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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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事关基层政权稳固、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如何保障村级组织运转,为村“两委”提供经济支持,使其在村域自治、管理和公益事业建设中有效履行职责,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满意的服务,是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关键词: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我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现状及做法

2003年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了“三提五统”和农业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特别是对于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已成为村级组织运转的唯一来源。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我市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全部足额到位,个别镇(街道)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另外又专门从乡级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村

级组织运转。市里每年又拿出一定资金用于支付村干部工资补贴。

2.积极深化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目前,我市村级财务已基本实行了”委托代理”的办法。镇(街道)成立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专门负责代理村级账目和资产的管理,村级开支实行限额管理审批,明确村党支部、村“两委”班子、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

表会议的审批权限等,取得明显成效。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明显减少,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涉及农村财务问题的信访案件明显下降。

3.大力压缩村级干部职数,减少村级开支。各地立足实际,推行村干部交叉任职,精简村干部职数,着力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享受固定工资干部职数进行了严格控制,15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控制在3人以下;1500人以上的村最多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由镇(街道)党委特批,尽可能实行两委交叉兼职。确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的,实行临时聘任,报酬实行误工补贴。

4.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助、项目支持等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开辟增收渠道,增加村级收入,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弥补村级运转经费不足,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水平。同时,根据各村实际,积极引导,加强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发挥一个组织发展一项产业,一项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的效果。

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村级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虽然我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实际需求相比补助水平仍然偏低,保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1.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目前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力量薄弱,无集体财产、无集体资源、无集体企业、无集体收入的“四无”村和“空壳”村现象突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缺乏充足保障,部分村级组织陷入“集体经济无实力,为民办事无能力,群众缺乏向心力”的尴

尬局面。

2.村级债务包袱较重。从此次调查的情况看,各乡镇村级债务严重,仅村级其它公益性债务(垫交税费、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公益事业建设等形成的债务)就高达2700多万元,负债总额更是高达38.17亿元(含村集体企业)。村级债务沉重,增加了村“两委”负担,工作阻力大,不仅导致部分村级组织无法正常履行管理职能,制约了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各项公益事业的建设,而且还危及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3.村组干部报酬偏低。村干部报酬远远低于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部分村组干部因报酬低、工作压力大等原因,思想动荡,不安心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及凝聚力、感召力明显削弱。

4.村级运转经费不足。多数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村级收入主要来源是村级专项补助资金,村级办公费用处于紧张状态。有限的办公经费除用于必须的订报、水电费外,还要支付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综合治理等开支。经费不足,影响工作开展。

三、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

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是落实中央“多予、少取、放活”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1.科学界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保障范围和补助标准。为推动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工作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

台了《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我们在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应结合实际,科学界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范围,把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科学合理地确定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数额,有效保障村级组织运转。

2.加大对村级组织的转移支付力度。目前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亟待完善,要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还需各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应在合理界定村级组织职能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3.适当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把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分为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报酬两部分。并规定,从2009年起,经考核合格,每人每年的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报酬之和,不低于所在县(市、区)2007年人均纯收入的2倍。同时探索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人身意外伤害、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制度。这些政策,有利于激发村党支部书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应结合实际,努力将这项政策落到位,并适当提高其他村干部的经济待遇。

4.加大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是激活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重

要举措。目前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群众基础好,措施完善,程序规范,建议上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5.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开辟增收渠道。应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联系面广、带动效应强等优势,鼓励其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等经济实体,增加村级组织收入,努力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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