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语言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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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语言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贵州民族报20041202第3版
记者:感谢;住先生接受采访。贵州是中国多民族居住的省份之一,李主任是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官员,分管民族文化,请您先介绍贵州省少教民族语言的现状。
李明金:先介绍一下贵州省的大体情况。贵州位于中国的西南部,是一个山清水秀、气候宜人、民族众多、语言丰富、民族文化异彩纷繁、民族风情独特浓郁的山_区内陆省份。全省共有9个州、市0地,88个县市、区、特区,其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有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另有253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55%以上;全省共有55个少数民族成份,世居少数民族17个;全省总人口3870多万,少数民族人口1626.5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8%。
从民族语言来看,我省是多民族多语言的省份,是全国民族语文工作面较广、任务较重的省份之一,民族语言多属于汉臧语系,主要有臧缅语族、苗瑶语族和壮侗语族,其中:属汉臧语系苗瑶语族的语言有苗语、瑶语;属于壮侗语族的语言有壮语、布依语、毛南语、仫佬语;属臧缅语族的语言有彝语、白语和土家语等;属汉臧语系而语族未定的有畲语和仡佬语;属阿尔泰语系的语言有蒙古语和满语。总的来看,贵州少数民族语言种类繁多,保留较为完整,因而被语言学界称为民族语言的“富矿”省,语言使用情况较为复杂,大部分民族使用两种以上语言。少数民族不通汉语的情况较为普遍,在17世居少数民族中,除土家族、回族已转用汉语外,其余仍保留和使用本民族语言。苗、布依、侗、彝、水等民族还有本民族文字。在全省1600多万少数民族人口中,有900多万人以本民族的语言为第一交际语;有500多万人不通汉语(主要是妇女和儿童);半通汉语的有200多万人;民汉语兼通的有200余万人。这是对贵州民族语言状况的一个总体概括。
记者:在对贵洲省少数民族语言的特点有一番认识后,那么政府在促进民族语言文字与文化教育发展上作了那些工作?
李明金:根据贵州各民族的实际和遵循“自愿自择”的原则,我们在不通汉语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展了苗、布依、侗、彝四个民族七种文字的“双语文”教学和推行民族文字扫盲,全省开展民族文字推行的县由开始的几个发展到53个县市,学习民族文字的农村扫盲点6000多个一学习人数达450,000多人;开展“双语文”教学的学校1000余所,学生60,000多人,加上不同渠道学习和掌握民族文字的人数达600,000多万人。用民族文字编译的课本、读物和工具书及报刊100余种,出版发行300余万册(份);民族语电影译制片360多部。民族语文正广泛应用于政治、经济、文化、新闻出版、医药卫生、广播影视等领域。这项工作的开展,对发展民族教育,促进扶贫攻坚和两基攻坚,提高民族素质,促进民族团结,继承和宏扬优秀的民族文化,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和协发展,起到不可替代一的积极作用,深受民族地区学校和各民族群众的欢迎及好评。
记者:社会主义中国成立后,政府帮助一些少数民族创制了文字,请介绍贵州在这方面的情况。
张和平:语言是交际的工具,文字是语言最重要的载体,也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敕以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我省世居的少数民族中,由于历史等方面的原因,除彝文曾作为本民族的传统文字而通行于“古西南夷”地区并传承下了浩如烟海的彝文古籍文献及其近年发现并正在组织抢救的水族的“水书”外,其它民族有自己的语言而没有本民族的文字,使少数民族的发展受到极l大的限制,民族地区生产力水平低下,少数民族的重大历史事件。优秀传统文化等只能靠口耳相传,因而导致失传、讹传的现象比较严重。民族教育的发展举步维艰,少数民族群众智力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受尽了没有文字的痛苦。使少数民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的丰富而独特的民族文化,不能跨越时空界限,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本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问题,在建国伊始,百废待兴的情况下,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组织专家学者为包括我省苗、布依、侗等三个民族在内的十多个少数民族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并批准试验推行,从而使这些民族结束了结绳刻木记事和没有文字的痛苦历史。贵州省人民政府于1996年同意苗、布依、侗这三种文字作为正式文字推行。有了本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无不为之欣喜,都用本民族堆隆重的礼仪来庆祝民族文字的诞生。因此,少数民族群众非常感谢党和政府,他们对本民族的文字怀有特殊的感情,也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激发了他们对知识的欲望和渴求及其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少数民族群众掌握本民族文字后,如两翅添羽,将其应用于生产生活,用以学习先进的科技文化知识,传承优秀的民族文化,挖掘整理民族古籍,使民族文化跨越了时空界限,产生了质的飞跃和升华,融入绚丽多彩的多元文化和主流文化,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宝库。
记者:贵州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多彩,已蜚声海内外,是否与其民族语言文字有关?
张和平: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是思想的物质载体,思想是语言的内容,各民族语言文字有其特殊的内部规律和结构。语言文字本身是文化的一个部分。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及其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和积累的文化积淀和背景各不相同,从而构成了各具特色的本民族的灿烂文化,这些灿烂文化是各族先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只有与本民族语言相一致的文字符号才能准确的将其表达出来,反之,不是走样就是讹传或诃不达意。
我省民族语言保留得较为完整,各民族人民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既相互交流,又相互影响的多元文化,不愧为我省,乃至我国和世界的文化瑰宝,在绚丽多彩的中华民族文化和世界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如:《苗族古歌》的搜集和被称为“东方迪斯科”的“苗族反排木鼓舞”及其芦笙舞;布依族的《布依族古歌》、“八音盒”、“好花红”;侗族的《侗族大歌》及其用多声部演唱而享誉世界乐坛的“侗族大歌”;数以千万字的彝文古籍文献《西南彝志》、《彝族源流》的翻译整理出版和被誉为水族的“易经”、“圣经”、“百科全书”的水书的抢救等等,都是民族语文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之结果。为中华民族和世界民族文化史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记者:在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政府采取了那些措施?
李明金: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我省是多民族多语言的省份,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在我国,各民族语言一律平等,党和国家及其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为了切实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一是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关于中国开展民族语文工作和双语文教学的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两份文件上有具体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1991]32号):指出“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在适当年级增设汉语文课程,实行双语文教学,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国务院(国发[2002]14号):“大力推进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正确_处理使用少数民族语授课和汉语教学的关系,部署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编写少数民族学生适用的汉语教材。要积极创造条件,在使用民族语授课的民族中小学逐步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汉语课程。国家对‘双语’教学的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重点扶持。”等。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规定的“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等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等十五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我省的主要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