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实习“自主实习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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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实习“自主实习申请表”填写说明

1、实习内容:教育实习,同时注明专业

2、时间:2012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

3、校外指导老师:实习单位具体负责指导的老师

4、校内指导老师:各专业学科中教法教师,也可以暂时不填,由学

生所在学院在9月初安排试讲教师

5、校内联系人:填班主任,也可填关系较密切的教师

6、实习生家长签名必须由家长亲自签上名字,学生不能代签

7、接收单位意见:申请表必须有接收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如果有个别学生实在来不及,另寄接收函来,接收函必须有接

收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8、截止时间:2012年5月15日前上交自主实习申请表

9、申请表在专业主任签好字后,直接交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附申请表

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注:1.本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并加盖公章后,一份交教务处备案,一份交实习单位,另一份学生本人留存.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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