务局想查却难以查五粮液,除非一起调查全国各地的经销商、供应商,然而作为四川省国税局,想号召全国的税务局配合,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只能查到一部分。

五、长虹原高管举报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事件
【案例】
四川长虹陷财务造假门事件
四川长虹重庆大区经理范德均举报,称长虹虚开50多亿元增值税发票。

受举报影响,长虹股价下跌20%,损失惨重。

紧接着,长虹报警,称虚开增值税发票为范德均自己所为,最后范德均被公安局逮捕。

一些媒体替范德均喊冤,但最终范德均仍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罪名被判刑10年。

国企出现突发性事件,涉及到税案,当地政府如果将事情认真查下去,使企业倒闭,那么对当地经济的影响会非常大。

因此,企业在面临生死存亡的大案件时,应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持,将案件作为维稳的项目办理。

案件的结果是范德均被判刑10年,长虹股价暴跌20%,两败俱伤。

如果谈判前,有第三方帮助范德均分析事情的后果,那么他应该能理性地顾及后果。

同时,从企业内部派人与他谈判,只会让他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增强举报欲望。

六、中石油高管低价购房门事件
【案例】
中石油xx星城突陷购房门
中石油20亿元整栋团购,太阳星城半卖半送,内部价8000元/平方米,门市价24000元/平方米。

根据追踪报道,以8000元买到房子的人已以3万多元/平方米的价钱进行了转卖。

当媒体都在猜想这当中的利益输送链在哪里时,出现了第三方——一个信托公司。

如图1所示。

图1利益输送链
中石油在银行的信誉很好,银行喜欢这种大户,中石油贷款不是问题。

而当地产开发商贷款却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而且利息很高。

中石油与开发商有两笔交易即办公楼和住宅,中石油在买办公楼时付了钱,希望住宅价格便宜一些。

而对于开发商而言,只要总的钱不少就可以,于是同意住宅低价卖出。

中石油以6%的利率从银行贷款,然后以10%的利率将钱贷给了信托,信托接着把钱拨给房地产开发商。

这样,中石油不仅赚了钱,而且国有资产没有流失。

开发商的房子如果按照24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交易,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会很多,但如果按照8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交易,税额就会少很多。

因此,开发商半卖半送,中石油内部价8000元/平方米成交。

上述案例中,中石油的方案存在两个风险:
第一,如果税务局认真稽查,那么中石油的第三方方案就一定失败。

同时,这一方案也让开发商面临巨大压力,如果税务局规定按门市价交营业税,那么开发商就会损失惨重。

第二,银行与信托公司中间利息的差价被中石油和开发商分掉了,如果追查起来,后果会很严重。

该方案可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和修补。

房地产公司可设法让此栋房子和旁边的房子价格不可比,比如说这个房子有什么问题。

公司董事会设计出优惠方案对社会公示,如买1套房子打
9.9折,买5套房子打
9.5折,买20套房子打4折,多人抢购时以摇号方式决定买主。

将这种促销计划对外公示,那么即使中石油以8000元/平方米买了100套房子,税务局也没有办法。

七、万科预提巨额土地增值税事件
【案例】
万科预提巨额土地增值税事件
万科的合作模式是,持有土地的人只要与万科合作,就能得到万科的股份。

万科在审计时发现两年多了30亿元的土地增值税,并将结果公开在报表上。

于是,招来了税务局的抽查。

万科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是将持有土地的人当股东对待,这一模式出了问题。

有些土地持有者利用手中的权利,拿地非常便宜,卖房子时很贵,中间的差价特别大,造成巨额的土地增值税。

图2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
如图2所示,描述的是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的税收特征。

应纳增值税公式既像个税又像增值税,增值税既像土地使用税又像企业所得税。

既像企业所得税又像增值税的项目,复杂得让人算不清楚,就是一笔糊涂账。

所以税务所对房地产企业采取预征的态度,包括土地增值税预征和企业所得税预征。

现在,房屋租赁已经改成增值税,如果房地产实行增值税,那么土地增值税这种税种就会被取消。

房子征一遍增值税,再征一遍土地增值税,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房子实行增值税时,就是土地增值税退出历史之时,房地产企业可以等待。

但房地产实行增值税以后,钢材、水泥等供货商就要开增值发票,要增值税发票就要重新入账,一入账就会提高成本。

八、秀水街税务举报门事件
【案例】
xx税务举报门事件
秀水公司总经理举报董事长,举报内容称秀水公司董事长张永平通过虚假申报,2005到2009年偷税2亿元,而且制定商户霸王条款,收摊位租赁费,每户5万元外加利息。

秀水高调应对,说是因为安排下岗职工所以免税两亿元,并将文件晒出来。

总经理接着举报,说文件中下岗职工人数不对。

同时,董事长也举报总经理,称秀水街假货全是总经理一手操办。

对于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只要打起官司来,最后一定是双方遍体鳞伤。

九、一起罕见的税务机关败诉事件
【案例】
顺德税案
2004年,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群众举报。

举报内容称税务局强行搬走顺德公司9箱账本,因账本和申报数字不一致,税务局认定箱子里的账本是第二套账,经核对,顺德申报的数字与账本相差4900万元,于是要求顺德补税800多万元,加之罚税
0.5倍,共计1200万元。

顺德不服,将税务局告到了法院。

顺德称箱子中的账本不是第二套账,只是一些废账和错账。

顺德坚决不承认自己卖货,而箱子中的送货票既没有领货人也没有收货人,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卖货,最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判税务局败诉,顺德公司1200万元税款一分没补。

这是一起罕见的税务局败诉的案件,从中可以看出,对于某些情况,企业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主张自己的权利。

十、原东星航空掌门逃避交税被判刑事件
【案例】
东星航空的悲剧
东星航空从2008年开始出现资金障碍。

在与中国国航接触中,因为价格问题,没有达成一致。

在中国国航宣布不再收购东星航空的第二天,中南航空管理局下了文件,要求东星航空飞机全部停飞。

接着税务局进去查账,公安部门也介入,最后东星航空补税罚款5000万元,老板被判刑4年,东星航空从6000多人变成100人,最终被国航以非常便宜的价格收购。

单独从税案的角度看,这是一起东星航空的偷税漏税案。

从兼并和重组的角度看,查税和兼并重组紧紧捆绑在一起,每查一次税,股价就下跌一个档,国航就能低价将其收购过来。

总之,企业要高度关注税务危机,千万不要掉到业务堆里。

税务稽查无论是何种原因进入企业,企业可充分运用税务总局公布的《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公告》,在“陈述与申辩、依法要求听证”等方面行使自己的权力。

对于税务稽查来说,由于其习惯性的税务稽查执法方式,可能会在执法程序、运用政策方面出现很多“瑕疵”。

这将会使企业与税务之间的“博弈”处于有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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