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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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勒特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成效显著
近年以来,达勒特镇村级集体组织共发包集体机动地4万余亩(包括集体四荒地),收入800余万元;拍卖房屋9座(含旧文化室),收入30余万元;机井承包120眼,收入80余万元;拍卖林地400余亩,收入20万元,农村集体资产得到了一定的增值保值。科学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证。达勒特镇在处置农村集体资产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村级组织在处理“三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集体资产底数不清。据调查,由于各种原因,多年来,绝大部分村队未对集体资产的数额和所有权进行过审核、认定。特别是小村并大村之后,没有谁能说得清村队之间集体资产的权属情况,资产处置成为监管的盲区,引发许多矛盾。
二是集体资产处置随意。近年来,虽然各级党委政府一再强调,要深化村务公开,要按照“一事一议”的规定,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集体重大事项特别是大额资产的处置。但在落实过程中,由于未明确哪些是重大事项、多大数量才算“大额资产”,基本上还是村干部说了算。再加上一些村干部素质不高,长期习惯于“家长制”作风,主观上的独断专行和操作上的随意性,导致集体资产被任意处置。
三是集体资产流失严重。虽然农业部制订了《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集体资产处置必须进行评估。但由于规定笼统,程序复杂,在经济
不发达地区,很少有村队能够按要求运作。村队在兴办公益事业或应急用钱时,总是把处置集体资产作为最便捷的途径,往往没有经过专门的评估便急忙出手,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四是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辛勤劳动的积累,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必然会引起群众的不满。据统计,2005年以来,我镇因涉及集体资产处置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占信访总量的15%,经调查属实的占80%。由此可见,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已成为村级干部腐败的高发区,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须找准根源,认真解决。
二、达勒特镇在加强集体“三资”处置管理主要做法
一是清产核资,摸清底数。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对村队集体各种资产的所有权、隶属关系进行实事求是的确认,理清资产现状,明确管理责任,对现有资产的种类、价值和管理责任人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对经济实力相对薄弱村队的资产处置,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村队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在处置集体资产时,由主管农村财务的领导审核把关,纪委和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二是理顺体制,完善制度。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到位后,相继出台了配套的政策,自上而下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划定职权范围,界定法律责任,明确处罚措施。同时,要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评估、所有权认定等办法,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处置行为,强化监
督措施,确保管好、用好集体的每一分钱。只有这样,才能在集体资产不断增值的将来,保证资产处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如,我镇依肯浩西村在新建村文化室时,资金不足,把原村委会房屋进行处置,在未经任何评估的情况下,村“两委”仅凭过去的经验,决定以2万元出售,而买方转手竟以4.5万元轻易出手,村集体白白损失2.5万元。
三是明确范围,规范程序。上级部门综合各地实际,出台具体规定,明确村集体可以处置资产的范围和操作办法。如,处置多大规模的资产必须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如何产生、如何表决,处置前如何评估、按什么程序操作等。我镇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效果很明显。如,可以处置的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林地、荒地、鱼塘(水面)等自然资源,以及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处置的程序主要包括村民代表议定、主管领导审批、纪检、农经、司法主持公开拍卖等。规定,处置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集体资产资源,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村民同意后再报镇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处置;拍卖集体资产由农经、司法参与并主持竞标协议定标会,镇纪委和村民代表全程监督,确保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处置集体资产。如我镇哈日莫顿后村原村委会主任在任时,私自与村民签订协议,低价转让原村委会旧址(面积约200平米),直到离任时才报告,引起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后来被镇政府追回公开拍卖,增值近三分之一。
四是加强监督,严查违纪。防止集体资产在处置过程中流失,必须要有铁的纪律作保障。一要完善制度。特别是要及早制定禁止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插手集体资产处置方
面的规定,防止以权谋私。二要加强检查。对近年来处置的集体资产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尽可能挽回已经流失的集体资产。三要严明纪律。对今后在处置集体资产过程中发生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违反程序等问题,坚决从严从重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要规范管理。一方面规范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另一方面要坚决按照“村财乡管村用”的规定,对资产处置的收入进行归口管理,严禁坐收坐支,侵害群众利益。
中共达勒特镇纪委
2010年11月4日