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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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报告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报告组织及责任报告人

组长:

组员:

三、报告时限及程序:在接到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后2小时内尽快向万载县卫生局和万载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写出进程报告及时报告事态的进展。

报告流程示意图:

责任医疗卫生人员→预防保健科→医院指定领导→(1、万载县疾控中心;2、万载县卫生局;3、网上直报;4、现场调查,采取措施,进程报告上报。(同时进行)

四、报告内容:

1、首次报告;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进展和防控情况。

3、结案报告:确定事件的性质,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所采取的措施情况,对事件进行Ⅰ-Ⅳ级评定。

五、相关责任人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共同应对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失责有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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