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场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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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场所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适用于公司内各作业场所。
2术语和定义
2.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易爆液体和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2.2易燃易爆设备
易燃易爆设备按其使用性能分为三类
a)可燃、氧化性气体的贮罐、钢瓶及其管线。如氢气罐、氧气罐、液化石油气贮罐及其钢瓶、乙炔瓶、氧气瓶、煤气柜等。
b)可燃的、强氧化性的液体贮罐及其管线。如油罐、酒精罐、苯罐、二硫化碳罐、双氧水罐、硝酸罐、过氧化二苯甲酰罐等。
c)易燃易爆物料的化工单元设备。如易燃易爆物料等。
2.3易燃易爆场所
指储存、使用上述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易燃易爆设备的库房、车间等场所。
3职责
3.1制造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
3.2制造部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总则
4.1.1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是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查后确定的,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4.1.2进入公司内各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人力资源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之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4.1.3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4.2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
4.2.1易燃易爆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车间内实行全车间禁烟制度,除指定的吸烟点外,车间任何部位都不得吸烟。
各工作场地、应挂上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充足。
作业区内,通风装置保持完好,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生产现场储放各类漆料、溶剂用量须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如当班用量较大超过现场储量规定应采取多次领用的原则。
车间应有紧急疏散通道示意图和应急照明灯具,各类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门应方便有效,防火隔离门下方不得堆积杂物。车间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习。
车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每天检查车间内的消防工作情况。
4.2.2涂装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涂装现场作业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不得携带火种和手机,禁止使用手机,其它人员严禁入内。严格按劳保用品配备着装,不得穿着化纤制品以防产生静电。
涂装作业场所严禁堆放其它杂物,作业完后及时清除地面油漆。
作业人员应清楚现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车间所有人员应清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掌握应急疏散通道路线图。
遇节假日放假前将所有的油漆、等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车间内现场装配使用过的纸皮、胶袋、包装材料等易燃易爆物要及时清理。
4.2.3焊接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气焊、气割工未经技术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及各种热源的距离不准小于10米。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准小于5米。乙炔气软管与氧气软管不准绕在一起。在室内作业,乙炔气瓶、氧气瓶和焊把应分别放置。
氧气瓶要安装高、低压气压表,乙炔气瓶要安装控制回火装置,要经常检查管线以及各种连接部位是否漏气。检查时应使用肥皂水,严禁明火试漏。
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在工厂确定的三级动火区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
进行焊、割作业前,要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在高空焊、割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并须保持一定水平距离,焊割件下方要有接火盘。
盛装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不得进行焊割。有压力的管道、高压瓶和带气锅炉不得进行焊割。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作业,焊割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及导管接触。
焊割结束或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气源,并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误后方能离开。
夏季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搬运时严禁滚动、撞击。
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4.2.5化学品库
不得在同一库房或同一储存室内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应与消防监督机构商定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储存量,不得超量储存。
4.2.6其他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作业场所内消防器材配备要充足、完好,防火标志醒目。动用明火需严格按工厂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