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及费用标准(2000版)调整意见
一、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调整为:技工46元/工日,普工38元/工日。
调整后的人工单价与“2000办法”中规定的人工单价相比,其增加部分按价差处理,并列入单价表的“价差”部分。
二、费用
对“2000办法”中“费用”部分的项目划分、内容及取费标准调整为:
1、项目划分
“费用”项目划分调整见表1。
2、内容调整及新增项目
(1)建设单位管理费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2)项目管理经常费指建设单位从筹建到竣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包括该工程建设过程中用于资金筹
措、召开董事(股东)会议、视察工程建设所发生的会议和表1:
“费用”项目划分调整对照表
差旅等费用;建设单位为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技术、经济、法律等问题需要进行咨询所发生的费用;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所发生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同公证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审计费、交通车辆使用费等;施工期所需的水情、水文、泥沙、气象监测费和报讯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派驻工地的公安、消防部门的补贴费以及其他属于工程管理性质开支的费用。
(3)招标代理费指工程按现行规定实行招标时,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以及招标文件审查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4)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指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或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评审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项目评估、核准,调整概算审查等。
(5)其他税费指按国家规定应缴纳或补偿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税费。不包括已列在工程单价里开支的税金及水库移民征地补偿、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专项工程内按规定应计取的有关税费。
3、取消项目
(1)资源勘察规划统筹费。
(2)供电贴费。
4、调整费用标准
(1)建设单位管理费
按建筑和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及建设单位开办费之和的百分率计算。其费率见表2。
表2:
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表
(2)项目管理经常费
按建筑和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之和的百分率计算。其费率见表3。
(3)工程建设监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计算。
(4)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执行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表3:
项目管理经常费费率表
(5)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
按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加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之和的0.1%-0.5%计算,技术复杂、建设难度大的项目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6)勘察设计费
①大中型项目或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勘察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原国家计委、原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计算,并应在上报项目概估算文件中附勘察设计费计算书。
②小型项目或投资小于5000万元的项目,其勘察设计费按建筑和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之和的百分率计算。
Ⅰ、设计费
A、新建项目:
a、水库枢纽、电站、泵站工程3-5%
b、引水工程2-4%
c、其他工程2-3%
B、改扩建项目:
a、病险水库3-4%
b、泵站改造2-3.5%
c、灌区改造及其他工程1-2%
Ⅱ、勘察费
A、新建项目:
a、水库枢纽、电站、泵站工程4-5%
b、引水工程2-3%
c、其他工程1-2%
B、改扩建项目:
a、病险水库、2-3%
b、灌区改造(含泵站)及其他工程1-1.5%
Ⅲ、对于工程投资大且难易程度偏小的项目,取下限;反之取上限。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指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基本直接费为计费基础,其费率执行国家现行规定1.5%。
该项费用列在“其他直接费”的第3项“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之后。
四、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按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
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概算编制执行水利部颁发的现行规定。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