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卫医政发[2011]7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1.01.25
【实施日期】2011.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进行调整。现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