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维护一方金融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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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是金融安全的重要基础,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核心,而金融危机则会给整个经济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和后果,如何构建一个完善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维护一方金融平安,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基层央行工作的当务之急。

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必要性

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是有关部门为达到一方金融平安而建立的相互沟通信息、相互协调行动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当前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下,积极构建地方性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是促进地方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基层央行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首先,是由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的特点所决定。最后贷款人职能决定了人民银行是法律支付手段决定者,天然承担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其目的是保证货币运行稳定、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金融稳定工作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宏观性的特点。中央银行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履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必须扩展视野,既要从宏观层面关注系统性风险,也要注意把握微观个体的风险;既要关注金融领域,也要关注经济领域;既注重分析国内金融市场的不均衡发展,也要考虑开放经济条件下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和传染性。而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恰好是搭建了这样一种

、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公安和工商等地方综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稳定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协调小组还要下设分系统的风险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

(二)完善金融稳定相关制度。首先,建立例会制度,以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保证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联席会议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协调小组层面上的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制定地区金融稳定工作的总体指导方针和工作思路,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分工,通报有关情况,处理有关金融稳定的重大事项。二是协调小组办公室层面上的工作会议制度,主要内容是沟通信息,加强风险分析,贯彻落实协调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措施意见。其次,制定协调小组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地方政府领导本地区金融稳定工作,支持并协调金融风险处置,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的处置,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维护金融稳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的统一协调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维护金融稳定工作。

①人民银行要加强同银监局和地方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做好监管信息共享工作,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预警,协助监督机构做好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负责对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通报上级行新发布的宏观调控政策、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及反洗钱等工作开展情况;

②监管机构要通报各系统的监管政策、监管重点和各系统的整体风险情况,分析跨业经营和跨市场资金流动趋势,及时处置单个金融机构出现的风险;

③经委通报地方社会发展及经济运行状况、产业布局及当前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向金融机构提供有关宏观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信息,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与人行及金融监管机构共同作出具体安排,确保风险处置及时、有效,协调政府综合部门搞好对金融业的服务;

④地方财政部门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因突发事件导致的存款挤提、保证金挤提、集体退保或者其他债务挤兑等情形,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研究制定并落实对维护金融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的财税政策;

⑤建委、统计局要与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经济金融信息交流渠道,要及时向金融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的分析判断;

⑥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兼并破产政策,提供国有企

业债务重组涉及豁免国有金融企业债权的相关情况,保全金融资产,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

⑦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通过各种形式逃废金融债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在执行金融机构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要注意执行的方式方法,注意维护社会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

⑧宣传部要加强对新闻单位宣传报道金融工作和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有关金融类节目和栏目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确保其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握好金融宣传的舆论导向,防止不恰当、不准确的新闻宣传、虚假信息、过多负面渲染对金融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

⑨公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各类金融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尽力挽回金融机构的损失,并通报涉及金融犯罪的各类案件的立案及侦破情况;指导和监督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和消防工作,根据犯罪手段和特点,适时提出并督促金融单位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措施;帮助提高金融机构保卫人员及其他业务人员的防盗、防抢、防骗技能。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在金融单位发生挤兑、群访等紧急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正常的经营和工作秩序,保障金融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防止出现打砸抢事件,对冲砸抢盗金融单位和散布谣言引发挤提等恶性事件及引发其他风险的肇事人员,要依法严惩;

⑩工商管理部门要支持金融机构制止企业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支持和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具体的工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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