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办法

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办法
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办法

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一、分户验收项目

1.室内部分:室内墙面、室内顶棚、室内楼地面、厨厕地面、铝合金门窗、防盗钢门、栏杆、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室内空间尺寸及构件尺寸、室内给排水、室内电气、其他(包括烟道及预留孔)。

2.公共部分:外墙、楼(电)梯通道、地下室

二、分户验收项目质量要求

1.室内部分

(一)室内墙面

1、结合层

合格:粘结牢固,无掉层,基本无空鼓无裂缝;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结合层平整粗糙,无空鼓无裂缝;

2、护角

合格:宜用 1:2 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得低于 2m,每侧宽度不得小于 15cm;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护角表面光滑平整,线角垂直;

3、槽盒

合格:槽盒位置,尺寸正确,槽线竖直横平,线盒基本平正;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线盒平正光洁,槽线整齐美观;

4、窗台和窗楣

合格:外窗台比内窗台低不少于 20mm,外窗台做向外排水坡度,铝合金窗框与墙

体接口加防水胶,窗眉做成鹰咀状,外下沿做滴水线;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窗台平整光滑,防水胶平顺整洁;

5、阴阳角

合格:角线顺直,角面接合平整,阴阳角垂直方正;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角线竖直横平,角面平整光滑;

(二)室内顶棚

1、结合层:

合格:粘结牢固,无掉层,基本无空鼓无裂缝;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结合层平整粗糙,无空鼓无裂缝;

2、阴阳角

合格:角线顺直,角面接合平整,阴阳角垂直方正;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角线竖直横平,角面平整光滑;

(三)室内楼地面

合格:地面无空鼓、无裂缝、无起砂;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地面平整,无空鼓、无裂缝、无起砂;

(四)厨厕地面

1、地面标高、坡度

合格:厨厕地面应低于厅房地面不少于1cm,坡度满足排水要求,不倒泛水,不积水;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排水坡度不少于 2‰,地面排水顺畅;

2、地漏、渗漏试验

合格:地漏为地面最低处,其篦子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5mm,地漏结合处严密无渗漏,地面做不少于24小时的泡水渗漏试验,以不泛水、

不渗漏为合格;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地漏接口平顺,并做成漏斗状;

(五)铝合金门窗

1、材质质量

合格:铝合金门窗型号、规格、尺寸及其附件符合设计要求,门窗洁净牢固,附件齐全;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门窗端正美观,附件连接可靠、使用灵活,满足使用功能;

2、外观质量

合格:表面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无锈蚀,涂胶大面光滑无气孔;优良:合格基础上,无划痕、碰伤、无锈蚀,涂胶表面光华、平整,厚度均匀,无气孔;

3、框安装质量

合格:框安装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及防腐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框方正垂直,位置、尺寸偏差符合要求;

4、门窗扇安装质量

合格:关闭严密,间隙均匀,开关灵活;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间隙基本均匀,附件连接可靠,使用灵活;

5、接缝及防渗漏

合格:接缝填嵌饱满,填塞材料符合设计要求,缝口涂胶完整均匀,渗漏;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接缝填嵌饱满密实,框后无空鼓,缝口涂胶表面

平整、光滑、无裂纹;

(六)防盗钢门

1、材质质量

合格:钢门规格、材料尺寸、结构符合设计要求,门体坚实,连接牢固,附件齐全,油漆均匀;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色泽光鲜一致,附件连接可靠,使用灵活;

2、外观质量

合格:表面洁净,无掉漆、碰伤、锈蚀,启闭灵活,闭合严密;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表面光鲜洁净,款式端正美观;

3、框安装质量

合格:框安装坚固牢靠,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及防腐处理符合要求,框与墙体间填塞饱满、密实;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框方正垂直,位置、尺寸偏差符合要求,框与墙体间填塞均匀,接口平整顺直;

4、门扇安装质量

合格:关闭严密,开关灵活,无曲翘;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无阻滞、回弹;

(七)防护栏杆

合格:阳台及上人屋面栏杆六层及以下不低于1.05米;七层及以上不低于1.10米,栏杆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外沿贴脸上口平顺,阴阳角压向正确;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外沿贴脸上口平顺一致,阳角边缘整齐,对接吻合均匀栏杆安装垂直,位置、尺寸偏差符合要求;

(八)防水

合格:防水满足要求,无渗漏、无积水;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地面排水坡度满足要求,排水通畅;

(九)室内空间尺寸、构件尺寸

合格:室内净高、净开间满足要求,室内梁及窗台无大小头现象;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室内净高及室内净开间尺寸的垂直度满足偏差要求(实测值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室内梁及窗台无大小头现象;

(十)室内给排水

1、给水管件

合格:横平竖直,距离、标高符合规定,架设平稳牢固,管件连接紧密,无渗漏无损坏;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管道走向合理,管件表面光滑、洁净,镀锌层完好,外露丝扣防腐良好;

2、排水管件

合格:排水管竖管竖直,距墙间距符合规定,横管要满足3 的排水坡度要求,架设平稳牢固;管件连接紧密,无渗漏;排水塑料管必

须安装伸缩节,其间距不大于 4M;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管道走向合理,管件洁净无掉漆;

3、给水接口

合格:管螺纹清洁、规整,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扣数的10%,连接牢固,管螺纹根部有外露螺纹;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螺纹无断丝,镀锌层无破损,螺纹露出部分防腐

良好;

4、排水接口

合格:接口结构和所用填料符合设计要求,捻口密实、饱满,填料凹入承口边缘不大于5mm,且无抹口;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环缝间隙均匀,灰口平整、光滑,养护良好;5、阀门

合格:型号、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定,位置、进出口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启闭灵活,朝向合理,表面洁净;

(十一)室内电气

1、槽盒配线

合格:槽板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固定可靠,横平竖直,直线段的盖板接口与底板接口错开,其间距不少于100cm,槽板无扭曲变形,导线连接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芯线;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槽板沿建筑物表面布置合理,盖板无翘角,分支接头做成丁字三角叉接,接口严密整齐,槽板表面色泽均匀无污

染,槽板与线盒电器连接严密,槽板内无接头,接头设在线盒内;

2、配电箱

合格:配电箱安装应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暗式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零线经汇流排连接,无绞接现象,箱

体油漆完整;接地支线连接紧密、牢固,接地线载面选用正确,

防腐;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箱体内外清洁,箱盖开闭灵活,箱内接线整齐,

回路编号齐全、正确,管子与箱体连接有专用锁紧螺母,接地线

路走向合理,色标准确;

3、开关、插座

合格:线盒平正牢固,盖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位置正确,高度一致,接线正确,开关切断相线,插座的接地线单独敷设,不与工

作零线混同;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内外清洁,板面端正,成排的高度一致,排列整齐;

(十二)其他(烟道设置及配件,空调孔等)

合格: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表面无裂纹;上人屋面烟道(包括管道透气孔)高度及空调孔的预留位置符合要求;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上人屋面烟道(包括管道透气孔)高度超过1.8m;

空调孔无渗漏、反坡、位置正确、与插座位置协调;

2.公共部分

(一)外墙:

合格:外墙墙角及窗角表面结合平整,阴阳角垂直方正;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外墙墙角及窗角角线竖直横平,角面平整光滑,无裂缝;

(二)楼(电)梯通道

合格:楼梯踏步表面平整,踏步及平台宽度符合要求,楼梯扶手高度符合要求,电梯侯梯厅深度及电梯门净宽符合要求,公用净宽及净

高符合要求;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楼梯踏步表面光滑平整,踏步及平台净宽无偏差,

楼梯扶手高度安装平整顺直,电梯侯梯厅深度及电梯门净宽无偏

差,公用净宽及净高无偏差;

(三)地下室

合格:通道净高符合要求,墙面及顶棚平整无渗漏,地面排水坡度符合要求;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墙面无渗漏、无裂缝,地面排水通畅,坡度不小于5‰,顶棚无渗漏,无裂缝。

三、分户验收方法

1、分户验收以单元为单位逐户进行,验收内容为“一”中所列的分户验收项目;

2、按分户验收项目逐项进行质量检查,并按“二”中所规定的分户验收项目质量要求找出质量问题,列在“分户验收质量问题汇总表”中;

3、按“二”中所规定的分户验收质量评定标准,对每个项目的观感质量进行评定;

4、根据每个项目的观感质量评定,确定每个单元的观感质量评定;

5、每个单元的观感质量评定标准如下:

(1)只要有一个分户验收项目不合格,分户质量为不合格;

(2)所有分户验收项目合格,分户质量为合格;

(3)所有分户验收项目合格,其中优良的项目等于或大于50%时,分户质量为优良;

四、分户验收程序

1、各项目部分户所含工程项目完工后,由项目部先行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报请公司技质部门组织分户验收;

2、技质部门在项目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技术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等对分户项目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列于“分户验收质量问题汇总表”中,并进行逐项的观感质量评定;

3、技质部在项目观感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确定单元的观感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抽检验收规定

秋实(地产)集团 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抽检验收规定 (试行版) 编制单位:总工办 编制日期:2015.6 发布日期:2015.7.1

第一章总则 1.1 本制度所称“分户验收”,特指我公司开发的普通住宅工程、商业及公寓工程在交付业主前,由总工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的质量验收,并作为工程部与物业公司交接实体的依据。 1.2 总工办组织分户验收的条件: 1.2.1 图纸设计内容施工完毕,水、电具备正常使用或验证功能。 1.2.2 建设单位项目部(工程部)已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了全数分户验收并评定为合格、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或已有明确整改措施; 1.2.3 建设单位项目部(工程部)组织的验收已形成可追溯的真实、签字完备的文字资料; 1.2.4 毛坯房已经放设必要的位置、标高控制线,各类暗埋管线走向已清晰标示。其中,顶棚标高测量控制基准线(点)具固定参照。 1.2.5 分户验收前总工办随机指定的卫生间进行了蓄水。 1.3 分户验收的参加部门: 1.3.1 分户验收由总工办组织进行; 1.3.2 工程部、物业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建设单位项目部、参建单位参加验收。 1.3.3 由总工办、物业公司、工程部、成本管理部门及总工办指定的相关人员进行抽检评定。 1.4 分户验收数量不小于工程部组织验收已检全数的15%。 1.5 分户验收评定的反馈: 1.5.1 本分户验收验收结论作为物业与工程部进行工程移交的

依据。 1.5.2 分户验收评定结果为合格的,由物业公司和工程部进行工程的移交接受工作。 1.5.3 分户验收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由工程部组织责任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再次验收,验收评定及反馈依据本制度前述条款执行。 1.6 本制度提及的“分户验收”不能代替地方及住建部相关规定。 第二章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 2.1 分户验收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分户验收以验收时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检查项目。 2.2 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为以下七类: 2.2.1 室内墙面 2.2.2 空间尺寸 2.2.3 防水工程 2.2.4 安装工程 2.2.5 电气工程 2.2.6 门窗安装 2.2.7 厨房卫生间排烟道通风排烟 第三章主要内容验收标准及评分 3.1 各内容验收标准详见附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7.10.07 实施日期: 2017.10.07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法规类别: 工程建筑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0月 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 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 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 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 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 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 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参考Word)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的质量与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的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形成分户验收记录。 第三条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代建)应当先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质量分户验收。 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代建)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条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本地区有关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四)防水工程质量(应进行屋面淋、蓄水试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 (五)节能工程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应进行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卫生器具满水试验,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排水干道通球试验);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应进行照明全负荷试验,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避雷接地电阻测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 (八)其它有关规定、标准、合同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制度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治理规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治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治理,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定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 (一)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栏杆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六)外墙保温质量;

(七)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九)智能建筑安装质量; (十)其他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参加。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分户验收工作。 (二)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进行,并做好记录。分户验收分

户内和公共部位两部分。验收具体内容应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表1)进行。 分户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写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及各方参加人员签字并加盖各方法人公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户内部分)》(表2)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公共部位部分)》(表3); 关于建设单位有其他方面质量要求的住宅工程及精装修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内容及所用表格可自行确定; 分户验收不合格的,须经整改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作为《住宅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综合治理、经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员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

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北京中达联乌拉山发电厂监理部 二OO四年五月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行为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明确验收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监理对承包单位承担的分部、分项及 单位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包括施工、设备、材料质量的静态状况的质量验收,不包括调试阶段和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 2.2有关质量见证办法参见《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见证实施细 则》。 2.3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和文件见证参见《施工 指导文件审查实施细则》。 2.4对承包单位试验设施的考核,参见《建设工程从业资质验证 实施细则》。 2.5对材料/购配件/设备的管理参见《设备/材料管理办法》。 2.6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参见《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办法》。 2.7对现场设备质量的检验参见《设备/材料开箱验收管理办法》。 3. 引用标准 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电力行业标准《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及《电力建

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建设部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各专业)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质监[2002]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 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火[1999]688号《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4. 职责 4.1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 施,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本专业的质量验收进行具体实 施。 4.2本制度由监理部的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5. 内容与要求 5.1确定工程质量验收的阶段 (1)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所承担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内容,确定工程的验收阶段。 (2)工程项目验收阶段一般划分三个阶段: 1)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2)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3)整体工程的质量验收。 5.2 质量验收的分级和管理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分为四级验收三级管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最新版】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施工单位-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建设工程公司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司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增进用户对公司的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二级施工单位和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经理部(下简称直管项目部)所承建施工的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总包及分包的质量管理。 第3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公司及各二级施工单位都必须按规定的资质等级或特种安装许可范围承揽相应的工程施工业务。 第4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各二级施工单位及直管项目经理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5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各二级施工单位及直管项目经理部都必须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监理或总包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第2章质量方针、目标 第6条公司坚持“诚信守法,防控结合,持续改进,精铸工程,关爱生命,改善环境,业主满意,员工满意,公众满意”的质量管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好质量”、“质量管理,人人有责”和“质量活动,全员参与”的原则。树立“用户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 第7条公司的近期的质量目标是: 1、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2、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0%以上; 3、交付三年内的工程回访率85%以上; 4、业主的满意度达85%; 5、实现业主或公司提出的创优争杯目标。 第8条公司的质量目标将结合部门及有关人员职责进行目标分解,并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确定并考核。 第3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9条公司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工程技术处、项目开发处、安全生产处、人力资源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司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技术处是公司质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有关职责见条)。 各二级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或明确一名处级领导具体负责本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10年7月1日实施)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室内地面………………………………………………………………… 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2板块楼地面面层………………………………………………………... 4.3木、竹楼地面面层…………………………………………………….. 4.4室内楼梯……………………………………………………………… 5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5.1室内墙面………………………………………………………………. 5.2室内顶棚抹灰…………………………………………………………. 6空间尺寸…………………………………………………………………. 7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工程…………………… 7.1 门窗工程…………………………………………………………… 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7.3 玻璃安装工程………………………………………………………... 7.4 橱柜工程…………………………………………………………….. 8防水工程………………………………………………………………… 8.1外墙………………………………………………………………… 8.2外窗……………………………………………………………… 8.3楼地面………………………………………………………………. 8.4屋面…………………………………………………………………. 9给排水工程…………………………………………… 9.1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9.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10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1电气工程…………………………………………………………. 12智能建筑………………………………………………………… 13通风与空调工程………………………………………………….. 14公共部位及其他………………………………………………….. 14.1楼梯……………………………………………………………… 14.2地下室………………………………………………………….. 14.3其他………………………………………………………………. 15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附录1……………………………………………………………….. 附录2……………………………………………………………… 附录3……………………………………………………………….. 附录4……………………………………………………………….. 附录5……………………………………………………………….. 附录6……………………………………………………………….. 附录7………………………………………………………………..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档案编号:ECSY-Z-009-012 安哥拉SOYOI联合循环电站 建设与安装项目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CMEC安哥拉SOYO 1现场项目部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1.管理概述 1.1.范围 1.1.1.本规定描述了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程序和内容以及质量检验要求、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以及质量检验等级评定等内容。 1.1. 2.本规定适用于CMEC安哥拉SOYO1工程项目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2.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1 2012) 1.2.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2~8) 2009) 1.2.3.《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 5190.(1~9) 2012) 1.2.4.《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 1.2.5.《特殊过程控制规定》 1.2.6.《不合格品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3.定义:本规定采用下列定义: 1.3.1.一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班组级质量自检验收。 1.3. 2.二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工地(队)级质量复检验收。 1.3.3.三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项目部承担的质量验收。 1.3.4.四级质量验收:CMEC安哥拉SOYO1现场项目部和项目管理公司承担的质量验收。 2.职责 2.1.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2.1.1.建立完善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2.1.1.1.质量管理组织架构与管理流程 2.1.1.2.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复验检查制度 2.1.1. 3.计量器具、仪表与试验设备检验检定制度 2.1.1.4.质检员岗位责任制度 2.1.1.5.施工工序检查与验收制度 2.1.1.6.质量监督抽样检查制度

《贵州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贵州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保护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以及《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2 、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 定。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在对住宅工程进行整体竣工验收前,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验收标准对每一户住宅和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观感质量、使用功能的专门检查验收,并逐户出具分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完善验收程序,加强过程控制、消除质 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返修率的重要措施。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强化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序、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4、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 有关规定,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使用。 二、分户验收的依据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本省工程质量标准、规范、 规定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

括《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合同,购房合同等。 三、分户验收内容和数量 6、分户验收应以住宅工程的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分户验收应以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分户验收内容应以检验批检查内容为主。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应依据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每套住宅涉及到的分户验收项目和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7、初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主要包括以下7类20个项目的内容: (1)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2)门窗安装质量 2)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3)塑料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4)木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5)特种门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3)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6)一般抹灰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有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所有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是企业管理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是衡量施工企业素质的重要标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保证工程质量,领导是关键,特别是各级管理者的质量意识,其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企业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第四条公司鼓励职工积极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术创新活动,大力提倡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照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目标。 第二章目标管理 第六条公司通过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年度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工程质量创优规划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确保合同履约率100%,单位工程一次质量检验合格率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投诉,克服质量通病。 第七条各项目部要结合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的有关要求,分解制定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创优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通过隐蔽工程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管理过程检查等方式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 各项目部制定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创优规划于工程开工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与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项目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考核、先进管理单位评选、先进个人评选有机结合,作为考核责任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并与员工的工资分配挂钩,达不到既定质量管理目标时行使一票否决权。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项目部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质量验收制度 北项目部 年月日

1 管理流程 1.1 检验批质量验收管理流程

1.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流程

2 管理规定 2.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

验批。 2.2 检验批工程 2.2.1 检验批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2.2.2 检验批合格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⑴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检查验收合格。 ⑵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2.3 检验批验收含资料检查和实物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同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2.4 检验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技术人员、施工工长等进行验收。 2.3 分项工程 2.3.1 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建筑分项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P11-17页)的工程划分表执行。 2.3.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⑵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2.3.4 分项工程由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工长、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同时填写分项质量验收记录。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填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2.3.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基础上进行。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签认。 2.4 分部(子分部)工程 2.4.1 分部工程的划分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P11-17页)的工程划分表执行。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78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正式 样本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 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 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 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 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备案号:××××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3/ T×××-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征求意见稿) DB XX-XX-201# 201#-XX-XX 发布201#-XX-XX 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号)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浙江省分户验收的实践经验,主要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参照其它省市通行做法,编写了本规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完成此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共分1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玻璃安装和阳台护栏、防水、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智能工程、橱柜等。 本规程的编制工作得到了大量科研、监督、设计、监理、施工、检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帮助,在专题研究中得到了有关协作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希望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单位及时将对规程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8号,邮编:310012,电子邮箱364815871@https://www.360docs.net/doc/dc16504893.html,),以便修改时参考。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嘉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验收管理规定及奖罚条例

项目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及奖罚条例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濮阳建业壹号城邦 濮阳天和苑社区(一期)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2012年7月4日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SEVENTH ENGINEERING DIVISION CORP.LTD. 审批栏 编制人:年月日 审核人:年月日 批准人: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及规定 1.1验收、结算程序 工序施工→班组、劳务方工长分别自检合格→劳务方工长向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报送工序验收单,专业工程师检查合格(完善工序验收单和相关施工资料)→项目部专业质检员进行质量检查→劳务方工长和专业工程师组织整改(如专业质检员提出存在质量问题)→专业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向劳务方工长发工序合格验收单,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劳务方区段负责人收集工序合格验收单交项目部生产经理→生产经理验收工序验收单签发施工任务单(没有工序验收单的部位不予签发施工任务单)→预算员根据施工任务单给予结算 1.2 工程质量验收相关制度 1.2.1 一次性验收通过制: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过程控制,各施工班组要做好自检工作,将一切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减少不必要的返工,以确保每道工序一次性验收通过。 1.2.2 加强全面控制:在保证各分项工程主控项目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更大的提高一般项目的合格率,这样才能更大的提高一次性验收通过率,从而加快施工进度。 1.2.3专人负责自检后报验:由于本工程存在单体工程数量多、参与施工的班组较多、场区较大等特点,工程报验工作量非常大,各单位工程专业工程师负责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持工序验收单和相关施工资料向技术质量部报验,以便技术质量部更好

贵州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规定

附件 贵州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功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对住宅工程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规程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应当实施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由其委托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市(州、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监督可由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实施。 已选定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参加分包项目的分户验收工作。 第六条分户验收应当以住宅工程的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分别划分为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第七条分户验收以检查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其他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分户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验收。观感检查项目以目测检查方法为主,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内容,应当使用专业检查工具,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第九条分户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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