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政府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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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临时政府的性质
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资产阶级政权。
主要因为:
从人员组成上看,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控制着政权;
从其颁布的法令和措施来看,集中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资产阶级文化教育的政策,体现了促进民主政治,兴办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资产阶级文化教育,改造旧社会的热情。
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临时约法》,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民主性,集中体现了南京临时政府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
同时,其对内没有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对外承认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条约继续有效,都表明了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也说明了这个政权的性质。
南京临时政府内阁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时期的临时性内阁,成立於民国元年(1912年)1月1日,结束於同年3月12日。
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义,创立民国,中原十二省纷纷宣布独立。12月,十七省的代表齐聚上海,推举孙文为临时大总统;孙文组织内阁,成立南京临时政府。不过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不是内阁制,而是总统制,因此并未设内阁总理,内阁参谋总长由黄兴兼任,负责一切军事事务。
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在南京建立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府。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到11月,已有十五个省区宣告独立,相继建立了地方起义政权。为了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政府,各起义省区代表集会武昌,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提出在召集国民会议、颁布宪法之前,组织临时政府。12月29日,各省代表又在南京开会,选举刚刚回国的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定国号为“中华民国”,五色旗为国旗(代表汉、藏、蒙、回、满——当时的五大民族),并建立了中央政府机构。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标志著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华民国的诞生,它不仅结束了二百多年的清朝统治,也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
[政治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包括革命派、立宪派,旧官僚三种势力,但它不是三种政权的混合体,领导权掌握在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手中,具有鲜明的资产阶级性质: 在政府中,孙中山全权掌握军政大权,下设9位国务委员,,陆军总长黄兴,海军总长黄钟英,外交总长王宠慧,司法总长伍廷芳,财政总长陈锦涛,内务总长陈德全,教育总长蔡元培,实业总长张謇,交通总长汤寿潜。9名总长中只有陆军,
外交,教育总长又同盟会员担任,其他六人由立宪派和旧官僚充任。但孙中山采用“总长取名,次长取实”的办法直接任命各部次长、局长和总统府秘书长,次长多为青年革命党人。如,蒋作宾为陆军次长,魏宸组为外交次长,居正为内务次长,马君武为实业次长,于右任为交通次长等,并任命胡汉民为总统府秘书长,黄兴兼任参谋总长,这样权利就集中在了革命党人手中。同时,有立法权的临时参议院的43人中,同盟会占34席,同情革命的绅士1人,立宪派8人,旧官僚根本没有席位。因此临时政府表面上是,旧官僚、立宪派、革命派的联合体,实际上是又革命党人主持的资产阶级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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