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嘉迪化工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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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嘉迪化工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绍中税鉴(2011)绍()绍兴嘉迪化工有限公司(534011):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单位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编制相应申报表,并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发表鉴证意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一)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和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
贵单位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要求设立总账和明细账,对业务收入、支出、货物进出、费用报销、投资、固定资产管理、薪酬等日常业务制定各项相关核算制度。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账簿、抽查会计凭证和审核纳税申报资料等在内的审核程序,并获取了贵单位提供的有关各项内部和外部证据。我们相信,贵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 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我们对贵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进行了审核和验证,并根据国家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法律法规规定,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对纳税事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验算。
二、鉴证意见
贵单位2010年度账面会计利润总额为-12664.55元,经审核调整后会计利润为-12664.55元。
绍兴嘉迪化工有限公司2010年度
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8年10月8日
2.税务登记证号:330602146103256
3.地址:斗门镇新豆姜村
4.法人代表:王灿英
5.注册资本:508万元
6.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分散性染料;货物进出口。
8. 其他:贵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
二、各项税(费)的审核说明
1、销售收入:账面销售收入为7867177.12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为7867177.12元;审核应调整收入0元,核实增值税应税收入7867177.12元。
2、增值税:账面销项税额为1337420.13元,进项税额为1121381.89元,进项税额转出为630.72元,应交增值税为216668.96元;审核应调整应交增值税0元,实际应交增值税216668.96元。
3、营业税:全年无营业税应税收入。
4、城建税:城区应征数216668.96×7%=15166.83元,已申报数15166.83元,相符。
5、水利基金:应征数7867177.12×0.1%=7867.18元,已申报数7867.18元,相符。
6、教育费附加:应征数216668.96×3%=6500.07元,已申报数6500.07元,相符。
7、地方教育费附加:应征数216668.96×2%=4333.38元,已申报数4333.38元,相符。
8、房产税:应征数3278838.1×70%×1.2%=27542.24元,已申报数27542.24元,相符。
9、城镇土地使用税:应征数15747.2㎡×4元/㎡=62988.8元,已申报数62988.8元,相符。
10、个人所得税:合计应征数1869.97元,已申报数1869.97元,相符。系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11、印花税:合计应征数1908.12元,已申报数1901.24元,应补数6.88元。
其中:(1)购销合同应征数6293741.7×0.03%=1888.12元,已申报数1901.24元,应补数-13.12元;
(2)其他账簿应征数4×5=20元,已申报数0元,应补数20元。
12、医疗保险基金
(1)、基本医疗保险费Ⅰ、Ⅱ: 2010年度工资总额为261793元,可扣减项目金额为78537.9元,扣除后工资为261793-78537.9=183255.1元,社保核定缴费基数为134125元,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为183255.1元,结算所属期应纳金额为183255.1×5%=9162.76元,已申报金额为7413.2元,(其中已减征或抵缴金额1246.7元),应补数9162.76-7413.2=1749.56元。
(2)、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2010年度社保核定缴费基数为60人,结算所属期应纳金额为60×5=300元,已申报金额为300元,应补数300-300=0元。
13、失业保险基金
(1)、企业缴纳: 2010年度工资总额为261793元,可扣减项目金额为78537.9元,扣除后工资为261793-78537.9=183255.1元,社保核定缴费基数为95557元,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为183255.1元,结算所属期应纳金额为183255.1×2%=3665.1元,已申报金额为498.68元,(其中已减征或抵缴金额498.68元),应补数3665.1-498.68=3166.42元。
(2)、职工缴纳:社保核定缴费基数为58230元(扣除农民工),应征数58230×1%=582.3元,已申报数582.3元,应补数582.3-582.3=0元。
14、工伤保险基金
2010年度工资总额为261793元,可扣减项目金额为78537.9元,扣除后工资为261793-78537.9=183255.1元,社保核定缴费基数为134125元,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为183255.1元,结算所属期应纳金额为183255.1×0.5%=916.28元,已申报金额为741.34元,(其中已减征或抵缴金额124.67元),应补数916.28-741.34=174.94元。
15、生育保险基金
2010年度工资总额为261793元,可扣减项目金额为78537.9元,扣除后工资为261793-78537.9=183255.1元,社保核定缴费基数为134125元,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为183255.1元,结算所属期应纳金额为183255.1×0.8%=1466.04元,已申报金额为1186.11元,(其中已减征或抵缴金额199.47元),应补数1466.04-1186.11=279.93元。
16、养老保险基金
(1)、单位部分:2010年度工资总额为261793元,可扣减项目金额为78537.9元,扣除后工资为261793-78537.9=183255.1元,社保核定缴费基数为95557元,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为183255.1元,结算所属期应纳金额为183255.1×16%=29320.82元,已申报金额为18074.56元,(其中已减征或抵缴金额3989.44元),应补数29320.82-18074.56=11246.26元。
(2)、职工缴纳:社保核定缴费基数为95557元,应征数95557×8%=7644.56元,已申报数7644.56元,应补数7644.56-7644.56=0元。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说明
根据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的审核,核定本年度纳税调整增加额37606.80元,纳税调整减少额0元。纳税调整事项如下:
(1)工资薪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